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0 09:23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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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证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市财税金融发展中期规划提供服务保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展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市财税金融运行情况,为拟定引导财税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服务保障;
(三)负责联系和协调财政、税收、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保险证券机构,为引导、协调和鼓励各类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服务保障;
(四)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金融安全区创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关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税金融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财税金融市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4万元,增长87.29%,主要是因为2023年9月财务独立,下达20万融资工作经费指标,其他支出依旧在父级单位支付,2024年才从本单位支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94万元,增长87.29%,主要是因为2023年9月财务独立,下达20万融资工作经费指标,其他支出依旧在父级单位支付,2024年才从本单位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94万元,增长87.29%,主要是因为2023年9月财务独立,下达20万融资工作经费指标,其他支出依旧在父级单位支付,2024年才从本单位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35万元,占82.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8万元,占8.01%;卫生健康(类)支出2.91万元,占3.16%;住房保障(类)支出5.49万元,占5.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7.1万元,支出决算为6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67万元,支出决算为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1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71万元,支出决算为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6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3.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54.67%;与上年相比增加0.8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财务独立,下达20万元融资工作经费指标,其他支出依旧由父级单位支付,2024年才从本单位支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54.67%;与上年相比增加0.82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财务独立,下达20万元融资工作经费指标,其他支出依旧由父级单位支付,2024年才从本单位支付。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93人次,主要是因工作交流检查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9万元,降低7.8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92.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95.67万元,执行数92.13万元,完成预算的96.30%,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努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全力推进项目融资;三是加力推进普惠金融;四是有力开展债务降成本;五是着力推进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在经费支出过程中经济功能精确度有待提高;二是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加强。单位人员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对应,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二是设置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根据项目实施预期产出及效果编制对应的绩效指标;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编制的认识;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早开展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并调动全员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水平。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要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照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绩效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提供基础保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洪江市财税金融事务中心系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现有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证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全市财税金融发展中期规划提供服务保障,并组织实施;
负责开展财政、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宏观金融形势、金融政策和全市财税金融运行情况,为拟定引导财税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服务保障;
负责联系和协调财政、税收、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保险证券机构,为引导、协调和鼓励各类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提供服务保障;
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协调和推动全市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等方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金融安全区创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关事务性工作;
完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本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协调项目融资,组织银企对接,推动企业上市,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大户提供金融支持,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合作交流机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本年度收入合计92.1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92.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9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9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0.82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努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2024年,遵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支持金融机构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发挥政府部门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引导银行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我市产业发展的信贷投放力度。同时,主动向湖南银行怀化分行联系汇报,推动湖南银行在洪江设立分机构,通过多方共同合作,湖南银行洪江市支行在10月份已试营业。2024年,全市金融资源得到进一步壮大,金融服务市域经济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43.84亿元,除市辖区外,存款总量排怀化市第3位(仅次于溆浦县432.73亿元,沅陵县307.40亿元),同比增加27.21亿元、增长12.56%,增幅排怀化市13个县市区的第3位(仅次于新晃县14.51%,会同县12.79%),高于怀化市平均增速3.84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157.70亿元,除市辖区外,贷款总量排怀化市第3位,同比增加19.48亿元、增长14.09%,增幅排怀化市13个县市区的第3位(仅次于新晃县20.20%,会同县17.22%),高于怀化市平均增速6.71个百分点。
(二)全力推进项目融资
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统筹指导下,主动向怀化市政府办和在怀银行保险机构汇报,协同组织召开了金融助力农耕文化旅游区高质量发展的在怀银保机构工作对接会,争取在怀银保机构对安江农耕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协同两家国有平台公司项目融资,多次赴长沙、怀化,向国开行、农发行、湖南银行、长沙银行等银行机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各银行对我市项目融资的大力支持。累计完成审批融资项目15个,流动资金贷款10笔,融资金额合计20.03亿元。
(三)加力推进普惠金融发展
一是多次与银行机构对接,推动农行、农商行在市政务中心二楼设立普惠金融宣传服务专区,推动工行、中行、建行、邮储银行、长沙银行、村镇银行在政务中心三楼设立普惠金融宣传服务窗口,联合农商行、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在安江大畲坪设立普惠金融服务点。
二是联合高新区走访园区企业20家,对企业经营状况、近两年企业营收、净利润、贷款需求进行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推送给财政,推荐进入“潇湘财银贷”白名单;对有资金需求的园区企业推送给相关银行机构,着力畅通银企信息,通过“潇湘财银贷”解决资金需求。2024年“潇湘财银贷”贷款6168万元,在贷余额9573万元。
三是联合工信局走访规上企业14家,协同开展“两重两新”解忧专项行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将13家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送给4家国有商业银行;实地走访安江镇大畲坪片区77家经营主体,了解经营状态,调查资金需求,将28家有贷款需求的个体经营户推送给各银行在安江的分支机构。走访了解黔城镇、安江镇216户个体经营者资金需求,将有贷款意愿的57户推送到农商行黔城支行、安江支行。
四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联系,推动怀化市财信担2024年为我市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881万元;推动与邮储银行合作,2024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0余万元;深化与省农信担合作,2024年新增担保项目6个,金额280万元,续贷项目17个,金额1436万元。
(四)有力开展债务降成本工作
一是对全市融资平台公司的银行贷款进行了全面梳理,详细掌握了每笔贷款的金额、利率、期限等关键信息,为降成本工作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是根据怀化市6月13日下发的《怀化市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降成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起草了《洪江市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降成本工作方案》,并向各银行传达了相关工作要求。
三是多次与各银行进行沟通,多次随市领导赴各银行怀化市分行对接,详细汇报洪江市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压力及降成本的紧迫性,请求各银行在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得到大部分银行积极响应,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对我市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利率进行了下调。
四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降成本工作,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贯彻落实怀化市关于降成本工作的讲话精神,联同各金融机构、各部门、各融资平台公司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降成本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根据统计,我市平台公司系统内债务共52笔,金额155315万元,2024年总共降息43笔,涉及金额120641万元,预计年节约成本489.89万元。其中利率5%以上的贷款22笔,金额39062万元,降低利率11笔,涉及金额20591万元,年节约利息290.75万元,另外11笔已还清。
(五)着力推进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
一是联合市工信局、工商联、高新区等部门对全市正常生产、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开展了摸底,并对企业股权架构改革、在省股交所挂牌、进入资本市场的意愿进行了调查。
二是根据湖南省委金融办《关于做好省上市后备资源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按文件所列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了走访动员,指导镡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黔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三兴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完成了申报。10月10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对2024年度进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名单进行了公示,我市镡城山水、黔阳生态、创投公司3家企业入围。
三是主动与在省股交所挂牌的怀化恒祺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市酱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联系,推动在四板市场进行股权融资。但酱香和法人廖方礼表示,前几年受到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佳;恒祺农业法人冯建国表示前几年受到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下滑,去年虽然有所回升,但目前也还没有在四板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打算。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在经费支出过程中经济功能精确度有待提高。
2、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加强。单位人员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的可考核绩效指标。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对应,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二是设置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根据项目实施预期产出及效果编制对应的绩效指标。
2、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编制的认识;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早开展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并调动全员参与预算编制的积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