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财政局 > 财政决算

2024年度洪江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09:59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第一、二、三产业等社会发展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对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统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法规股、统计业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统计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统计局本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966.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29万元,增长42.5%,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经普工作经费以及“四上”企业入库一次性奖励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6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6.8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45万元,42.1%;项目支出559.44万元,占5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6.89万元,增加288.29万元,增长42.5%,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经普工作经费以及“四上”企业入库一次性奖励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89万元,增加288.29万元,增长42.5%,主要是因为今年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经普工作经费以及“四上”企业入库一次性奖励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54万元,占9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9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38.66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6.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行政运行01(项)。

年初预算为278.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用预算不足。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追加了工作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专项统计业务05(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追加了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专项普查活动07(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顺利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追加了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统计抽样调查08(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顺利开展城乡住户调查追加了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201(类)统计信息事务05(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99(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为顺利开展“四上”企业入库工作追加了“四上”企业入库一次性奖励资金以及统计员补贴等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

年初预算为35.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有所下降。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年初预算为25.07万元,支出决算为3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6.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降低4.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降低4.7%。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8个、来宾178人次,主要是城乡一体化工作、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统计日常工作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95万元,增长85.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0.09万元,人数880人,内容为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业务培训会、四上企业统计员业务知识培训会、四上企业入库培育工作培训会、城乡住户调查业务培训会、劳资年报培训会等,其中会议住宿费1.2万元,伙食费3.68万元,资料费5.21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96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96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966.89万元,执行数966.89万元,完成预算100%,绩效自评得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协调落实“四上企业”培育任务;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协调完成六大主要经济指标及GDP43项支撑指标目标;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预算绩效工作存在不足,主要是在预算绩效申报时,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严格;资产管理不够完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 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关,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财务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资料的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五)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的支出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情况,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将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4年度洪江市统计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情况:洪江市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统计法规股、统计业务股。

人员情况:全局干部职工26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9人。

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度统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1、协调落实“四上企业”培育任务;2、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数据评估认定;3、协调完成六大主要经济指标及GDP43项支撑指标目标;4、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是:1、完成城乡住户调查工作;2、完成乡镇规范化建设;3、完成粮食测产工作;4、完成限下抽样调查工作;5、完成劳动力调查工作;6、完成人口抽样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基本支出为33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2.97万元,公用经费3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统计专项工作预算经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乡镇规范化建设、粮食测产、限下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工作的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印刷费、租车费方面。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确实做好2024年度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及单位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我单位各部门根据2024年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经济性分析

支出严格依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特别重视量财办事、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标准、注重节约,少花钱办好事。一 年来,我局各项支出都在合理范围内,部分项目支出因加强管理与以前年度相比大幅度下降。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43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4.7%,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站位聚共识,着力构筑“统计法治”基础。强调要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审视、谋划、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职能,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1、“四上”企业培育取得突破。全年共新增入库“四上”企业38家,“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数连续3年居怀化市前3位,超怀化下达任务数17家、完成率180%,其中新增入库工业企业9家、服务业企业4家、批零住餐企业24家、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1家。2022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新增入库“四上”企业116家,增长率57%,在库“四上”企业总数突破247家,居怀化市第3位,提前两年完成市定“四年行动目标”,为稳经济稳增长提供强劲动能。

2、乡镇统计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着力改善乡镇统计站基础薄弱、阵地缺失等问题,不断强化乡镇统计阵地建设,投入资金10万元对铁山乡、深渡乡、龙船塘乡、湾溪乡、熟坪乡等5个乡镇统计站进行规范化建设,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率达到76%。

3、“五经普”登记及质量核查工作顺利完成。全市共有效登记一套表单位216家,非一套表企业1663家,行政事业单位684家,民间非营利性单位182家,抽样个体户有效登记852家。

4、主要经济指标趋稳回升。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规模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17.8%,税收收入下降28.1%。着力发挥统计部门决策参谋作用,提升统计分析研判预警能力,编撰发布《统计月报》《统计信息快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统计专报》等40余期和《洪江市2018年至2023年统计年鉴》,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

5、统计监测服务有力有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调研12次,发布预警分析报告7次,及时预警分析工业经济、房地产市场、投资及消费领域的新动向和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助力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强化监测分析,服务中心大局,当好绩效评价的监测器、预警器,提交绩效评价及产业发展有关专业分析报告11篇(次),有力有效提升工作精准度,助推了产业发展和产业补缺。配合抓好文明城市测评、综治民调等工作,主动靠前服务大局。

6、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多维”发力,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将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党纪学习教育内容,将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纳入市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内容,进入党校主体班就统计法律法规等授课3次,在全省率先编印《洪江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经济指标和统计法律法规选编》,并印发至500多名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手中,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以“中国统计开放日”为契机加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及普法资料4200余份。统计执法有力有效。对6家“四上”企业和2个“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进行了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对1家工业企业统计轻微违法行为予以责令改正。

(三)有效性分析

统计部门是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的,在财政部门的资金支持下,通过定期报表、普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我市经济发展的情况,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作用,针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一是开展预警预测预判。市政府每月召开经济运行预测预警会议,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测经济走势,发布经济预警。力求让数据说话,为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运行提供统计保障,为完成全市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提升统计服务精准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关心关注问题以及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态势,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材料。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抽样调查。发挥统计部门优势,联合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农作物遥感调查、限额以下抽样调查、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等,提高群众满意度,架起市委、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四)可持续性分析

整体支出既严格遵循了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又结合了我市的统计工作实际,在资金安排使用上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具有可持续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我们也发现预算绩效工作存在不足,主要是在预算绩效申报时,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严格;资产管理不够完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 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关,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财务相关知识培训。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资料的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单位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的支出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情况,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将作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附件:洪江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