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7 01:58 信息来源: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乡镇劳动保障站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所属参照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
5、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6、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工资及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更改以及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与应享受待遇的审核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洪(回洪)工作或定居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2、负责我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城镇居民建立国卡发行、应用、管理、服务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成立,内设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法规和调解仲裁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社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公务员股、医保股、信息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13个股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决算范围为本级,属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公开。
第二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总收入108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2.43万元;收入同比上年度增长35.96%,主要原因为全市招考工作量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及增加车补开支。2017年总支出1082.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7.1万元、公用经费215.26万元、项目支出340.07万元,支出同比上年度增长35.96%,主要原因为全市招考工作量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及增加车补开支。
二、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收入108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2.43万元,占全年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出108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27.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48.7%;公用经费215.26万元,出的19.89%;项目经费340.07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1.42%。
四、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82.4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长35.96%,财政拨款总支出1082.4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增长35.96%。
五、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082.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1万元、项目支出340.0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08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36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支出数641.77万元,实际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82.43万元,增加440.66万元,主要增加因素为1、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和工资津贴补贴的增加、发放车补、全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增加、项目资金等。
六、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36万元,占年度总支出的68.58%,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37.4万元、津贴补贴85.96万元、奖金1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51万元、职业年金16.49万元、住房公积金42.41万元、办公费13.88万元、印刷费13.58万元、手续费2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21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维护费14万元、公务接待6.46万元、工会经费29.6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33、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07万元。
七、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12万元,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4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00次,人数120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0台(公务公车平台配置一台公务执法车辆用于我单位)。
八、关于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26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共13种费用),比2016年增加36.35万元,增长20.32%,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补及租车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化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政发[2014]15号)的要求,本单位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017年,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对预算的预期产出、预期效果、社会公共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分析,不断强化了预算收支管理,有效提高预算执行水平,使部门预算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绩效自评报告已上交市财政绩效评价股)。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