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1:59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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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体系建设,建立防返贫监测系统,指导防返贫监测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组织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有关培训,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承担乡村振兴风险防控、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乡村振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防返贫监测的事务性工作和数据信息的比对、核查、汇总、分析等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洪江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洪江市乡村振兴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有:综合股、规划财务和项目股、行业协调和社会股、贫困监测和督查股、法规和信访股、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乡村振兴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乡村振兴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99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6.35万元,增长22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9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1.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92万元,占10.6%;项目支出2673.17万元,占8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91.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76.35万元,增长22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1.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76.35万元,增长22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91.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272.29万元,占9.1%;商品和服务支出45.64万元,占1.5%;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673.17万元,占8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2.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9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2.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45.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与上年相减少1.91万元,减少6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完成预算的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91元,减少6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0个、来宾854人次,主要是乡村振兴工作对接及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洪江市乡村振兴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1.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88.71万元,增长64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费用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万元,用于召开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人数287人,内容为全市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议等;开支培训费1万元,用于开展乡村振兴相关业务培训,人数287人,内容为乡村振兴相关业务等。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 等0 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 2、服务发展大局更加精准;3、乡村振兴稳步推进;4、自身建设更加务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数402.38万元,决算数2991.09万元,由于预算严重不足,致使差异率达到643%。因本年度增加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数据差距较大,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将项目经费、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足额纳入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3年度洪江市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洪江市乡村振兴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洪江市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规划财务和项目股、行业协调和社会股、贫困监测和督查股、法规和信访股、扶贫开发服务中心。本单位编制人数25人,年末实有人数23人,节约财政预算编制人数2人。本单位退休人数1人。
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体系建设,建立防返贫监测系统,指导防返贫监测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乡村振兴培训计划,组织指导乡村振兴工作有关培训,负责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和宣传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工作,承担乡村振兴风险防控、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乡村振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防返贫监测的事务性工作和数据信息的比对、核查、汇总、分析等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2023年度我局本年度收入合计317.9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17.9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本年度支出合计317.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9.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4万元,农林水支出14.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1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4.27万元。控制在年初预算6.5万元内,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部门的关怀支持下,洪江市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乡村振兴重要思想,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全局,创新乡村振兴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完善乡村振兴机制,聚焦短板,突出精准,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同时我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1.保障资金投入。2023年,落实中央、省、怀化市及市本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1878.45万元,下达项目计划7批次。成功争取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资金81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成功争取湖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产业园区项目。
2.强化驻村和结对帮扶。全市共有驻村帮扶工作队92支248人,其中省派工作队2支6人,怀化市派工作队6支17人,市本级工作队84支225人,覆盖全市75个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和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加强结对帮扶,实现监测对象和脱贫户结对帮扶联系全覆盖。
3. 强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一是落实“七个到位”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从责任落实、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排查整改、联动预警、帮扶走访、督查推进“七个到位”着力,抓细抓实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在个人申报、干部走访、部门筛查等基础上,通过“画像”和集中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三员”队伍。全市共设置网格员3218人、信息员244人、核查员1572人。三是落实帮扶措施。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建立市乡两级措施库,户均享受帮扶措施4.6条,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截至目前,全市有监测对象1214户2906人,其中2023年新纳入监测对象340户954人,消除风险20户50人,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
4.强化资金项目资产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市、乡、村三级严格按照规定对2023年度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公示公告,各村(社区)对2023年度实施的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了全过程公示公告。按时完成2024年度项目库建设工作,全市新增入库项目517个,预算总投资3.13亿元。二是加强资产后续管理。对2022年度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了确权移交,新增项目资产113个,截至目前,全市共计确权移交扶贫(衔接)项目资产3370个。同时,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等部门对2013年以来资产后续管理、2020年以来资产确权移交等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5.持续用力抓好产业发展。中央衔接资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97个2908.03万元,产业发展占比62.5%,比2022年提高6.4%。实施省重点产业项目6个310万元,按照协议落实帮扶脱贫人口分红,通过产业奖补、委托帮扶、以工代赈、就近务工等方式,帮助农户增收。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强化到户帮扶,增强内生动力,新投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500笔2022.02万元,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监测户进行产业奖补,发放奖补资金1500人225万元。
6.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坚持政府为主导、群众为主体,运用乡村手法,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制定乡村建设“三细则一要点两清单”。依托黔城、安江、托口、雪峰等4个中心镇重点建设周边示范村,先后打造了安江镇下坪村、黔城镇茶溪村、沅河镇沅城村、大崇乡石板桥村等示范村,以点带面推进全域振兴。安江镇、托口镇被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茶溪村被纳入省乡村振兴村级实践交流基地,安江镇下坪村被纳入全省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特色试点村,全省仅6个。
7.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结合农村户厕问题再“回头看”,全面起底研判,拉网式排查出问题厕所1056户,除列入长期整改计划的34户外,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落实“首厕过关制”,坚持质量优先于进度,把改厕质量放在第一位,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加强施工、验收等环节监督,确保改一个成功一个,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244户并进行全覆盖验收,占比年度任务的105.70%。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在下坪、茶溪等村开展农村厕所粪污清掏、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处理会费服务试点。
8.推进平安建设。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信访舆情工作,紧盯防返贫监测帮扶、厕所整改等方面,认真梳理有效衔接领域的潜在风险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收到信访件2件,其中省乡村振兴局交办件1件,市本级信访1件,无网络舆情件,全部处置到位。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平安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谋划推进。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全员参与湖南禁毒答题王知识竞赛,到禁毒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着力维护大局稳定,全年内无重大治安事故、无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9.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强值班管理,强化两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应急小分队。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等宣传,一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11.深入开展创文创卫工作。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宣传栏、网站、微信工作群、道德讲堂等平台,大力宣传社会公德、文明行为和文明礼仪,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开展创文创卫的重要意义认识。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全员创建热情 。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推进有效衔接的首位和重要抓手。加强办公区和责任区双溪新市场卫生整治,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的创建氛围。此外,洪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统筹协调,有效推动人事管理、市场主体倍增、信易贷注册等工作落地见实效。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我们认为本单位2023年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照计划管理使用,部门整体支出对保障乡村振兴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98 分,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六、有关建议
1.加快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计划下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建议财政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2.鉴于乡村振兴任务重,工作量大,建议市财政在编制年初预算增加乡村振兴专项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