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09 19:38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2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洪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45-773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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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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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学秀 |
房屋 所有权 |
洪江市黔城镇江南村(原柳溪村12组) |
82.1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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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