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0 16:21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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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为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查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和后期扶持规划实施验收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移民系统信息化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
(三)承担全市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市本级水库移民资金年度预算方案和安排方案;承担水库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检测评估、稽查的事务性工作;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五)承担库区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库区移民信访维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推动水库移民对口帮扶工作;承担水库诱发性灾害的调查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旅游开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事务性工作。
(七)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设综合办公室、信访维稳室、计划财务室、工程规划股、后期扶持股、移民培训室六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单位本级。本单位为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表,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填报决算数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64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5.1万元,增长839%,主要是因为按照财政要求增加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收入核算,上年度未做此类中央拨款资金收支核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64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3.0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64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0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3.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5.1万元,增长839%,主要是因为按照财政要求增加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收入核算,上年度未做此类中央拨款资金收支核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55.1万元,增长839%,主要是因为按照财政要求增加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收入核算,上年度未做此类中央拨款资金收支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4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04万元,占7.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92万元,占1.01%;卫生健康(类)支出13.9万元,占0.38%,农林水(类)支出3285.33万元,占90.18%,住房保障支出34.88万元,占比0.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29.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4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2.93万元,支出决算为27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异动较大,因而增加了相应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异动较大,基数变动因而增加了相应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缴医保基数调整,新进人员均为下半年新增,从而导致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38万元,支出决算为3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异动较大,基数变动因而增加了相应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24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度执行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数据变动,预算及支出跟随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35.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35.48%;与上年相比减少1.23万元,降低4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财政紧张压缩该项支出,逐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财政紧张压缩该项支出,逐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35.48%;与上年相比减少1.23万元,降低40.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财政紧张压缩该项支出,逐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财政紧张压缩该项支出,逐年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39万元,降低55.63%。主要原因是为创建节约节能型单位,以及本级财政经费紧张等原因在上年度决算的基础上再次缩减预算,相应支出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529.95万元,执行数364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2%,绩效自评得分94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注重民生,突出重点,认真编制2024年度移民后扶计划;二是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建设移民美丽家园;三是严把政策关,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的发放及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四是全力做好移民培训工作;五是积极配合做好旅发大会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主责仍有部分尚未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些迟缓,美丽家园工程项目还有部分还在走财政预评审程序,政府采购项目进展滞后。小农水项目乡镇推进不得力。二是库区信访维稳压力大。主要原因首先在于库区遗留问题较多,移民大部分田地被淹没后,生产资源贫缺,人多田少的矛盾日益显现,移民生存承载能力差,加上库区主导产业支撑力不强、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移民没有持续稳定的产业增收渠道,库区移民安置的资源配置与库区生产生活发展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其次,洪江库区部分旱地、河滩地遗漏实物量五凌公司一直未认可,移民经常到中心上访要求补偿到位;第三,托口库区一些移民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建房困难等各种理由经常到怀化、省及北京上访,信访维稳压力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部门工作沟通,协调各项职能,建议组织解决现阶段用人需求,缓解工作开展压力;二是完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三是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1.1机构、人员构成
洪江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原水库移民管理局)成立于1998年6月,属正科级参公管理单位,内设办公室、安置生产股、计划财务股、工程技术股、后期扶持股、培训股、政策法规股,现有编制27人,在岗27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根据洪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洪编〔2019〕2号)《关于洪江市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将市水库移民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水利局,改为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为市水利局所属正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2024年6月恢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7个职能股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后期扶持室、工程规划室、移民培训室、计划财务室和信访维稳室。
1.2单位主要职责
1.2.1为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审查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和后期移民扶持规划实施验收的事务性工作。
