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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洪江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17:10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机动车报废政策、标准制定工作,参与拟订物流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4、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差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7、负责航遒的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船员培训、航道疏泼、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8、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9、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10、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人民武装运输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11、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2、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交通运输局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计划基建股、运输安保股(加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财务会计股5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660.64万元,支出总计366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49.16万元,减少49.23%,主要是因为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660.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0.6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66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87万元,占14.97%,项目支出3112.77万元,占85.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0.6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49.16万元,减少29.23%,主要是因为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投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49.16万元,减少49.23%,主要是因为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1万元,占1.12%;交通运输支出3579.37万元,占97.78%;住房保障支出27.21万元,占0.74%;卫生健康支出12.96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40.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6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数40.68万元,支出决算40.6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交通运输支出类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527.87万元,支出决算为54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安全监管支出增加。

(2)公路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29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路养护支出年初预算为19.4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4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7.21万元,支出决算为2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2.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7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4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主要包括退休干部职工一次性生活补助;资本性支出2.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3%,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1万元,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去年相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在公务接待费年初支出预算数之内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9万元,增长153.2%,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我市创建“四好农村公路”省级示范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省级示范县以及铁路安全环境真抓实干省级先进单位,上级部门来我局督导、考核验收三项创建工作较多,导致接待支出相应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的9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支出预算数之内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0.6万元,增长13.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车维修费用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5万元,占44.6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9万元,占55.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8个,来宾790人次,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省级”四好农村路“及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以及交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用餐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是:2023年交通安全监管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04万元,为会议室租用费;开支培训费0.28万元,用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省交通运输厅、怀化市交通运输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参加农村公路建设交通法规等相关业务法规培训,共有5人次参加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洪江市《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年初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年中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年末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按照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整体支出,从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预算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经综合评价,评定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绩效管理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取得明显成效。

1、聚焦基础设施建设,交通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全年完成交通投资5812万元。完成邵怀高速公路安江西互通设计批复及征地拆迁工作。完成安双公路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安江二桥至S249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成清江湖旅游公路服务区1个建成安江高铁综合客运枢纽主体工程,将客运站与游客接待中心融为一体,实现“零距离”换乘,全力支持怀化旅游金三角。完成农村公路“三路”建设任务,大崇乡镇通三级路5公里,资源产业路建设21公里,安防工程5公里。

2、聚焦综合运输服务,运输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创建省级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合理规划线路73条,投入新能源车辆 41台,为促进农耕文化旅游区金三角我市开通旅游专线 4条投入车辆20台。紧紧围绕怀化国际陆港建设,完成新增注册货车40台任务,市场主体倍增企业8家。

3、聚焦行业改革创新,交通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年承办行政处罚案件320件,办结320件,累计罚款110万元。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放管服”改革实现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达89.44%,普货车辆跨省通办办结率、成功率均100%,电子证照激活率达92%。建立12328与12345热线诉求办理机制,全年共办理148 件。管养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行“路长制”为96%,养护农村公路1323公里,完成危桥改造66座,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4、聚焦行业安全稳定,行业安全基础更加牢固牢守安全生产红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等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总“隐患清零”体平稳。我市创新安全生产积分赋能管理模式,制定《洪江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实施细则》从6个方面34 条对企业进行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营造了平安稳定的交通环境。应急保障到位。加强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水上搜救应急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制度。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全年共排查整治隐患133处,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55 台,卸载货物3582.2吨,实现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超载里控制在1%以内,高速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5%以内。全力配合高速公路“三保三大”整治工作,规范安江服务区秩序:拆除安江两路口、安江高速公路出口、江市高速公路下垃圾站、铁山非法广告牌、高速塘湾出口等违章建筑。共拆除公路违章建筑 58 起,拆除广告牌2处,清除占道45处,有力保护了全市公路的安全和畅通。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我市 2023年铁路伤亡事故为零,主要考核指标均创历史最低水平。完成铁路环境隐患整治省、怀化市交办的隐患 31处,落实铁路“双段长”制,投资1.1亿元建设铁路文化广场、铁路安全教育主题公园2个立杆打样点。洪江市铁路整治工作经验先后在新华社、人民网、光明网、中国网、中新网、中国交通报、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怀化日报等各大媒体推介。在新华网发出的《全力破解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密码》一稿,点击量超过50万人,工作经验获省政府领导批示,在全省交通系统推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位资产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购置、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等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盘点清查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资产管理规范性有待提高。

2、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充足、不及时,加之设计、审批、财评、招标等程序复杂,严重制约了工程建设任务推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洪江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