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0 12:55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怀化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汛后地质灾害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属地乡镇申报、市自然资源局和相关乡镇人⺠政府与湖南省自然资源调查所技术人员现场核查,确定洪江市黔城镇大马村9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威胁对象已搬迁避让等原因,隐患已消除。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第二十条“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的规定,现对洪江市黔城镇大马村9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核销。
特此公告。
附件:洪江市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统计表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洪江市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统计表
序号 |
隐患点名称 |
统一 编号 |
隐患点位置 |
灾害类型 |
隐患 规模 (万 m³ ) |
险情等级 |
原潜在危害情况(威胁人数、财产等) |
隐患点现状 |
核销原因 |
是否采取工程治理 |
是否搬迁 |
1 |
洪江市黔城镇大马村9组滑坡 |
431281010048 |
洪江市黔城镇大马村9组 |
滑坡 |
0.4212 |
小型 |
房屋9间 |
已稳定 |
搬迁拆除 |
否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