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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16:02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13年3月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工业战略成果,实施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服务工业园区企业,吸纳项目进入,以协调发展进步向建设发展转变。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及资产的运营管理。积极进行招商引资,负责园区项目的立项、注册、供地、设计、环评、供水供电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规划建设部、产业发展部、企业服务部、招商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高新区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高新区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9775.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04.99万元,降低17.36%,原因是根据财政体制结算方案,财政据实调整预算安排以及本年度专项债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9775.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775.6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977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22万元,占2.38%;项目支出38827.38万元,占97.6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775.60万元,减少6904.99万元,降低17.36%,原因是根据财政体制结算方案,财政据实调整预算安排以及本年度专项债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1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19.09万元,降低40.68%,原因是根据财政体制结算方案,财政据实调整预算安排以及本年度专项债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13.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2.63%;科学技术支出3244.41万元,占42.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7万元,占0.94%;卫生健康支出17.71万元,占0.2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032.45万元,占52.97%;住房保障支出46.7万元,占0.61%。(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要求到类级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51.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食品产业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财政体制结算资金3244.41万元用于注入资本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37.33万元,支出决算为7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5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引进人才费用5.6万元以及当年实际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增减)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1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实际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增减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增长。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772.82万元,支出决算为403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8%,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财政体制结算等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46万元,支出决算为46.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49%,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配套以及上年部分月份的财政配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5.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4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97.5%;与上年相比增加1.07万元,增长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拓展,项目增多,公务接待需求较预算有所上升,但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拓展,项目增多,与其他单位、企业的交流合作增多,由此产生的公务接待需求有所上升,但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5%;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88万元,增长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拓展,项目增多,公务接待需求较预算有所上升,但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业务拓展,项目增多,与其他单位、企业的交流合作增多,由此产生的公务接待需求有所上升,但在预算控制范围内。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5个、来宾108人次,主要是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62.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216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162.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6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注入资本金4000万元、财政体制结算资金13685.26万元以及高新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971.44万元。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其中高新区园区地下管网基础设施项目2692.13万元;洪江市工业园集中区株山片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300万元;中国洪江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2800万元;高新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713.62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1.3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应填此栏数据。上年度错误填报单位性质,本年度进行更正调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36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业务方面参加的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6.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5.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6.8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7.0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2.94%。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二是部门评价开展情况(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财政体制结算”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三是事前绩效评估开展情况(如有,一级预算部门填写)。组织对2024年度1个重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共涉及资金350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851.72万元,执行数39775.60万元,绩效自评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市高新区在洪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度融入怀化市委“五新四城”战略,坚持“两城带动、两片协同”的基本思路,以“三年同创”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奋力创建“五好”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度园区亩均税收增速。12.4%,亩均生产总值增速11.4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12%,实际使用内资金额增速35.28%,技工贸收入增速15.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92.0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3%。新增培育高新技术企业7家、培育四上企业11家,创投公司融资到位3.55亿元。

整体推进黔城、安江两个园区路网、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黔城园区全面拉通双溪片区主干路网,完成周转用地一期、三期土地平整,完成雪峰米业、四维区间道路地下管网建设,建成孵化基地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安江园区完成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完成1000亩土地储备,盘活216亩低效用地,2万平方米厂房实现“腾笼换鸟”,650亩用地上线“土地超市”平台,园区实现“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的转变;引进年产能40万吨的集中供气供热项目,双溪片区实现工业蒸汽供能全覆盖。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强化精准招商思维,瞄准主特产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开展敲门招商。全年新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12.95亿元,重点在谈项目6个,预计引进资金2.9亿元,其中已建成投产2个、落地开工5个。

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的基本思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建设重点项目12个,总投资8.5亿元,其中年产15万把吉他、树脂工艺品、中药材精深加工等8个项目建成投产,安江柑橘交易中心(一期)项目、仁和电子精工制造项目、植物中草药提取加工项目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4亿元,园区在怀化市2024上半年重点项目巡检中获巡检团点名表扬。

