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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15 02:32 信息来源:

第一部分  洪江市农技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洪江市农技中心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农技中心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农技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推广种植业技术,促进农业发展。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科技新成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单位编制人数54人,实有人数48,其中离退休人员34、在职人员48人.
第二部分  农技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农技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技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为529万元,本年支出为438万元;上年度收入为417万元,支出为417万元。今年较上年度增加112万元,增加26.8%。主要原因是新增机构调入工作人员及工资改革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关于农技中心单位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洪江市农技中心收入为529万元,都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12万元,增加26.8%。
三、关于农技中心单位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全年总支出为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3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5万元。明细支出为:基本工资166万元,支出占比38%;津贴补贴132万元,支出占比3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万元,支出占比20%;其他工资3万元,支出占比%0.7;办公费2.7万元,支出占比0.6%;电费1.2万元,支出占比0.3%;工会经费33万元,支出占比7.5%;其他交通费0.5万元,支出占比0.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支出占比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占比1.1%。
四、关于农技中心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529万元,本年支出为438万元;上年度收入为417万元,支出为417万元。今年较上年度增加112万元,增加26.8%。主要原因是新增机构调入工作人员及工资改革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关于农技中心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为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3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43万元。较上年417万元增加21万元,增加4.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全年总支出为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为3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明细支出为:基本工资166万元,支出占比38%;津贴补贴133万元,支出占比3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万元,支出占比20%;其他工资3万元,支出占比%0.7;办公费2.7万元,支出占比0.6%;电费1.2万元,支出占比0.3%;工会经费33万元,支出占比7.5%;其他交通费0.5万元,支出占比0.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支出占比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占比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人员经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预算为 508万元,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各种原因有些支出没报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43万元,预算为48万元,减少原因是有些支出还没报账。
六关于洪江市农技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与“关于洪江市农技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相同

七、关于洪江市农技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政发[2014]15号)的要求,本单位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7年,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对预算的预期产出、预期效果、社会公共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分析,不断强化了预算收支管理,有效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使部门预算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农技推广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