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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0-12 11:30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负着全市四十三万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2005年11月撤销洪江市卫生防疫站,与皮肤病、麻风病防治所合并成立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会室,行管科,质管科,流行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地方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职业有害因素控制科,卫生监测科,麻风病防治科,健康教育宣传科,预防医学门诊部等14个职能科室。地址设黔城镇龙标路。

(二)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23人,工勤人员3人,新进未定级人员0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2人,助理执业医师4人;注册护师5人,检验人员9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74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11万元,减少2.94%,主要因为是相较于上年疫情防控的开支大幅减少,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示范区的开支大幅增加,总体造成支出较上年略有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完成2159.95万元,比上年减少123.91万元,下降5.43%,变化的主要原因:受各卫生院接种人数减少影响,疫苗采购的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583.61万元,比上年增加40.81万元,增长7.52%;变化的主要原因: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开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727.48万元,比上年增67.86万元,增长10.29%,变化的主要原因:存在上年度绩效工资在本年度发放;公用经费支出143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91.76万元,下降11.81%,变化的主要原因:受各卫生院接种人数减少的影响,疫苗采购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4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4.67万元,占50.11%;上级补助收入4.5万元,占0.16%;事业收入1313.38万元,占47.87%;经营收入0万元,占XX%;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1.01万元,占1.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95万元,占78.73%;项目支出583.61万元,占21.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11万元,减少2.94%,主要是因为相较于上年疫情防控的开支大幅减少,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示范区的开支大幅增加,总体造成支出较上年略有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完成2159.95万元,比上年减少123.91万元,下降5.43%,变化的主要原因:受各卫生院接种人数减少影响,疫苗采购的支出有所减少。项目支出583.61万元,比上年增加40.81万元,增长7.52%;变化的主要原因: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开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727.48万元,比上年增67.86万元,增长10.29%,变化的主要原因:存在上年度绩效工资在本年度发放;公用经费支出1432.48万元,比上年减少191.76万元,下降11.81%,变化的主要原因:受各卫生院接种人数减少的影响,疫苗采购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137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7.21万元,增加12.91%,主要是上年度绩效工资在本年度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4.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8万元,占5。03%;卫生健康支出1273.2万元,占92.62%;住房保障支出32.29万元,占2.3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7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9.18万元,支出决算为6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平衡。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721.62万元,支出决算为74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与年初预算增加24.97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绩效工资在本年度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与年初预算平衡。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56.61万元,支出决算为45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与年初预算平衡。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2.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平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0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与年初预算平衡,与上年相比不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与年初预算平衡,与上年相比不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1万元,占25.5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74.4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8个、来宾580人次,主要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等项目的影响,检查及迎检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3.7万元无增减变化。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87万元,用于参加上级6次会议;开支培训费1.87万元,用于开展本单位业务能力提升3次培训;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洪江市财政局2023年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初预算790.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743.56万元,全年预算可用指标2743.56万元,本年实际使用指标2743.56万元。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做好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我中心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洪江市疾控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疾控中心创国卫工作任务包括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生活饮用水安全三个方面。目前三项任务的进展情况为:病媒生物监测数据达到国家卫生城市C级控制水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按照创国卫健康教育工作资料建档内容要求,对全市100多家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进行两轮指导(督查各单位规范整理2021-2023年健康教育工作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氨氮合格率均达到100%(洪江市疾控中心不负责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常规检测)。怀化市爱卫办于8月对我中心进行创国卫工作调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获得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

2、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一是制定《洪江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启动会和推进会,5月10日召开洪江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启动会、9月25日召开洪江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会、10月27日召开卫健系统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推进会,会议上为各成员单位解读职责分工及培训创建业务;三是我中心成立创国慢工作专班并对标对表进行职责分工,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已投入经费18万余元用于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

3.慢性病防治方面,死因监测工作、伤害监测工作、肿瘤监测、地方碘缺乏病及碘盐监测等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和巩固。4.疫苗接种落实到位,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持低发状态。5.重点传染病监测:全面加强和规范开展流感、鼠疫、霍乱、布鲁氏菌、手足口病、狂犬病、疟疾等病种的常规监测。流感稍点医院(洪江市人民医院)1-11月份采集588份流感样本送怀化市疾控中心检测,对41例新冠病例采样送怀化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基因测序,其中7份为测序变异株;处置了8起学校传染病预警,各病种均能按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监测任务。6.进行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及学生常见病监测。7.进行全市职业病随访调查,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有序开展。8.全年共检测各类水样1081份、进行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已完成了乡村一体化、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调查。9.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高。10.进行全市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人管理率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洪江市疾控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现有在职人员49人,其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7人,初级职称15人,管理九级1人,后勤人员3人;具有执业医师资格23人,助理执业医师2人,注册护师5人,检验人员10人。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财会室,行管科,质管科,流行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地方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职业有害因素控制科,卫生监测科,麻风病防治科,健康教育宣传科,预防医学门诊部等14个职能科室。

(二)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流行与发生,做好公共卫生监测与服务,加强紧急疫情应急反应处理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为我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业务范围:(1)制定免疫规划;(2)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3)应急处理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4)进行疾病预防的应用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5)开展相关的技术监测、检验与评价;(6)进行人类疾病的综合防治与健康促进;(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制定预防控制对策;(8)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9)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10)进行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等。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27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95万元(人员支出727.47万元,公用支出143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34万元,资本性支出31.80万元,其他资金性支出0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收入7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8万元,全年预算数27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4.67万元,事业收入1313.38万元,其他收入55.51万元,决算数27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4.67万元,事业收入1313.38万元,其他收入55.51万元;

