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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11:01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洪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于2012年6月正式成立,主要职能是文化市场(含网吧、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网络文化)、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并承担“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工作职能;2019年,根据国家政策,并随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深入,机构改革的变化,我局工作职能在原职能基础上增加了“文物、旅游、体育”三个领域。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机构为独立核算正科级全额事业编性质,全局由办公室(含人事、财务)、法规股、文化市场执法股、广播电视执法股共4个股室组成且沿用至今没有变更。2017年,我局并入市文旅广体局管辖,行政降为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本局核定全额事业编19人,2024年实际年末在编在岗9人。在编职工全部为参公事业编。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85.45万元,与上年168.78万元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9.8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4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8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45万元,与上年168.78万元相比,增加16.67万元,增长9.88%,主要是正常调资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68.7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7万元,增长9.88%,主要是正常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5.45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8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其中:

1、一般公共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项)。

年初预算为1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调整工资。

2、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33万元,支出决算为2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按照人数和工资测算的。

3、一般公共服务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是:年初按照人数和工资测算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84万元、津贴补贴24.88万元、奖金17.45万元、养老保险16.59万元、医疗保险7.74万元、住房公积金16.53万元。

公用经费22.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23%,主要包括办公费5.60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48万元、公务接待费1.77万元、福利费0.58万元、工会经费3.40万元其他交通费2.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45万元

生活补贴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2%,主要包括退休工人一次性生活补贴3.7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与上年支出1.58万元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12.73%。2024年度较上年有所增加已属于正常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与上年1.58万元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12.73%。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5批次、来宾126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8万元比上年决算21.38万元增加1.30万元,增长(降低)6%,属于正常增长。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0.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004%;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组织对2024年度0个新增重大政策和0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51.80万元,执行数185.45万元,完成预算的122%,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二是部门评价结果。1个项目全年预算数0.76万元,执行数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0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0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财政评价结果比较公正;对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结构调整比较合理;通过对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结果运用强化了风险防制、提升了管理效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