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2 11:11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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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创新,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定全市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参与城乡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十七)负责辖区内规划区的规划编制指导、规划控制和规划实施的监督。
(十八)根据市委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十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资源管理利用股、规划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业权管理股等7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自然资源局本级以及所属二级事业机构7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国土测绘队、市地产交易中心。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872.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9.33万元,增长81.6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变动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6872.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9.58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6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687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28万元,占23.27%;项目支出5273.66万元,占76.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6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03.81万元,增长82.42%,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变动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25.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6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1.31万元,增长43.59%,主要是因为本年度项目资金增加变动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25.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05%;教育(类)支出2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84万元,占3.29%;卫生健康(类)支出46.39万元,占1.21%;节能环保(类)支出74.9万元,占1.96%;农林水(类)支出31.93万元,占0.8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4.42万元,占0.6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37.85万元,占63.73%;住房保障(类)支出122.36万元,占3.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56.85万元,占25.01%;其他(类)支出0.7万元,占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0.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2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宣传进学校科普画册费2万元。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经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普画册费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23年度全职引进人才津贴16.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人员变动,列在行政运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为单位退休人员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了2023年度单位退休人员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3名退休职工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67.37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6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计算失业保险的工资金额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导致计算工伤保险的工资金额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计算医疗保险的工资金额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医疗保险费0.13万元。
1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宏亮矿山治理项目2.4万元、2022年白栗洞水库矿洞涌水治理项目64万元。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高速、高铁、国省道及旅游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裸露山体图斑核查费8.5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洪江市铁塔视频监测项目支出28.2万元。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驻村支出3.73万元。
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还剩余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24.42万元。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72.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调整及人员变动,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6.01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项目10万元、洪江市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40万元、洪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项目5万元、洪江市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项目5万元、洪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5万元、洪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100万元、洪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2021-2035年)10万元等。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费29.6万元、耕地开发项目工作经费16.86万元。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技术服务费30万元、2020年度洪江市国土变更调查项目10万元、洪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0万元。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经费60万元。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洪江市基础测绘生产和更新项目支出10万元。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8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湘财资环指〔2022〕42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治理资金(湘桂岩溶矿山)405万元、洪江市砂石土开采专项规划(2019-2025)15万元、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测量14.2万元、洪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5万元、洪江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项目183.57万元、洪江市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项目30万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地籍档案数字化数据库建设项目10万元、洪江市2022年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方案编制经费10万元、土地违法问题整改经费60万元、湖南申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沈明成等四人及洪江市自然资源局等第三人合同纠纷一案相关费用75.59万元、2023年以来土地出让金应税合同印花税23.64万元、2022年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费4.9万元、其他退还剩余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25.9万元等。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2023年6-12月份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45.04万元。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矿山安全监察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非煤矿山、雪峰山矿山巡查、整治费用25.41万元。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十四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10万元、洪江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经费30万元、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搬迁避让资金38万元、2023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资金4万元、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849.44万元。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退休职工去世丧葬费0.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380.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29万元,完成预算的92.9%;与上年相比增加2.55万元,增长37.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公务接待次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2%;与上年相比增加2.55万元,增长37.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原因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原因增加公务接待次数。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15个、来宾1035人次,主要是耕地保护检查、矿山整治、违法用地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4.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04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44.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冯星又诉洪江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补偿一案土地补偿款项116.24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支出30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费45万元、2020年“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洪江市2022年恢复耕地技术服务工作43.7万元、洪江市2023年恢复耕地技术服务费80万元、洪江市城镇基准地价、公共服务基准地价更新及洪江标定地价编制服务采购项目20.95万元、洪江市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38万元、洪江市补充耕地项目问题整改奖补资金77.28万元、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工作小组工作经费20万元、2024年洪江市铁塔视频监测项目74.29万元、省级2019-2020年收储补充耕地指标成本回购款1541.89万元、洪江市黔城镇、江市镇两镇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费470万元、补充耕地补录项目整改奖补资金387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81万元,增长17.