发布时间:2025-06-20 10:07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我局已于2025年3月组织开展了洪江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制订工作,目前已完成阶段性成果。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确保城镇土地定级与地价水平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拟举行洪江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洪江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2025年7月21日15:30。
三、听证会地点: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中号会议室。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共43人,由市政府办、市人大、市政协、市直相关单位、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和群众代表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1、市政府办、市人大环资委、市政协农环委各1人。
2、市直机关相关单位14人,其中市自然资源局4个股室共5名,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商务局、统计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各1人;
3、洪江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人。
4、乡镇人民政府20人,其中黔城镇、安江镇、托口镇、江市镇、沅河镇、雪峰镇、塘湾镇、沙湾乡、岩垅乡、熟坪乡、龙船塘乡、太平乡、铁山乡、洗马乡、湾溪乡、岔头乡、深渡乡、大崇乡、群峰乡、和茅渡乡各1人;
5、两家评估机构代表共2人;
6、群众代表3人。
上述参会人员,其中市政府办、市人大环资委、市政协农环委、市直机关相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由市政府办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代表由市自然资源局通知。群众代表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管理与利用股报名参加,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0日(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联系人:滕风19813340959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