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7 09:13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公告日期:2020年12月16日
磋商邀请
受中国共产党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采购人)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洪江市党员及公职人员负面行为大数据平台系统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党员及公职人员负面行为大数据平台系统
2、政府采购编号:黔财采计[2020]225
3、委托代理编号:2020-CZ-0123
4、采购项目预算3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2月23日止(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休息)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公司报名: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本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河西经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四楼406号)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本次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 易主任
电 话: 19892092108
地 址:中国共产党洪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辰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9174529187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河西经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B10栋四楼406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