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5 09:30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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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洪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是全额拨款事业预算单位,负责全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减负政策,法规的宣传涉及农民负担的审计监督、检查、处理工作及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化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签证、变更、兑现以及农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与仲裁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做好指导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财会人员指导和村账乡(镇)代管工作的全面规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2020年本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室、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服务室、农村合作经济服务室、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室。
2.人员情况。2020年本单位年末实有人数15人,比上年增加4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开招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14.7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17.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4万元,占81.93%;项目支出38.81万元,占1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7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6万元,减少17.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万元,减少17.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和保障就业(类)支出12.77万元,占5.95%;农林水(类)支出196.28万元,占91.4%;住房保障(类)支出5.70万元,占2.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4.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2.77万元,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4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9.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4.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260人次,主要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等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7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9万元,用于召开清产核资、宅基地工作相关会议,人数80余人,内容为推进宅基地工作等相关事项;开支培训费3.95万元,用于开展宅基地培训,人数300余人,内容为宅基地工作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整体情况来看,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我市农村经济服务事业的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洪财绩(【2016】26号)洪财绩(【2016】27号)文件精神,我站按照省财政厅《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湘财绩【2013】28号),我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洪江市农村经营服务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流转土地仲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开展等。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室、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服务室、农村合作经济服务室、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室。单位编制人数17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年,年初市本级部门预算为214.74万元,全年本级财政拨入214.74万元。2020年实际决算总支出为21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4万元,项目支出38.8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批复的站机关基本支出为175.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2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32万元,资本性支出为1.59万元。全年实际决算支出为175.9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24.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为76.99万元。
2、“三公”经费1.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7万元,公务接待42批次、260人次,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03万元,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实际支出数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我站的项目支出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年初预算批复的站机关项目支出为38.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为38.8万元。全年实际决算支出为38.8万元,其中办公费0.45万元,印刷费3.4万元,培训费3.95万元,委托业务费31万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一、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省、怀化市“互联网+监督”办公室和省、怀化市纪委监委的要求,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了村务监督小组建设。指导各乡镇开展对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的培训,帮助乡村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有关制度。并就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权利及理财程序作出了统一要求。
继续做好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工作。按全市统一的公开内容、程序、时间、方式等环节开展了财务公开,并会同财政对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上半年共检查8个乡镇。
认真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一是指导各乡镇开展了村(社区)财务清查和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市共完成218个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责任经济审计工作,审计总金额112153.69万元,其中:审计总收入41006.63万元,总支出35403.14万元,清查集体固定资产25469.29万元,长期投资230.95万元;应收款2476.86万元,应付款7566.82万元。通过清查审计,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社区)组织成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为2021年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打好基础,确保农村基层和谐稳定。二是对村民反映比较强烈的岔头乡杉木田村2012年至2020年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移民工程项目等进行了重点审计,查处违纪违规金额47.92万元,退赔金额2.87万元,党纪处分2人,为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
二、狠抓农民负担工作监管
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怀化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教育领域收费专项检查,会同纪检、教育局、财政局及审计局对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抽查,就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公示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加强惠农减负政策宣传,发放《惠农补贴与农民负担监督卡》十一万余份,全力做好农民维权减负信访和农民负担监测统计工作。
