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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6:18 信息来源: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二)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事业经费,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设施建设。

(三)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和特色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五)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和体育事业,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事业和基层文化体育建设;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机构和文化艺术类、旅游类、体育类、文物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抢救传承宣传研究工作。

(八)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等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物市场。

(九)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拟订我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

(十)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一)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组织实施旅游饭店和旅行社星级标准及星级评定与复核工作;办理国内旅行社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备案;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市有关院校开展旅游教育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行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制定全市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组织管理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体育领域科学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十七)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计划财务股、产业发展股、文化艺术股、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股(推广传播和交流合作股)、广播电视股、群众体育股、竞赛训练股、文物保护股等10个股室,下属7个二级机构,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市高庙遗址保护利用中心。

局机关行政编制7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文化馆21人、图书馆6人、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5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人10名。整个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4人,其中自收自支编制2人,有离退休干部职工4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本级以及二级机构图书馆、文化馆。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17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99.44万元,增长303.41%,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项目资金申请增幅较大,尤其是专项债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173.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3.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17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81万元,占8.09%;项目支出8431.62万元,占91.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73.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99.44万元,增长303.41%,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项目资金申请增幅较大,尤其是专项债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73.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899.44万元,增长303.41%,主要是因为2024年度项目资金申请增幅较大,尤其是专项债资金的申报和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73.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980.23万元,占9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6万元,占1.17%;卫生健康(类)支出23.94万元,占0.26%;住房保障(类)支出61.65万元,占0.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17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51%,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90.8万元,支出决算为54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的科目口径不一致;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范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的科目口径不一致;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范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的科目口径不一致;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范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6.76万元,支出决算为5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年初无预算,实行人员退休时合计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的科目口径不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为遗属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4.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5.07万元,支出决算为6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及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1.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18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0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48.97%;与上年相比减少0.29万元,降低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82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48.97%;与上年相比减少0.29万元,降低7.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258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及接收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74万元,增长76.95%。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频繁,业务量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6万元,用于中国文旅团建创新大会会展服务会议,人数2人,内容为中国文旅团建创新大会;开支培训费0.01万元,用于开展冯美洁、杨慧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岗前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0.1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9300万元,执行数9173.4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4%,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目标一:高标准推进创建工作。2024年共创建旅游品牌19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7个,安江旅游度假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黔阳古城获评第二批湖南省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及省级非遗街区示范点。尚禺谷获评五星级乡村旅游点,洪江市沅神湾景区、水源山花海获评3A旅游景区。

目标二:加强文旅招商引资。2024年,紧紧围绕怀化旅游“金三角”建设,以第三届怀化市旅发大会为契机,多次邀请企业来我市考察洽谈招商项目,积极开展文旅资源的宣传推广,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提高洪江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目标三:抓好线上线下旅游宣传营销。2024年,通过策划“福地怀化”“第三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不去远方 就来洪江”等线上宣传视频和图片,让游客足不出户就能感受目的地的独特魅力。同时,编印《洪江市旅游指南》书、《洪江市全域旅游服务手册》等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宣传品,在各大景区设立宣传展架,全面地展示了洪江市的旅游产品和文创商品。线下文旅节会活动精彩纷呈,通过举办“龙腾雪峰——新春走基层 走进洪江市”、黔阳古城三月三女儿节、“凤起高庙 龙腾五溪”怀化传统龙舟赛开幕式、第三届怀化市旅发大会、第七届湖南省农耕大赛等20+项文旅活动,通过大型活动赛事充分展示我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及秀美的自然风光,结合有效的营销宣传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吸引力。

目标四:积极推进文物保护。2024年,申报项目计划9个,其中黔阳专署旧址(第二期)修缮已获省文物局批复同意;完成招标等程序正在施工项目4个,分别是芙蓉楼保护修缮、芙蓉楼建筑群白蚁防治工程、长征沅城会议旧址修缮工程、陆军机械化学校旧址修缮工程。编制项目设计方案并获省文物局批复同意的项目3个,分别是洪江战时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黔阳专署旧址——地委办公楼、纪委机要室修缮工程、高庙遗址本体保护项目。

目标五:抓实公共文化服务。2024年,积极开展惠民送戏下乡活动,积极组织“怀化有戏”社区文艺大比拼。成功举办“不去远方 就来安江”国庆七天乐文旅演艺活动、“稻香世界情醉怀化”天天乐等精彩纷呈的群文活动,以文惠民实实在在为群众幸福添“彩”。2024年春节期间,成功举办“非遗里的黔阳年”“舞动洗马潭·点亮新洪江”雪峰断颈龙民俗文化节和“祥龙闹春·腾飞黔阳”新春舞龙大会暨非遗展示展演等活动,成功举办第六届怀化市非遗购物节,活动反响热烈,吸引了来自全市45个非遗代表性项目和100余名传承人参与,共有近10万人次市民和游客到场体验。

目标六:着力发展体育事业。2024年,通过“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第七届农耕大赛、“凤起高庙 龙腾五溪”怀化传统龙舟赛等近20项赛事展示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宣传了洪江,推介了旅游,力促了洪江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优化工作流程与策略。通过分析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性地进行优化和改进。

(二)资源合理分配。依据绩效自评中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源消耗情况,对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合理分配,提高整体工作效益。

(三)目标设定与规划调整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对下一年度或未来阶段的工作目标和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公开情况。利用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网站,秉持应公尽公的原则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业和信息化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2024年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决算公开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