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09 14:54 信息来源:洪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李振军,在洪江市黔城镇芙蓉西路商贸城18栋401有一套住房,2011年,由洪江市人民政府核发了洪国用(2011)第0676号土地使用证;洪江市房产管理局向其核发了证号为洪房权证黔城镇字第711001104号,现在洪江市不动产登记统一管理平台、洪江市房产管理局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查询均无档案信息,现本人申请在不动产登记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补录档案信息,经核查本人申请如实,现将补录信息予以公示。公告期1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政务中心二楼)。
特此公告
洪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9日
附权籍调查结果:
坐落 |
结构 |
所地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
李振军 |
洪江市黔城镇芙蓉西路商贸城18栋401 |
混合结构 |
4 |
162.37 |
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