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5 12:14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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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财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洪江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财政局财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洪江市财政局是洪江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职能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收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参与制定洪江市各级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以及办法;
(3)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 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财政局内设机构包括:财政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综合计划股、预算股(预算绩效评价股)、行政政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企业股(对外经济贸易股)、产权股(加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牌子)、会计股、国库股、财政监督检查股(税政法规股)、金融与债务股等14个内设机构;所属的有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市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办公室、市工资发放中心、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市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局大马园艺场等10个二级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财政局本级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及股室
第二部分 洪江市财政局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洪江市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1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2.35万元,增减少23%,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经费增长,在职人员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1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6.0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1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48万元,占80%;项目支出402.57万元,占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6.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2.35万元,减少23%,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经费增长,在职人员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2.35万元,减少23%,主要是因为严格控制经费增长,在职人员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16.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8.12万元,占90.8%;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93万元,占7.8%;农林水支出29万元,占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6.5万元,调整预算支出909.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1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库经费未计入年初预算,导致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产生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293.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的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增长,与上年相比减少2.3万元,减少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车统一管理,无此项费用发生。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1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25个、来宾1650人次,主要是外单位来人来访、接洽、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0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与决算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数据有差异。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万元,用于召开部门决算会议,人数110人,内容为部门决算的编制;开支培训费0.9万元,用于开展内控培训,人数105人,内容为内部控制制度的编制;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请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0年洪江市财政局决算公开表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洪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发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财政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洪江市财政局是洪江市人民政府主管的职能部门,系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收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参与制定洪江市各级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议管理的制度以及办法;
(3)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市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决算,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编制118个,实有在职人数93人,退休人员65人。财政局内设11个股室。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财政监督股、综合股、金融债务股、资产管理股。二是所属二级机构7个,其中2个副科级单位:财政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5个股级单位: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市工资发放中心、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市财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市投资评审中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0年收入2016.0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0年支出2016.05万元,基本支出1613.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20.43万元(含退休费),公用支出293.05万元;项目支出402.57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
人员支出1320.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6万元。
2、公用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93.0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5.16万元,含公务接待支出5.16万元,无公务车运行和维护费;办公费21.58万元;印刷费10.28万元;水电、邮电费17.94万元;物业管理费9.14万元;差旅费57.95万元;维修费17.19万元;租赁、会议、培训费2.33万元;劳务费37.04万元;委托业务费9.57万元;工会经费50.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2万元。
(二)项目支出
1、专项资金来源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专项资金402.57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2、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2020年单位部门预算专项资金402.57万元,年内已拨付到位。
3、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402.57万元。其中:预算改革业务支出45万元;财政国库业务支出35万元;财政监察支出7.2万元;信息化建设230.6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84.77万元。
4、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开展按照年初计划逐步进行,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计划如期完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三是专项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全年做到了报账手续齐备,报账流程规范同,财务资料完整,财务档案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四是设立专人专岗,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部署要求和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对专项资金严把审批关,杜绝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发生。
我单位专项支出方面按照专项工作进度需要,申拨专项经费。申报专项从2020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制订和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要求把关,通过实时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全法、有效,设置专项目标绩效评估体系,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率、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全年专项均按年初计划实施,并于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主抓收入征管,财政收支平稳有序。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积极研判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施为,建立财源税收综合治理体系,落实《洪江市2020年行业税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抢抓收入征管,坚持每月的上、中、下旬与收入征收部门对当旬收入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对接,实现收入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一是收入目标达到怀化考核要求。二是重点民生支出有效保障。
2、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坚持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摆在首位,通过整合资金、盘活存量、厉行节约,精准补短板、强弱项,着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全面抓实节支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2020年我市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安排较2019年压减20%,专项工作经费压减40%,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切实牢牢兜住“三保”底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大财政专业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扶贫资金,确保各项扶贫政策有效落实,财政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助力消费扶贫,10月23日,我市完成了扶贫832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任务,全市预留采购总额221.58万元,交易总额为224.89万元,采购进度为101.5%。三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联合房管部门出台《洪江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截至12月底,我市拨付200户城市低收入无房群体2020年住房租赁补贴30万元。四是规范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积极与涉农部门衔接,财政面向农民的所有货币性惠农补贴资金逐步纳入财政一个网络管理和银行一折通发放,实行财政集中信息网络化管理,努力扩展惠农补贴发放范围和项目,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安全数据交换平台总计发放补贴122项、813个批次,发放成功总金额为27505万元,其中,发放惠农补贴类资金涉及107项,金额为22066万元;发放扶贫补贴类资金涉及15项,金额为5439万元,有力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更准确、更快捷、更安全。