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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太平乡补顺村乡村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7:28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洪江市太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单位洪江市太平乡补顺村乡村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太平乡补顺村乡村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202420079

3、委托代理编号:HNHS-CG-HH2024702

4、采购项目预算:181.24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01

怀化市洪江市太平乡补顺村乡村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怀化市洪江市太平乡补顺村乡村旅游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181.24万元

181.24万元

说明: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可采用承诺制,承诺中标后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2024年07月29日起至2024年08月02 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澳海公园1号(应民东路))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购采购文件。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报名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①提交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人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时间);

④提交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⑤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详见附件一、二)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洪江市安江镇怀化国家农业科技园二楼评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洪江市太平乡人民政府

(2)地  址:洪江市太平乡人民政府

(3)联系人:石先生

(4)电  话:13762906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华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澳海公园1号(应民东路)

(3)联系人: 向先生 

(4)电  话:17375538655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 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湘财购 〔2019]27 号) ,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