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加大了耕地保护检查、矿山整治、违法用地等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3万元,其中:1.用于召开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会议会场租赁费0.06万元,人数46人,内容为耕地保护工作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工作;2.用于召开湖南省耕地保护工作怀化市座谈会0.27万元,人数53人,内容为湖南省耕地保护工作(三类会议,会议日期2024年11月7日,参会人员53人,经费预算0.34万元)。开支培训费8.51万元,其中:1.用于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费用2.16万元,人数90人,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培训;2.参加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支出0.6万元,人数7人,内容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3.长沙跟班学习费用4.54万元,人数1人,内容为长沙跟班学习费用;4.参加长沙自然资源执法素质提升班培训支出0.24万元,人数2人,内容为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素质提升培训费用;5.2024年湖南省行政资格执法考试支出0.22万元,人数14人,内容为湖南省行政资格执法考试;6.参加全省存量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业务培训支出0.27万元,人数2人,内容为全省存量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及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业务培训;7.参加洪江市2024年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支出0.14万元,人数17人,内容为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8.参加全省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培训支出0.27万元,人数2人,内容为全省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9.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8.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0.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1个,共涉及资金527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7个2229.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8.28%;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4个3044.3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6872.94万元,执行数6872.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恢复耕地面积4163.64亩;二是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96.29亩;三是完成不动产登记产权证书数量8646份;四是在重要矿点新建设互联摄像头数量8个;五是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成果1个;六是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2024年预算执行数为6872.94万元,超过了年初预算5641.97万元;二是执行进度不均衡,个别项目因审批流程长,招投标延迟,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争取年初预算指标尽量涵盖全年专项工作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降低预算执行偏离度;二是对滞后项目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建立预算动态调整机制,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将执行率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提前谋划2025年度预算,重点保障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等重大项目。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和市级财政加大自然资源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及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资源管理职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洪江市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人员构成
①机构情况
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资源管理利用股、规划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股、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矿业权管理股等7个股室,下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市土地储备中心(独立核算)、市城乡规划管理办公室、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国土测绘队、市地产交易中心等7个二级事业单位。
②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人数120人,年末实际在职人数98人,退休人数55人。其中:核定行政编制11名,现有人员11人,机关后勤编制1名,现有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6名,现有人员67人;自收自支编制33名,现有人员19人。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2人。
2、单位主要职责
①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②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③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④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⑤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⑥负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⑦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⑧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⑨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⑩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⑪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⑫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本市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
⑬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及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定全市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⑭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审查报批和监督工作。
⑮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市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参与城乡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⑯负责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的管理。指导城市规划专业执业资格管理。
⑰负责辖区内规划区的规划编制指导、规划控制和规划实施的监督。
⑱根据市委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违法案件。
⑲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⑳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本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①担好耕地保护重要责任,抓实抓细耕地保护工作。②继续推进田长制工作的全面实施。③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履行矿产资源保护职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④加快构建完善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科学有效做好全市规划编制审批工作。⑤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焦点业务,精简审批程序和时间,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⑥扎实高效,切实加强用地保障与供应,维护我市良好用地秩序。⑧筑牢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防线,稳步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①洪江市田长办工作经费,确保田长制高效运行,保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乡镇实行田长制数量20个。②自然资源所公用经费,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制度、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次数≥600次,宣传到位人次≥8000人。③遗属生活补助,保障遗属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到位,改善遗属人员生活水平。④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规范、科学和高效地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⑤2024年自收自支人员经费,足额拨付,确保人员的稳定性,激发职工积极性,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5.23万元,支出合计382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5.92万元,项目支出2229.3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决算数1599.28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人员经费1218.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4.3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决算数为2229.31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1053.7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65.70万元。
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如下:
1、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经费146万元,主要用于洪江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洪江市“十四五”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经费、搬迁避让资金、地质灾害科普画册宣传费等。
2、2022年第二批中央治理资金用于湘桂岩溶矿山治理405万元。
3、矿山治理项目经费66.4万元,主要用于白栗洞水库矿洞涌水治理和宏亮矿山治理项目。
4、洪江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项目179.14万元。
5、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经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洪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洪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项目(2021-2035年)、洪江市2022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洪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洪江市2022年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方案编制。
6、增发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849.44万元。
7、洪江市国土变更调查项目50万元。
8、2024年洪江市铁塔视频监测项目28.2万元。
9、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费29.6万元。