1.2.2承担移民系统信息化管理和综合统计工作。
1.2.3承担全市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事务性工作。
1.2.4协助有关部门拟定市本级水库移民资金年度预算方案和安排方案;承担移民资金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检测评估、稽查的事务性工作;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1.2.5承担库区移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宣传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库区移民信访维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的事务性工作。
1.2.6协助推动水库移民对口帮扶工作;承担水库诱发性灾害的调查防治、生态环境建设、旅游开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事务性工作。
1.2.7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1.2.8承担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本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1.1落实全市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工作。
1.2完成全年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的任务。
1.3完成移民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建设和移民就业培训工作。
1.4结合库区实际,深入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持续改善库区基础设施,有效改善移民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
1.5保障本年度人员经费和日常运作经费发放。
1.6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4年度整体支出364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5.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4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42万元用于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及项目资金。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为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度整体收支为3643.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5.6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4万元。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242万元用于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及项目资金。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为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为1.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注重民生,突出重点,认真编制2024年度移民后扶计划。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了解各地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充分征求移民群众的意见,在各乡镇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导向明确”的原则,完成了今年的移民后期扶持计划编制,已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怀化市、省移民中心备案后与洪江市财政局联合下达了计划文件。全市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280.1万元,其中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3242.1万元,项目资金4038万元。2024年对历年来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报账情况及时梳理,清理结余资金,对未实施的项目和项目结余资金及时进行了变更调整。二是落实移民后扶政策,建设移民美丽家园。①主动作为,持续改善库区基础设施。2024年实施移民美丽家园项目25个,投资1844万元;产业发展项目42个,投资2668.815万元;重点村建设5个,投资1000万元;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项目,投资425.025万元。建成重点移民村4个、移民示范村1个;新修及硬化道路11.09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240盏,人居环境改善14处,新建码头1座,切实解决了制约移民发展的根本问题,受益移民群众25000人。通过项目支撑和带动,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实现乡村振兴创造了良好条件。②持续发力,深入推进移民产业建设。以移民产业为抓手,撬动政府部门和民间资本拉动产业,壮大村级产业基地,扶持专业合作社,带动移民致富。编制产业开发项目41个,计划资金2668.815万元,新建中药材基地100亩,发展油茶386亩,产业培管4251亩,排灌站1处,乡村休闲旅游业1处,产业道路新建及硬化6.6公里,新建约208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库区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奖补项目185处投资610万元,带动了2万多移民增收致富,加快了移民产业产业转型步伐。③整村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中心按照村镇上报、实地调研、会议商讨的程序,确定了沙湾乡沙湾社区、沙湾乡石修村、安江镇秀洲村、太平乡太平村4个重点移民村(移民人数在300人以上)实施重点移民村建设,托口镇朗溪村移民示范村建设指标,针对上述5个村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产业兴旺、基础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要求,安排计划资金1000万元。安江镇秀洲村安置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光伏产业项目;沙湾乡沙湾社区光伏产业园项目、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沙湾乡石修村新建仓储项目、亮化工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安江镇秀洲村光伏产业园项目、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太平乡太平村光伏产业园项目、民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示范村托口镇朗溪村闲置房改造宾馆项目、光伏产业园项目为全面推进上述5个村的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严把政策关,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的发放及人口动态管理工作。通过湖南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成功发放移民后扶直补资金2224.334258万元;发放稻田长效实物补偿资金2794.509449万元;发放小水库移民扶助金9.86万元。对信息异常或发放不成功的移民户及时通知到位。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湘水发〔2022〕36号),等文件精神,对后扶人口进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后扶人口进行清查核减,2024年度核减移民后扶人口280人。在2024年洪江市纪委监委巡察和洪江市审计查处的问题清单对未及时核减身份发生变化的移民,致使部分公职人员至今仍在领取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情况,我中心结合实际认真查找证据,完成了向公职人员违规发放直补资金后续追缴工作,及时把相关的移民政策宣传到位,于2024年7月份,13名参公人员需退缴资金全部追缴到位,共追缴资金10800元;因亡故乡镇未上报移民人口23人,涉及资金18000元,截止到2024年10月中旬已追缴14人资金11400元。四是全力做好移民培训工作。移民培训任务全年完成885人次。我中心完成自主培训支付35.55万元,共118人次;中长期职业教育培训支付323.6万元,共809人次;另外输送省培训班7人次,于年底将完成农业技能培训485人次。五是积极配合旅发大会工作。完成旅发大会配套的移民后扶工程项目5个,包括岔头乡竹山园村岩塘溪至高庙乡村旅游道路提质改造项目;岔头乡竹山园村高庙文化乡村旅游码头建设;安江镇大畬坪社区仁建沿江产业路;沙湾乡、安江镇人居环境整治,沙湾寨头至安江镇稔禾溪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完成投资2500万元。按湘水发〔2023〕18号文件的要求,将其他移民后扶项目下放到乡、村组织实施。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工作主责仍有部分尚未完成。各项工作推进有些迟缓,美丽家园工程项目还有部分还在走财政预评审程序,政府采购项目滞后。小农水项目乡镇推进不得力。
二是库区信访维稳压力大。主要原因首先在于库区遗留问题较多,移民大部分田地被淹没后,生产资源贫乏,人多田少的矛盾日益显现,移民生存承载能力差,加上库区主导产业支撑力不强、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移民没有持续稳定的产业增收渠道,库区移民安置的资源配置与库区生产生活发展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其次,洪江库区部分旱地、河滩地遗漏实物量五凌公司一直未认可,移民经常到中心上访要求补偿到位;第三,托口库区一些移民以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建房困难等各种理由经常到怀化、省及北京上访,信访维稳压力大。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部门工作沟通,协调各项职能;建议组织解决现阶段用人需求,缓解工作开展压力。
2.完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