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 10:06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工伤保险管理局200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3月25日根据洪编 [2019]2号文件更名为“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人数14人,在职人员数为12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其中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股、基金征缴股、审核计发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的收入、支出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资金。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60万元。包括:在职人员经费拨款129.60万元,公用经费拨款21万元,专项经费拨款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53.16万元,增加的原因:本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和一个项目资金工伤补助资金2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76.60万元,其中,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53.16万元,增加的原因:本年度增加人员经费和一个项目资金工伤补助资金26万元纳入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76.6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5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49.45万元、津贴补贴30.48万元、办公费19.30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伤保险老工伤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及时拨付老工伤人员的医疗费,保证了老工伤人员及时享受了应有的待遇。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9万元,提高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取消工伤保险征缴经费增加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
2021年洪江市工伤保险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5%,主要因为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次数、规模,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洪江市工伤保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176.6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项目支出1个,涉及项目支出2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1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1、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
2、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2.08万元,拟开展3次培训,预计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内容为工伤保险等培训。
3、2021年本部门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