三、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今年来,针对我市土地流转不规范、流转困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根据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市的实际,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同时,结合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市里将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市对乡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二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本年度,我们市农经部门会同市林业、国土、司法等部门先后3次利用相关乡镇赶集的机会,深入乡村认真宣传农村土地流转有关法律、政策,向广大农民宣讲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作用和优越性,并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奖励流转大户的政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全市上下形成了土地流转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着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市里通过结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小水利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农村通达通畅工程等项目,市政府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改善灌溉、道路等农业基础条件。四是加强农民工技术培训,提高技能素质。市劳动部门结合脱贫攻坚通过搭建劳务输出机构、开展务工前劳动技能培训,开通务工人员直通车等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用工信息、用工导向服务,消除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为土地集中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五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指导。全市20个乡镇以农经站为主,会同乡镇林业站、国土所、司法所等部门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市218个村(居)成立了土地流转信息站,形成了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同时,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台账,乡、村两级还配备了专干,专抓土地流转工作。在市一级我们按照省里的要求,统一制定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和土地流转服务流程,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积极开展流转管理和服务。
四、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
组织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督促各乡镇不折不扣地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将证书发放清册归档。加强与确权技术公司对接,指导各乡镇组织村组农户认真核对证书,查漏补缺,收集、整理、登记土地确权调查摸底表、登记簿、合同、证书资料错误信息,建立台账,并上报市确权办,稳步开展证书纠错工作。协助土地确权档案整理技术单位做好承包地档案整理入馆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我市年度清产核资工作
1、全面完成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截止到2020年5月底,高质量完成了2018年-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任务,并按规定将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本次清产核资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市共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总额48310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281.2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269.6万亩。共清查核实集体经营性资产12114万元,非经营性资产36196万元;流动资产核实数11033万元,其中货币资金8808万元,短期投资141万元,应收款2059万元,存货25万元;农业资产核实数4261万元,其中牲畜(禽)资产413万元,林木资产3848万元;长期资产核实数584万元;固定资产核实数32432万元。负债核实数968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650万元,长期负债4035万元。所有者权益核实数38625万元。通过清产核资,一是摸清了集体资产家底,激活了沉睡已久的集体资产资源;二是保障了农民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三是加强了集体资产财务管理,促进了集体资产依法监管和民主决策。
2、全面完成全市20个乡镇211个涉农村(社区)的全国清产核资系统“三资”台账数据导出工作,共导出数据表格12660张,导出农村集体资产48309.35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2113.8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36195.52万元),资源性资产面积334.51万亩。将全市211个个涉农村(居)2017-2019年“三资”数据全部导出后,全部移交财政部门负责导入,7个非农社区数据由财政部门负责采集导入完成。通过对“三资”数据导入工作,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
3、全面完成全市20个乡镇211个涉农村(社区)的债务。
五、高位推进农村宅基地工作开展
(一)多层次开展培训宣传。9月以来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并下发了《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问答》600册、《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实务操作》400册,印发宣传挂图1200幅,向农户发放《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1万封。9月3日-6日、9月8日-11日,我市分两期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培训班,全市20个乡镇分管领导、农经站负责人、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住建专干,211个村(社区)支部书记350余人参加了培训。市自然资源、住建、农经结合各自职能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实务、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和工匠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实务操作、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审批工作、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方面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辅导。
(二)严格落实考评责任。市政府将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纳入2020年对各乡镇的绩效考核内容,并于8月底与20个乡镇签订了《洪江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
(三)抓好制度建设。指导帮助各乡镇做好制度建设,成立联审联办办公室,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目前有黔城镇、托口镇、沅河镇、安江镇、江市镇、洗马乡、沙湾乡、雪峰镇等12个乡镇受理农户建房申请,进入审批环节阶段。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根据我单位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制定了收入管理制度、制定了支出管理制度、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通过前面的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的槪述和实际支出情况的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评价如下:
1、经济性评价
2020年预算配置:财政供养人员在预算编制内,根据(湘财预【2013】46号)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我站“三公”经费预算原则上不再增加并逐年下降。预算实行方面,我站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87万元,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范围之内,但是“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未考虑项目支出的开支导致我站“三公”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数可比性较差,商品和服务性支出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编制的计划性和严谨性有待提高。
2、效率性和有效性分析评价
2020年我站稳步推进农村两项改革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确保登记成果完整、真实、准确。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个乡镇211个村(社区)建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了赋码登记。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争议,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法依政进行调处,稳步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示评分表》,我站绩效评价自评分95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站整体支出情况分析反映,在整体支出的预算编制,实行和管理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2、财务制度不够完善,资产管理不够严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制度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准确地披露信息。
2、进一步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