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1 10:21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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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 办法;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乡镇劳动保障站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所属参照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
5、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6、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工资及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更改以及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与应享受待遇的审核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洪(回洪)工作或定居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2、负责我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城镇居民建立国卡发行、应用、管理、服务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成立,内设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法规和调解仲裁股、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信息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12个股室。我局编制人数48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实际人数41人,其中正副处级(行政)5人、正副科级(行政)9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退休人员1人、其他退休人员3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6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4.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8.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及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6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53万元,农林水0万元,住房保障30.3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8.0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开支及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64.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07.69万元,占93.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6.53万元,占3.07%;住房保障30.32万元,占3.5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75.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38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三)上缴政府统筹支出:2021年本部门上缴政府统筹支出0.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运行经费92.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5万元,上升57%,主要因为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不变。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1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6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项目支出476.54万元,项目支出38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