2023年度年初预算支出7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8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全年预算数27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95万元,项目支出583.61万元,决算数27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9.95万元,项目支出583.6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161100.00元,比上年减少3168.00元,下降1.9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的业务用车量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完成0元,比上年增减0元,增加下降0%;公务接待费完成41100元,比上年增加5832.00元,增加16.5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慢性病防治综合示范区等项目的影响,检查及迎检接待、专项工作指导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完成120000元,比上年减少9000.00元,下降6.9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的业务用车量减少。“三公经费”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拨付使用有完整的审批手续,按照财政制度要求,做到专人监管,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挪用、截留、虚列开支等情况。财务报账票据由财务人员审核后,经部门领导确认,报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财务再进行统一结算支付。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的流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口腔疾病等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适宜技术,健全完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加强慢性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农村地区贫困癫痫患者筛查登记和随访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率;提升我市免疫规划能力建设和预防接种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及完善疫苗冷链系统建设。

(二)2023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洪江市疾控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并按方案和计划稳步推进;2.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制定《洪江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和推进会,成立创国慢工作专班并对标对表进行职责分工。加大经费投入,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不断完善和巩固死因监测、伤害监测、肿瘤监测、地方碘缺乏病及碘盐监测等慢性病防治方面工作;3.传染病防控工作紧抓不懈,全面加强和规范开展流感、鼠疫、霍乱、布鲁氏菌、手足口病、狂犬病、疟疾等病种的常规监测。4.疫苗接种落实到位,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持低发状态。5.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6.进行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及学生常见病监测。7.进行全市职业病随访调查,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有序开展。8.进行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水质监测工作,完成了乡村一体化、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调查。9.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高。10.进行全市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人管理率100%。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掌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资金安排落实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项目效益等。总结经验和亮点,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各项项目工作落实和年度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整体决策。主要包括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的分解,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落实及推进计划,以及中央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分解和下达情况;预算编制和分配情况等。

管理实施。资金管理,包括预算下达、落实到位、执行和资金管理规范性等。项目组织实施,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情况,重大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管理落实情况等。

整体产出。主要包括年度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额的情况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整体效益。主要包括项目实施取得的效益,并分析项目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效益。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由中心主任胡小玲、中心副主任肖和松、蒋柠锾、中心纪检书记马玉琴及相关业务科室主任组成洪江市疾控中心评价组对本中心涉及专项资金的项目开展自评,自评工作有序依规进行。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23年,我中心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都得到提升,其中成本预算控制较好,各专项工作均在预算成本内保质保量完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中心2023年度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数量指标

2023年度艾滋病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人数(人)指标值为331人,全年实际完成值383人,结核病防治工作肺结核病原学阳性耐药筛查指标值83人,全年实际完成83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全市预防接种信息化查验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

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中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比例(%)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92.6%,艾滋病规范化随访干预比例(%)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100%;慢性病及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死因监测及伤害监测报卡率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实限指标值2023年度,全年项目实际完成2023年度

成本指标

2023年度全年整体支出资金指标值309.6万元,全年实际使用309.6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人群广、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高指标值得到改善,全年实际得到改善;避免结核病在人群中广泛传播指标值得到改善,全年实际完成值得到改善;通过肿瘤患者生存率,评估防治措施效果指标值得到改善,全年实际完成值得到改善。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科室之间在工作上配合不到位,主要是因为有些工作涉及多科室,需要多科室的协调合作,但是由于时间紧,科室之间沟通不到位。

2.部门预算控制工作需进一步提高,主要是项目相关科室每年项目需要做的事情不一样,难以在年初做出精确相应预算及实施方案。

3.基层防疫人员更迭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工作岗位兼职过多,疾病预防各项工作难以做扎实,主要是基层卫生院人手不足,基层专干身兼数职。

4.单位制定有各项管理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偏差,有待加强和完善。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部门工作沟通,协调各项职能;

2.完善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力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3.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洪江市疾控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部门(单位)名称: 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  算  编  码:         311            

评  价  方  式:洪江市疾控中心绩效自评

评  价  机  构:洪江市疾控中心评价组

报  告  日  期:2024 年 3 月 19 日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胡小玲 联络电话 7736136

人员编制 56 实有人数 49

职能职责概述: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负着全市四十三万人口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中心和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是政府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面,制定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洪江市疾控中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计划》并按方案和计划稳步推进;2.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制定《洪江市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召开了启动会和推进会,成立创国慢工作专班并对标对表进行职责分工。加大经费投入,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不断完善和巩固死因监测、伤害监测、肿瘤监测、地方碘缺乏病及碘盐监测等慢性病防治方面工作;3.传染病防控工作紧抓不懈,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1种,共8003例,死亡19例(艾滋病18例、新冠病毒感染1例),全面加强和规范开展流感、鼠疫、霍乱、布鲁氏菌、手足口病、狂犬病、疟疾等病种的常规监测。4.疫苗接种落实到位,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持低发状态。5.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6.进行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及学生常见病监测。7.进行全市职业病随访调查,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有序开展。8.全年共检测各类水样1081份、进行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已完成了乡村一体化、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调查。9.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高。10.进行全市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人管理率100%。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局的正确领导下,洪江市疾控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服务管理相对人,文明执法促和谐。本单位不断改进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节能降耗,经本次创国卫、创国慢工作,本单位扎实做好了各项能力提升,进行了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业务水平,整体业务效能稳步提升。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88

评价等次 良

附件:洪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