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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0 10:07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等方面进行指导、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

(2)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3)统筹抓好全市离退休党员干部党建工作,向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市直单位和乡镇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党组织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好党内主题教育,落实好有关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4)负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包括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规划、研究、指导等。

(5)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指导分级分类开展干部培训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合作交流等。

(6)负责党建和干部工作等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和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负责做好公务员的录用调配、考核奖惩、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

(8)负责牵头抓好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的开发、引进、培训、流动、培养、管理工作,推动和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配置,开展联系专家工作。

(9)负责绩效管理和统筹各项工作。

(10)完成中共洪江市委和中共怀化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内设机构12个,含办公室、干部室、组织室、研究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干部监督教育室、企事业干部室、干部档案信息管理室、人才工作办公室、市直机关党工委办公室、绩效考核办公室、基层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1个,即党员教育中心;二级事业单位1个,即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编制数44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参公编制8个,事业编制14个,2024年末实有人数36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为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格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22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77.36万元,增长450%,主要因为是将2024年全市村级(社区)人员经费和2024年村(社区)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纳入了本部门预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522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6.5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522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78万元,占12.97%;项目支出4548.74万元,占87.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26.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77.36万元,增长450%,主要是因为将2024年全市村级(社区)人员经费和2024年村(社区)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纳入了本部门预算执行,因此较上年大幅度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6.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4.64万元,占1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教育(类)支出133.06万元,占2.55%;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20.83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4321.85万元,占比82.69%;住房保障支出66.13万元,占比1.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62.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2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事务。年初预算为432.08万元,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根据工作需要实际列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中的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7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资金和洪江市“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公务员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组织工作需要,将党员教育中心账合并至市委组织部本级核算;二是新增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安排中央、省、怀化市三级配套资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引进人才费用。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基金财政笼子大项目中的部分用于2024年人才引进工作所列支的办公、差旅、考务费及评选“乡村之星”奖励等费用支出划入本部门列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49.08万元,支出决算为7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调出人员的职业年金财政配套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死亡抚恤。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1万元,新增的主要原因是:按计划按标准发放胡高秦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年初预算为1.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本部门本年度干部职工的工伤保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保障年初预算为26.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本部门本年度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11、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年初预算为4625.37万元,支出决算为430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列支全市在职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和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村和社区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与年初预算有偏差,预算80.8万元,实际支出32.8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6.81万元,支出决算为6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下半年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放在2024年列支,同年,单位配套补缴干部职工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7.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

公用经费139.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32.16%;与上年相比减少1.0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53.39%。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据实列支,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32.16%。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8个、来宾145人次,主要是用于干部选拔考察、其他县市区组织工作交流等方面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53万元,增长48.26%。主要原因是:一是保障基层工会活动开展,行政给予经费补助;二是干部选任考察的常态化相应增加了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开支;三是年度提级巡察工作需要增加了相应运行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洪江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4548.74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5262.06万元,执行数5226.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绩效自评得分95.4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聚焦铸魂赋能,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夯实思想根基。成功开设招商引资、文旅人才等主体培训班次15个,培训干部1988人次;组织完成所辖838个基层党组织1.98万名党员参加党纪学习教育;依托“市委党校+乡镇党校”运行模式,全覆盖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和基层党员干部线上线下培训。2.聚焦事业为上,坚持选贤任能,培养造就过硬干部队伍。先后提拔重用74人,及时奖励党员干部80人、机关事业单位集体11个,新提拔和进一步使用110人,掀起担当作为浓厚氛围;新招录公务员130人,完成1648名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职级晋升197人次;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函询20人次,有效推动政治生态风清气正。3.聚焦智汇洪江,精准引育并重,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全职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8人(7名硕士研究生、1名副高职称),柔性引进卫健领域专家19人,培养本土林业、医学、水利、农技等特岗人员77人;在湖南女子学院开展“才聚洪江”国有企业招聘会,现场聘用21人;建成柑橘、黄精种植现场教学基地2个。4.聚焦强基固本,严密组织体系,锻造坚强有力战斗堡垒。市委书记2024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获“好”等次;全年发展新党员169人,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3个;从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核招聘17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突破3300万元,有效化解村级存量债务3522.25万元,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成效明显;组建4支党员志愿服务总队和95支党员志愿服务支队,全年开展各类实践服务6200余人次,服务2.6万个小时,走访群众3200余人次。5.聚焦精准有效,服务中心大局,绩效考核作用发挥明显。撰写高质量指标分类分析报告26篇,向市领导及责任单位下发提示函、交办函76个,推动重点工作更加聚焦、更加务实,扎实做好了121家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5.聚焦先锋释能,提升管理质效,组工队伍建设提质升档。全年部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1次,部机关学习30次;33名干部职工在“组工大讲坛”交流业务知识;建立《部机关“办文零差错、办会零失误、办事零缺陷”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厉行节约习惯过紧日子的七条措施》等制度,逐步实现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模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个别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如2024年村和社区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年初预算数80.8万元,实际支付32.8万元,预算执行率40.59%(未达半)。出现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未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导致预算执行与实际需求脱节。2.个别项目实施期绩效目标设定不切实际。如:2024年村(社区)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实施绩效目标设定为按月发放,与实际按年度发放不相符,导致项目执行进度出现偏差。

下一步改进措施:1.深化预算编制前期调查,提升预算数据的精准性。在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时充分结合相关负责股室的摸底底数,对参保补贴等项目,联合乡镇、人社等部门实地调研,根据政策文件要求,精准测算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等核心数据,以项目实际需求为起点编制预算,避免“拍脑袋决策”或随意估算数据。2.强化绩效目标设定前期沟通,提升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在设定绩效目标之前,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充分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项目的实施周期、政策执行要求等,确保绩效目标的设定得到理解和认同,同时,加强绩效目标的审批流程,确保绩效目标设定经过充分讨论和审核,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决策。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洪江市委组织部依据2024年度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通过财政预决算公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和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