以企业家联合会为平台畅通政企交流通道,26名联络员联点帮扶43家经营主体,全年共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诉求257项,兑现奖补资金91.53万元,保障用工387人,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与怀化财信担合作开展“裕园担”业务,帮扶企业融资9888万元,专班驻企协助四维住工重整脱困。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八条措施(试行)》《洪江市高新区企业零担物流奖补办法》,为企业降本增效。依托潇湘要素大市场、众创空间等专业平台开展科技创新、产业链供需对接等活动11场次,协助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个,技术合同登记8.73亿元,促成知识价值信用贷款2648万元,全年培育四上企业11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相差较大。原因是未能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每年预算在上一年度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增减,无法新增项目,造成预算不能全面体现真实需求,从而使得年初预算与执行预算相差较大。

(三)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不够及时。原因是各种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资产清查自查困难。聘请专业第三方进行清查资金不足,从而造成该项工作推动困难。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项目执行预警机制,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控。1、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4、进一步控制项目经费支出,在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的同时,力争把成本降低。5.希望财政部门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我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定期清查、清理各项资产及往来款项。

(四)评价结果应用情况。2024年,本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优秀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支持;对于绩效不达标的项目,进行整改和优化。同时,自评结果将用于改进内部管理流程,并与人员考核挂钩,激励全员提升绩效。 

绩效自评结果将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全文公开本绩效自评报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通过应用和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将进一步增强管理透明度,提升绩效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高效化。下一步,将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洪江市高新区是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二级机构。本单位行政人员编制数0人,事业人员编制数50人,实际在岗人数32人,退休人员0人,提前退休人员0人。内设机构5个,即办公室、规划建设部、产业发展部、招商部、企业服务部。

(二)单位主要职责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于2013年3月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工业战略成果,实施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服务工业园区企业,吸纳项目进入,以协调发展进步向建设发展转变。负责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及资产的运营管理。积极进行招商引资,负责园区项目的立项、注册、供地、设计、环评、供水供电等工作。

(三)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管理委员会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其他项目支出(除本级专项资金以外)绩效目标。

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园区亩均税收增速10%以上,亩均生产总值增速10%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  12%以上,实际使用内资金额增速20%以上,技工贸收入增速15%以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89-90之间,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2%以上。

本级专项资金(财政体制结算)绩效目标:园区亩均税收增速10%以上,亩均生产总值增速10%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  12%以上,实际使用内资金额增速20%以上,技工贸收入增速15%以上,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89-90之间,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2%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948.2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0万元;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支出811.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70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人员经费605.16万元;公用经费343.06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合计1.95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95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支出6664.93万元。项目专项资金严格遵循预算和政策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资金分配以项目绩效目标为导向,结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本年度项目资金共分配至4个项目,其中:

1、财政体制结算资金项目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执行数为5830.93万元。该项目决策合理,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规范,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发展需要的前期工作、公共服务提升、注入资本金、园区企业各类奖补支出等。

成效:2024年度园区亩均税收增速12.4%,亩均生产总值增速11.4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12%,实际使用内资金额增速35.28%,技工贸收入增速15.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92.0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3%。

2、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食品产业建设项目的全年执行额为200万元。该项目决策合理,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规范,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食品产业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全部完工,电梯安装完成。

3、“135”工程升级版扫尾批项目奖补资金全年执行数为558万元。该项目决策合理,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规范,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13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奖补。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奖补发放及时率100%,受益企业满意度达98%。

4、园区产业发展资金全年执行数为76万元。该项目决策合理,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规范,完成效果较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双溪污水处理厂运营费。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双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162.4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162.45万元。项目专项资金严格遵循预算和政策要求以及项目实际需求,资金分配以项目绩效目标为导向,结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确保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本年度项目资金共分配至4个项目,其中:

1、注入资本金全年执行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洪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入资本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不断完善园区公寓楼、食堂设施配置,配合国网电力公司安装光伏,并启动第二食堂装修配置及运营,科研楼引进咖啡吧,公寓楼修建快递寄存点、便利店等。二是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垃圾分类亭、垃圾勾臂车、绿化喷淋、标识标牌等。注入经营性资产,加快公司化转型,提高经营效益。已完成注入原中医院闲置的安江两路口院区资产、高新区原标厂二期89亩土地等资产。

2、财政体制结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执行数为13,685.26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园区发展需要的前期工作、公共服务提升、注入资本金、园区企业各类奖补支出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2024年度园区亩均税收增速12.4%,亩均生产总值增速11.4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12%,实际使用内资金额增速35.28%,技工贸收入增速15.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92.0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3%。

3、洪江市(省级)高新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债项目全年执行数8685.06万元。主要用于园区标准厂房项目的建设支出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怀化洪江市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2.23%;怀化洪江市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7.38%.

