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0 09:26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第一部分:洪江市2020年度财政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决算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项目表
7、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分地区表
8、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表
9、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11、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2、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1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14、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1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1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就算表
17、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
1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2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21、2020年度洪江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洪江市2020年度政府决算报告
我市2020年度政府总决算于2021年7月29日经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根据有关政府总决算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在同级人大批复决算20日内,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总决算数据。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1-12月份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87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6.58%。其中:全口径税收收入完成725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4.19%;非税收入完成183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7.31%。
其中:
累计完成地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76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3%,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1.87%;非税收入完成18355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79%。
累计上划省级税收收入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2%,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比重为9.53%。
累计上划中央税收收入27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5%,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8.60%。
1-12月全口径税收收入主要税种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完成3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5%,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比重为44.99%;比上年同期减收6932万元,增长-17.52%。
企业所得税完成16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占全口径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3.32%;比上年同期增收1949万元,增长13.02%。
个人所得税完成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9%,比上年同期增收600万元,增长31.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2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11%,比上年同期减收282万元,增长-12.31%。
土地增值税完成6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3%,比上年同期增收964万元,增长17.67%。
契税完成5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9%,比上年同期增收1541万元,增长36.40%。
耕地占用税完成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6.23%,比上年同期增收1833万元,增长254.94%。
2、支出情况
1-12月份,全市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同比下降14.45%;
公共安全支出12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0%,同比增长2.38%;
教育支出57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同比增长3.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同比增长3.45%;
卫生健康支出39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同比增长4.21%;
节能环保支出9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9%,同比增长2.68%;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同比增长0.90%;
农林水事务支出48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同比增长1.51%;
交通运输支出9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8%,同比增长-10.43%;
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2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7%,同比增长110.79%。
3、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由于上级政策变化,省下达我市各类上级补助218503万元,比上年增加9610万元(主要是一般转移支付)。一是税收返还660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营改增”后,税收返还纳入基数管理。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93619万元,比上年增收16476万元,增长9.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4753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785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收1894万元、14517万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18281万元,比上年减少6866万元,下降27.3%。
4、上级转移支付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上级补助收入2185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运行经费以及上级下达的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教育公用经费等对应专项安排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合计2316.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2.23万元,公务接待费1014.66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91.33万元,同比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减少128.4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25.56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均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471.4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38万元,降低6.05%,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43.25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9.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8.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82.31万。从整体情况看,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继续呈下降趋势。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1-12月份,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1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9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3%。
2、支出情况
1-12月份,全市剔除专项债券支出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658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完成6万元,支出完成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年终结余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9361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6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4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8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63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5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6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9343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06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7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11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05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17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17万元。
收支相抵后,2020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18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52102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59284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58287万元,未超过债务限额。
二、2020年财政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市委“一核三区、协调发展”战略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各项挑战,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面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国民经济实现有序运行。市财税部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冲击的影响,一方面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刺激消费,激活经济,促进发展;一方面,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在重点抓好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基础上,对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性税收进行了全面的稽查、清收。
截至12月31日,全市2020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969万元,同比增收4115万元,增长7.94%,超考核增幅目标2.44个百分点;地方税收收入完成37614万元,同比增收1972万元,增长5.53%,超过考核增幅5.5%的目标;非税收入完成18355万元,同比增收2143万元,增长13.22%,超考核增幅目标7.72个百分点。
2、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完成全年预算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业的严重冲击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虽经自然资源、财政、住建等市直部门的多方努力,成效还是不大明显,全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完成31959万无,同比减收39324万元,下降55.1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年仅完成29630万元,同比减收39453万元,下降57.11%。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12828万元,同比减收17413万元,下降57.58%;其他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6777万元,同比减收21672万元,下降56.37%。
3、支出预算执行压力越来越大、调控的余地越来越小
2020年,面对土地出让收入减收4亿元,各类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严峻形势,市财政部门牢守底线、科学谋划、统筹调度、保障大局,首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放在资金安排的优先位置,切实做到“三保支出”按序时进度保障,保证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其次是把“债务还本付息、巩固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支出所需资金保证到位,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对专项工作经费、专项(项目)资金,严格根据专项工作开展进度和项目工程实物量完成程度,再结合全市收入完成情况和库款情况分类分项合理安排。
1-12月,全市民生九项支出完成236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98%。其中: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民生支出为163998万元,占54.71%;用在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为72756万元,占24.27%。
各类支出中:公共安全、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农林水、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等支出同比正增长,一般公共服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自然资源等支出同比负增长。
支出结构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81%;公共安全支出占总支出的4.02%;教育支出占总支出的19.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总支出的19.85%;卫生健康支出占总支出的13.07%;节能环保支出占总支出的3.02%;农林水支出占总支出的16.23%;交通运输支出占总支出的3.00%。
第二部分 决算表 2020年度洪江市政府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我市收到上级补助收入2290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18503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0578万元。截止2020年底,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93241万元,结余3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8281万元,结余0万元。基金转移安排支付10578万元,结余0万元。
(一)税收返还
