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2 10:24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本次申请土地确权共六宗,土地使用权人分别为沅河镇、黔城镇、熟坪乡、沙湾乡人民政府及市林业局、龙船塘瑶族乡中心学校,依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沅河镇人民政府驻地,建镇初始用地1956年,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沅河镇人民政府,该宗地坐落于沅河镇黔阳坪社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725.65平方米,2024年5月6日经现场指界确权,宗地权属四至权利人皆签字认可无异议。
二、黔城镇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宗地原为土溪乡人民政府驻地,2016年合乡并镇到黔城镇人民政府,原建驻地初始用地1966年,现土地使用权人为黔城镇人民政府,该宗地坐落于现黔城镇土溪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00.42平方米,2024年5月16日经现场指界确权,宗地权属四至权利人皆签字认可无异议。
三、熟坪乡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宗地为熟坪乡水管站,建于1986年,该宗地坐落在熟坪乡熟坪社区,现土地使用权人为熟坪乡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35.81平方米,2024年5月10日经现场指界确权,宗地权属四至权利人皆签字认可无异议。
四、沙湾乡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宗地为沙湾乡财政所,建于八十年代,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沙湾乡人民政府,该宗地坐落在沙湾乡沙湾社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23.55平方米,2024年5月17日经现场指界确权,宗地权属四至权利人(沙湾乡供销合作社、邮政所、卫生院)皆签字认可无异议。
五、市林业局申请确权宗地为熟坪乡林业站,建于1987年之前,现土地使用权人为洪江市林业局,该宗地坐落在熟坪乡熟坪社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00.80平方米,2024年5月10日经现场指界确权,宗地权属四至权利人皆签字认可无异议。
六、龙船塘瑶族乡中心学校,始建于1972年,现土地使用权人为龙船塘瑶族乡中心学校,坐落在龙船塘瑶族乡红心村,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97.55平方米,2024年5月8日经现场指界确权,宗地权属四至权利人皆签字认可无异议。
经调查核实,以上六宗土地四至权属清楚,面积准确,且土地一直使用至今,多年来宗地四至权属直接利害关系人对该宗地的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未提出过任何异议,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认定该宗地归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归属现土地使用权人。若对上述土地确权存有异议,并请于2024年7月9日前向我局递交相关有效证据,逾期我局将视以上宗地土地确权合法有效。
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有效证据送达地址: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13467402558 13807456885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