4、高新区园区地下管网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全年执行数2692.13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地下管网项目的建设支出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高新区园区地下管网基础设施项目——洪江市高新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已完成结算审核。

5、洪江市工业园集中区株山片区标准厂房建设(专项债)项目全年执行额为30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主要用于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拨付洪江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拨付及时率100%。

6、中国洪江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全年执行投资28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洪江农产品交易中心项目的建设支出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进度为100%。

成效:项目正有序进行中,目前已完成初设评审,设计单位按专家意见已修改完成,待专家审核确认后上传成果后出具初设评审批复。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市高新区在洪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深度融入怀化市委“五新四城”战略,坚持“两城带动、两片协同”的基本思路,以“三年同创”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奋力创建“五好”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度园区亩均税收增速。12.4%,亩均生产总值增速11.43%,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速12%,实际使用内资金额增速35.28%,技工贸收入增速15.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数92.05,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速13%。新增培育高新技术企业7家、培育四上企业11家,创投公司融资到位3.55亿元。

整体推进黔城、安江两个园区路网、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黔城园区全面拉通双溪片区主干路网,完成周转用地一期、三期土地平整,完成雪峰米业、四维区间道路地下管网建设,建成孵化基地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安江园区完成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完成1000亩土地储备,盘活216亩低效用地,2万平方米厂房实现“腾笼换鸟”,650亩用地上线“土地超市”平台,园区实现“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的转变;引进年产能40万吨的集中供气供热项目,双溪片区实现工业蒸汽供能全覆盖。

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强化精准招商思维,瞄准主特产业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开展敲门招商。全年新签约项目8个,总投资12.95亿元,重点在谈项目6个,预计引进资金2.9亿元,其中已建成投产2个、落地开工5个。

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的基本思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建设重点项目12个,总投资8.5亿元,其中年产15万把吉他、树脂工艺品、中药材精深加工等8个项目建成投产,安江柑橘交易中心(一期)项目、仁和电子精工制造项目、植物中草药提取加工项目等6个项目开工建设,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4亿元,园区在怀化市2024上半年重点项目巡检中获巡检团点名表扬。

以企业家联合会为平台畅通政企交流通道,26名联络员联点帮扶43家经营主体,全年共协调解决企业问题诉求257项,兑现奖补资金91.53万元,保障用工387人,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与怀化财信担合作开展“裕园担”业务,帮扶企业融资9888万元,专班驻企协助四维住工重整脱困。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园区企业用工保障八条措施(试行)》《洪江市高新区企业零担物流奖补办法》,为企业降本增效。依托潇湘要素大市场、众创空间等专业平台开展科技创新、产业链供需对接等活动11场次,协助企业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个,技术合同登记8.73亿元,促成知识价值信用贷款2648万元,全年培育四上企业11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相差较大。原因是未能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每年预算在上一年度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增减,无法新增项目,造成预算不能全面体现真实需求,从而使得年初预算与执行预算相差较大。

(二)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不够及时。原因是各种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资产清查自查困难。聘请专业第三方进行清查资金不足,从而造成该项工作推动困难。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建立项目执行预警机制,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监控。1、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2.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3.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4、进一步控制项目经费支出,在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的同时,力争把成本降低。5.希望财政部门开展相关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我局“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定期清查、清理各项资产及往来款项。

七、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24年,本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政策优化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优秀的项目,优先保障资金支持;对于绩效不达标的项目,进行整改和优化。同时,自评结果将用于改进内部管理流程,并与人员考核挂钩,激励全员提升绩效。 

绩效自评结果将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全文公开本绩效自评报告,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通过应用和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将进一步增强管理透明度,提升绩效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高效化。下一步,将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持续跟踪整改情况,确保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92分,评级为“优”。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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