五是提高医疗和卫生保障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和扶贫特惠保实现了“应保尽保”。投入1200.60万元为全市4802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参费(250元/人),个人补贴率100%,参保率100%;投入250.93万元代缴扶贫特惠保参保费(54元/人),个人补贴比例90%,参保率达100%。我市对患33种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实际医疗费减免2.27万元,实现对所有住院贫困患者实行了全病种兜底保障,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以上。六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利用电子商务就业创业和扶贫劳务协作。全面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定了农民工培训综合计划,推动举办2020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会等,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扶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同时加强对贷款贴息对象征信记录的审核,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报流程,严格依规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截至目前,2020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0万元,财政累计支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60万元。七是全力支持教育事业优质发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央、省级拨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经费361万元,爱心营养餐经费2117万元。加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力度,我市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维修改造资金681万元,熟坪、铁山学校等学校均已启动校舍维修工程。支持中职教育稳定发展,落实中职学生奖助学金政策,我市拨付77万元用于重点职业院校建设,产教融实训基地建设,中央、省级拨付中职学生助学金169.35万元,中职免学费585.54万元。助力脱贫攻坚事业,全力保障贫困家庭幼儿学习教育,中央、省级共拨付贫困家庭幼儿园入园补助资金131.2万元。落实省、市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用于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完善标准化教学点,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八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第一时间启动财政应急预案,印发《洪江市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暨资金保障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开通资金拨付、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截至12月底,全市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048万元,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大力支持洪江市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以“为开复工企业和重点项目配备三天的防疫物资”为原则,安排专项资金为企业采购口罩6.6万个,发放红外测温枪100把、84消毒液1500升、75%浓度酒精350升,免费为企业送去3天的预防中药,合力解决复工复产在防疫物资方面的后顾之忧,满足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工复工需求。加大企业补贴力度和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多方筹集资金兑付三兴炉料、锰业公司2家企业电价补贴188.87万元,拨付银泉药业等企业中草药发展资金135.43万元,全力配合市工信局、金融办搭建企信息交换平台、构建银企信息交互机制,省农信担、省中小担公司累计为我市企业、农业合作社等提供融资担保2.1亿元。1—12月,金融机构共为我市41家企业提供了金融服务,成功发放贷款共计9208.86万元,其中:提供优惠利率贷款5645.6万元;为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办理展期贷款334笔,金额3762万元;无还本续贷4笔,金额330.4万元,通过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加大了对我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做到“放水养鱼”,激发市场微观主体活力。
3、完善财政体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以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力促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积极参与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一方面全力做好所属大马园艺场转企改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求制定了改革方案、人员安置方案、资产清查方案,完成了机构编制核销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全市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督促4家涉改单位制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并批复实施。二是全力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三资”管理制度,加大市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力度,2020年10月截止,市融资平台公司已基本转型完成。积极组织和配合国投集团完成了两个水厂、原社保局等的固定资产划拨工作,完成了29个固定资产的产权过户。进一步充分发挥国投集团的融资平台作用,以资源整合、多渠道融资等方式,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旅游、水利等方面不断加大资产运营力度,优化国有资产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逐步实现国有资产和社会资本更好融合,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三是有序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的申报、审核、批复嵌入“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流程,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编制了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68个,预算资金1.75亿元,较2018年增加实施项目47个,增加投入资金9144.69万元。通过“政府管事,企业管理”的运作模式实现了“养人”向“养事”转变,解决了不少政府自身无力解决、解决效果不佳的“专”“精”“杂”难题。我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大幅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四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和审批事项,除政府采购“公转非”审批、进口产品核准外,只保留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成功搭建洪江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召开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人业务培训会,通过在电子卖场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五是深化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的实施办法》(洪办发电〔2020〕2号),建立“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协同、司法保障、纪检监督”的税收治理机制,深入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建设,坚持向改革创新和科学管理要财源税收。通过加强财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成部门协同综合治税网络,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实现财源收入稳定增长。
4、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强化财政监管,依法规范财政、财务行为,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中共洪江市委办公室 洪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及时对2020年单位编制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做到与预算批复同下达,同公开。二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国库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及中央直达资金监控机制,确保上级直达资金及“三保”资金优先拨付,出台了《洪江市财政资金审批拨付办法》,完善了资金拨付审批流程。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落实洪江市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加强债务系统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洪江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做好还本付息测算,多方面筹集资金,通过积极稳妥的措施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控制债务新增。四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秉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工作理念,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质量与造价控制,逐步规范评审要求和评审标准,逐步实现了评审范围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评审行为,提高中介机构预、结算审核质量和效。五是强化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下发了《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的通知》、《关于编制2020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编制乡镇部门预算,加强乡镇预算执行和预算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乡镇财政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全面规划,以“非税收入执收管理系统”为平台,规范乡镇财政收入收缴操作流程,严格支出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乡村财务管理,提升乡镇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六是强化财政监督。全面开展2019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我市共公开政府、部门决算单位110个,政府、部门预算单位110个;其中:公开政府决算单位1个,部门决算单位109个;政府预算单位1个,部门预算单位109个。认真开展我市新冠疫情防控资金与物资管理专项检查和长江流域禁捕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对2019年度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等13个预算支出项目进行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通过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公平、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政部门形象。大力推进机关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打造爱岗敬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致力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不断提升财政部门形象。一是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积极举办“我们一起来读书活动”,号召干部职工读专著学理论,组织各支部开展 “党员固定日”活动,在“七.一”来临之际,局领导带头分别赴怀化、安江、黔城慰问局机关退休党员及困难党员。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及时召开干部作风整顿会,强化纪律约束,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不定期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外出办事登记制度。三是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组织召开节能宣传周启动会,全面开展节能宣传和低碳日活动,切实体验绿色低碳出行,积极参与全国能源资源节约经验交流会,营造了良好的节约节俭机关文化氛围。四是巩固文明创建成果。继续做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撘源唇ù俟ぷ鳎源唇ù傩蜗髷,认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劝导等文明创建活动,经常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卫生清扫工作,机关内部呈现出风清气正、人心齐、工作顺、蓬勃向上的文明新风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采购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保政府采购预算切合单位实际。
2、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指标及预算纯净目标,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及预算绩效目标按时、优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