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0 09:33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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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规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协调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党的YSXT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怀化市委、市委关于YSXT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YSXT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等工作,组织推动全市理论武装工作。负责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供有关服务,组织实施理论宣讲活动等。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五)拟定全市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
(六)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群众文化体育建设。
(七)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外宣传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研究拟定对外宣传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八)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怀化市、洪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部署,拟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
(九)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政策指导,归口领导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受市委委托,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科学界联合会。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委宣传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新闻外宣室、意识形态工作股(理论教育室)、文明创建指导股、宣教文艺出版管理股,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事务中心一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委宣传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委宣传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2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0.96万元,增长17.86%,主要是因为旅发大会等相关活动开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6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6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0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2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0.96万元,增长17.86%,主要是因为旅发大会等相关活动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0.96万元,增长17.86%,主要是因为旅发大会等相关活动开支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0.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7.44万元,占91.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92万元,占4.89%;卫生健康(类)支出9.85万元,占1.03%;住房保障(类)支出25.86万元,占2.6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年初预算为251.2万元,支出决算为87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旅发大会等相关活动开支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
年初预算为23.91万元,支出决算为4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3、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改革支出
年初预算为17.05万元,支出决算为2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及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4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85万元、津贴补贴40.92万元、奖金12.74万元、绩效工资27.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25.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7万元。
公用经费68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59%,主要包括办公费10.44万元、印刷费12.6万元、差旅费18.52万元、会议费1.63万元、培训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3.79万元、委托业务费427.04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6.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与上年相比减少0.11万元,降低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3年和2024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3年和2024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和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11万元,降低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9个、来宾379人次,主要是因媒体采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2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8.52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旅发大会相关开支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3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人数189人,内容为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等工作;开支培训费1.56万元,用于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培训,人数500余人次,内容为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10.1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16.86%。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为0。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外宣工作经费”“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费”“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3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47.5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04.24万元,执行数960.07万元,完成预算的315.56%,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坚持政治引领,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强化理论学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3次,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习1100余场次;培塑“龙标大讲堂”理论学习品牌,深化理论宣讲,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湖南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怀化旅游“金三角”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课题研究,已完成怀化市级社科课题2个,成功申报2024年度怀化市级社科课题3个。坚持守正创新,主流舆论宣传强劲强势。围绕中央、省委、怀化市委、洪江市委全会和两会等重要会议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活动,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形势政策宣传和成就典型宣传。围绕安江农耕——黔阳古城——洪江古商城等金三角旅游路线,挖掘丰富的农耕文化与高庙文化内涵,创新农文旅融合宣传方式,展现洪江市的独特魅力。以节会搭台加大外宣推介力度,在央级主要媒体上稿300余篇,省级主要媒体上稿500余篇,怀化市级主要媒体上稿2500余篇。同时,在湖南卫视“新春走基层”、第三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等大型活动中实战练兵,推动本地媒体与省市媒体合作播报,提升了实操能力。洪江市委宣传部在第三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筹办工作中贡献突出,荣获集体三等功。坚持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在黔城、安江两个城区同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管理水平。成功通过省文明城市文明指数实地测评,2023年考评得分排名全省第12名,全怀化市第3名。2024年实地测评顺利通过,居怀化各县市前列。持续做强“做一粒好种子”志愿服务品牌和“大树底下讲故事”理论宣讲品牌。将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非遗传承基地等纳入阵地建设,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安江下坪村被评为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江市镇被评为怀化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所,安江镇高阳村、黔城镇茶溪村被评为怀化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站,易烊千玺粉丝公益图书馆被评为怀化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基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基本上是根据上一年度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且只包含人员经费预算和公用经费预算,而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无法预见的开支,使得预算和实际支出存在偏差,预算调整率偏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建议财政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业务工作培训,并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绩效评价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部门评价结果。外宣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28万元,执行数25万元,完成预算的89.3%,部门评价得分89分,评价等级为“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未及时申报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财政对接,按时将资金申请拨付到位。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全年预算数7.5万元,执行数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3个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3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47.5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0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部门评价结果和财政评价结果,我部2024年度资金使用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2025年度预算拟按照2024年度决算情况进行申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