2020年,我市税收返还28047万元,比上年减少1874万元。返还性收入6603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261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422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3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683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834万元,其他税收返还1045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93619万元,比上年增加16476万元,增长9%,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其中:
1. 结算补助3657万元, 比上年增加636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2. 均衡性转移支付47535万元, 比上年增加1894万元,增长4%,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7853万元, 比上年增加14517万元,增长108%,主要是从其他一般转移支付调整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4、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332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5、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无收入。
6、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39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81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632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3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52晚宴;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57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9256万元,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4551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88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6298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764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16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5万元。
7、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无收入,与上年度一致。
8、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5008万元,比上年减少188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9、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539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10、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4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11、无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和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12、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70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435万元,主要原因为省厅追加对脱贫工作相关项目的扶持力度。
1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86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7444万元,降低82%。主要是从其他一般转移支付调整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18281万元,比上年减少6866万元,降低27%,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121万元, 比上年减少892万元;
2. 外交无专项支付收入;公共安全支付收入9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3、国防无专项支付收入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00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厅增加了国防专项资金。主要原因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4、教育收入1526万元, 比上年增加851万元;
5、科学技术收入72万元, 比上年减少2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收入214万元, 比上年增加4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04万元, 比上年减少1634万元,降低84%,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1157万元, 比上年增加600万元,主要增加用于抗疫相关工作。
9、节能环保收入847万元, 比上年减少4080万元, 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10、城乡社区收入28万元, 比上年减少152万元;
11、农林水收入3679万元, 比上年减少3636万元,减少50%,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12、交通运输收入3345万元, 比上年增加974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638万元, 比上年减少6万元,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14、商业服务业等收入1272万元, 比上年增加900万元;
15、金融收入40万元, 比上年减少27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收入35万元, 比上年减少1949万元,主要是上级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力度;
17、住房保障收入2278万元, 比上年增加1433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收入24万元, 比上年减少5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190万元,上年无此项收入;
19、其他收入收入0万元, 比上年减少253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0年,政府债务总限额259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09300万元。截止2020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8288.2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8950.6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09337.6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0年,省转贷新增债务限额45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400万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9400万元,专项债券36400万元,平均期限15年,平均利率3.5%。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1529.83万元,一般债券11529.83万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7203.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769.91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434.07万元。
(四)地方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累计发行金额36400万元,分别是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石化物流园铁路专用线项目11244万元、洪江市黔城第二水源及配套工程项目2000万元、怀化市洪江市(省级)高新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7056万元、怀化市洪江市养老中心建设项目3100万元、怀化市洪江市焦柳铁路黔城站前广场配套设施及城乡停车场项目3000万元。目前累计支出金额364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400万元,分别是2018年自然村通水泥路项目2800万元、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800万元、中方新路河至硖洲公路洪江市段1500万元、洪江市第六中学改扩建项目600万元、洪江市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600万元、洪江市宝山学校建设项目200万元、洪江市太平乡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100万元、黔阳一中宿舍楼、教学楼、艺术综合楼、教学综合楼等楼320万元、S335洪江市安江至双溪公路改造项目500万元、洪江市托口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和配套官网建设项目400万元、洪江市相思湖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1580万元。累计支出金额9400万元,支出进度为100%。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和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绩效理念,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把绩效管理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
1、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工作。对年初部门预算资金全面开展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实现编制率100%、审核率100%的要求,并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督。
2、全面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工作。部门预算单位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3、全面开展2020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我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并在扶贫资金监控系统中实现了自评填报率100%、自评审核率100%的考核要求;配合农业股对2020年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财政复评工作,针对每个项目列出了发现问题清单,提交了每个乡镇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对2020年度扶贫产业发展资金有等12个预算支出项目资金共计1.5亿万元开展了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向被评价部门和项目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向评价部门领导和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了评价工作情况,并根据今年和历年重点评价的结果,提出在预算安排建议。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2020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合计2316.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2.23万元,公务接待费1014.66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91.33万元,同比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减少128.4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225.56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均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471.4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38万元,降低6.05%,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543.25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9.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7.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8.0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682.31万。从整体情况看,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继续呈下降趋势。
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下降了30.38万元,主要是近年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条规定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98.06万元:我市严格参照公车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通过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各单位公务用车,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和使用,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执行预算,控制开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各项公务费用支出标准和规模按照洪江市制定的公务标准执行,杜绝超标现象,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五、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2020年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和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绩效理念,从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入手,着重把握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绩效监控运行、绩效评价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环节,构建了基本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抓住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关键节点,更加重视了绩效结果运用,同时把绩效信息公开列入预决算公开的重要内容,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1、绩效目标管理。4月底完成对全市部门整体和本级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审核、下达,实现绩效目标编制率100%,并达到了预算目标和部门预算同步下达的要求。
2、绩效运行监控。8月份我局抽调6人分两组对市级重点项目进行了现场绩效监控,监控结果显示整体运行良好,个别项目在执行中发生了轻度偏离现象,我们对发生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要求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绩效评价。一是10月份我市完成了全市所有部门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做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二是我市重视财政(第三方)绩效评价,抽选了能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项目优先安排和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高、实施期长的预算支出项目作为重点评价。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大幅增长,2019年0.2209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74%,2020年1.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2021年2.9897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3%,无论是项目个数,还是从量上看比去年都有大幅度提高,有力推进了绩效理念深入人心。
4、绩效结果运用。一是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将全市绩效开展情况向市政府、市人大进行了报告;三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决算公开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