10、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项目经费49.8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地籍档案数字化数据库建设项目、洪江市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项目、不动产登记系统维护费、“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联办过户项目。
11、洪江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技术服务费30万元。
12、项目退还剩余资源储量采矿权的价款50.32万元。
13、洪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20万元。
14、土地违法问题整改经费60万元。
15、2021年洪江市基础测绘生产和更新项目10万元。
16、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测量14.20万元。
17、洪江市砂石土开采专项规划(2019-2025)项目15万元。
18、其他项目支出96.13万元,主要用于洪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经费、洪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经费、洪江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项目、冯星又行政补偿一案土地补偿款项、湖南申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合同纠纷一案相关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4.35万元,支出合计3044.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支出:
1、省级2019-2020年收储补充耕地指标成本回购款1541.89万元。
2、2020年“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
3、洪江市2022年及2023年恢复耕地技术服务费123.7万元。
4、洪江市补充耕地项目经费464.28万元,主要用于补充耕地补录项目整改奖补资金、问题整改奖补资金。
5、洪江市黔城镇、江市镇两镇土地开发项目工程施工费470万元。
6、2024年洪江市铁塔视频监测项目74.29万元。
7、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技术服务费45万元。
8、洪江市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项目38万元。
9、洪江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30万元。
10、洪江市城镇基准地价、公共服务基准地价更新及洪江标定地价编制20.95万元。
11、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工作小组工作经费20万元。
12、土地补偿行政补偿一案款项116.23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本部门“四本预算”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2024年初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分析本部门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要求规范操作,总体控制得当,实行先预算再拨经费然后再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将公务接待费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年初的预算数为10万元,2024年的“三公”经费实际开支为9.29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
(二)效率性分析:
1、尽心尽力,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走深走实。一是扎实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今年我市共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8646宗;办理交房即交证业务170件。二是积极化解推进历史遗留项目。采取“先证后税”“证罚分离”等切实有效措施,疏通办证难点和堵点,积极化解办证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纳入处遗项目42个。三是按时完成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发证任务。制定《洪江市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办法》,共计完成农村宅基地权籍调查90589宗,其中应发证59811宗,已颁证到户55242宗,颁证到户率达92.36%。四是积极推进沅水干流洪江市段及水库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八面山国有水库登记发证,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2、改革创新,助推业务办理加速提效。推出“带押过户”业务,实现“不动产+金融”领域深度合作,截至目前,已办理贷款金额87万元,整体办理时限减少近10个工作日,登记中心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笔平均交易成本从1.2万元降至千元以下。
(三)履职效能分析:
1、坚守底线,担好耕地保护重要责任。一是严守耕地保护底线。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年度土地变更和日常变更,耕地数量为33.74万亩(我市耕地保护目标为33.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通过处置和核实补划,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30.01万亩任务(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0万亩)。二是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进出平衡。今年我市先后落实了4个批次建设用地报批的占补平衡,保障了18.9195公顷建设项目落地。编制《洪江市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2024年度拟转出耕地20.25公顷,拟转进耕地21公顷,结余转进耕地0.75公顷,实现耕地年度总量平衡。三是开展“春苗”行动。督促各乡镇落实476个2023年恢复耕地承诺图斑耕种,目前已完成全部图斑举证上报。
2、规划先行,科学有效做好全市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一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完成了洪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继续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启动黔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二是提升规划管理标准化水平。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实现与省“一张图”系统互联互通。三是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支持。我局被评为“我的家乡我建言”村庄规划优秀“金点子”征集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3、尽职尽责,维护我市良好用地秩序。一是严格自然资源行政执法。2024年度立案22件,现已办结19件,拆除地上建(构)筑物3352平方米。二是开展部省执法卫片核查和日常监管执法。完成16407个非住宅类图斑摸排并全部通过省级审核;今年前三季度下发我市提醒图斑246个,疑似图斑18个,及时完成了核查、判定、填报工作。
4、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地灾防治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值守、风险预警、地灾督导及人员转移等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电话调度乡镇及点片长1700余次;与市级气象部门会商20余次;转移2108户4793人,没有人员因地灾出现伤亡。二是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开展防汛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438场次,参加演练人数6472人次。三是落实地灾防治工程治理。通过申请国债资金,获批洪江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该项目涉及1处工程治理(洪江市黔城镇长坡村1组麻丸脚滑坡)、25处排危除险。
5、擦亮底色,全面完成生态修复任务。一是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历史遗留生态修复工作及各级验收销号,涉及图斑8个,面积13.08公顷。二是完成湘桂岩溶地-洪江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共44个图斑,约56.39公顷。三是完成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和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调查核实督办任务回复工作,总计7件。
6、规范有序,全面加强全市矿山管控。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和雪峰山金矿区矿山整治工作。在黔城、雪峰片区共组织巡查3000余人次,在日常巡查中,共制止非法采矿行为7起,封闭矿硐12个,处置用于非法采矿的机械设备5台。在雪峰山金矿区重点区域、路段安装摄像探头8个。
(四)可持续性分析:
扎实高效,强化文旅事业、产业土地等要素保障。共完成土地出让136宗,出让总面积52.34公顷,成交总金额46353.17万元。重点保障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项目用地,如高庙博物馆、洪江市工人文化宫、沪昆高速安江西互通等。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确保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需求得到满足,同时兼顾生态保护和社会公平,促进了土地市场平稳发展。
(五)社会效益分析:
1、通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通过矿山治理项目,切实解决了生态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对防治地质灾害、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稳定进步、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最终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通过开展洪江市恢复耕地技术服务项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4、通过补充耕地项目和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工作的实施,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缓解了因建设占用及退耕造成的耕地压力,推动了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发展,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动态总量平衡目标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实施,通过落实地灾防治工程治理,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有效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通过土地开发项目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起着重要作用。
7、通过铁塔视频监测服务项目的实施,对于服务田长制实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升监管能力、推动自然资源智慧化监管、提高运维效率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年度项目的实施,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质量、保护饮用水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实现耕地动态总量平衡目标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数和决算数存在较大差异,为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绩效管理,建议将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
2、对于项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滞留、挪用和串用现象,但由于资金管理环节过多,影响了资金的时效性,且由于项目实施的特殊性,项目资金结算有时存在跨期结算的现象,并且由于市级财政困难,有时存在拨付滞后的现象。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与财政积极沟通,争取年初预算指标尽量涵盖年中工作项目金额,减少预算支出的执行偏离度;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和市级财政加大自然资源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及时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能。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通过分析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与策略;合理设定目标及分配资源,对下一年度或未来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完善考核机制并强化动态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益。
2、根据财政的要求及时公开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并在自然资源局政务网上公开。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