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11 11:29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2019年1月3日在洪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谢 军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3951万元,比上年增长6%,为年初预算的96.34%,为调整预算的102.3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7579万元,比上年增长4.23%。
2、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890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19%,比上年增长2.17%。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79万元,增长4.31%;国防支出430万元,增长1.65%;公共安全支出9450万元,下降13.37%;教育支出53913万元,增长6.71%;科学技术支出4389万元,增长12.3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89万元,增长7.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20万元,增长10.83%;医疗卫生支出34745万元,增长3.19%;节能环保支出8052万元,增长4.3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42万元,增长5.87%;农林水事务支出45410万元,增长3.24%;交通运输支出8062万元,下降52.0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51万元,下降5.96%;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55万元,下降4.3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842万元,增长5.97%;住房保障支出14452万元,增长11.77%;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20万元,增长0.31%;债务付息支出3616万元,增长17.06%。
3、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475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680万元,上年结余714万元,调入资金2991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1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4261万元,收入总计305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017万元,上解支出3782万元,置换债券安排债券还本13161万元,支出总计305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9880万元,同比增长146.2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8737万元,同比增长150.38%。
2、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9335万元,同比增长70.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完成25251万元,同比增长31.67%。
3、收支平衡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98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02万元,上年结余1510万元,专项债券收入7900万元,收入总计77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335万元,基金上解支出65万元,调出资金27892万元,支出总计77292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024万元,支出预计0万元,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20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3640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8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1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6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6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5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69768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5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6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65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433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9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126万元。
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3873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39657万元。
需说明的是,由于省与市县结算仍未完成,结算后数据如有变化,我们将在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时一并报告。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我们全面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决议。
(一)围绕财政增收,全力抢抓收入。一是着力抓好收入征管。2018年努力克服电力行业税收下降的影响,通过明确收入任务,细化目标考核,强化收入征管,抓好分解落实,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增收。二是着力提升收入质量。对非税收入实行限额控制,严格按照《洪江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空转、调库、混库等虚增非税收入的行为,收入质量大幅提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占比为84.97%、地方财政收入税占比为73.00%,分别比上年提高了8.75个百分点和14.27个百分点。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全年预计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收200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9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财政综合绩效考核全省第七名,奖励资金800万元;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考核名列前茅,奖励资金400万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支出重点。坚守民生底线,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感;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全年各类民生支出231385万元,增长2.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05%。一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重点实施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工作。全年共拨付扶贫资金22321万元,其中教育扶贫677万元,健康扶贫2319万元,文化扶贫1242万元,产业扶贫5201万元,就业扶贫1033万元,金融扶贫964万元,农村基层设施10885万元。二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910万元,实施合格学校、教育信息平台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投入资金3500万元,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拨付各类助学金1300万元,资助辖内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安排资金3200余万元,实施“智慧教育”三通两平台项目,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落实资金700万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安排再就业专项资金1937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资、职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发放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335万元,新增城镇就业315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02人;拨付社会救助资金4385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重度残疾人员护理等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每月分别达到43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2元。四是积极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安排城乡居民医疗参保补贴119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490元/年;安排1218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2347万元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55元/年;安排1555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等扶持政策;安排1478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五是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安排资金4596万元,确保村级组织运行经费足额保障到位,严格落实逐年提高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的要求,统筹提高了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进一步改善了村级组织办公条件。六是人居环境切实改善。安排棚户区改造资金9163万元,启动了安江镇、黔城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惠及群众家庭800户;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670万元,为农村群众改善了居住环境;安排资金769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安排资金1362万元,用于安江、黔城等乡镇污水处理和管网建设;拨付资金450万元 ,用于库区“两网”退出和畜禽养殖退出,库区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以上;安排移民专项扶持项目资金5918万元用于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本农田开发、水利建设项目、公路、人居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是全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安排资金13017万元,重点兑现公车改革、绩效奖励、财政供养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提标等利民政策。成功举办了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第一届丰收节庆典、“三月三”民俗节会、托口杨梅节、黔阳冰糖橙、黄桃及金秋梨推介现场会等活动。市体育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农村文化“七个一”建设基本完成,黔阳古建筑群一期修缮工程竣工,古城亮化、花海黔城全面完成。
(三)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完成了平台民生资金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了权力运行。将财政监管工作嵌入到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等流程,实现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2018年重点对全市扶贫资金使用、津补贴发放、“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单位32个。针对全市老百姓投诉的20条问题线索进行了详查,并及时回复。二是全面实施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草案报告、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财政预决算相关内容,162家预算单位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撤并财政专户6个,将所有支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全年共实现直接支付30.99亿元,授权支付2.59亿元,直接支付比例达到92.28%,资金拨付更加规范。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连续结转2年以上未使用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清收,盘活财政资金2795万元。同时,拟出台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方案,切实将账上“沉淀”的资金盘活。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实施透明预算、规范预算编制,对全市预算单位上年度支出开展了整体绩效评价;对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的268个产业扶贫项目和16个重点专项实施了专项绩效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六是继续强化乡村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对乡镇村级财务实行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村级财务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积极开展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乡村财务管理、乡镇财政服务效能等为主要内容的星级财政所创建,黔城镇财政所获怀化市创省星级乡镇财政所第一名。七是不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制定出台了《洪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评审要求和评审规模。全年共完成评审项目357个,送审金额81658万元,审定金额72450万元,审减金额9207万元,审减率为11.28%。八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政府采购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管理,坚持实行无预算不采购,单位购买服务行为需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目录范围内按程序进行。全年政府采购规模2265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645万元,节支率2.85%。
(四)严格债务管控,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洪江市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监控,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对债务管理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印发了《洪江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制定出台了《洪江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在全面清理核实债务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债务成因,制定了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时间表和任务图,将偿债计划分解落实到各债务单位,确定债务偿还的金额、时间节点及资金来源;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根据政府债务管理规定,政府举债的合法形式只有政府性债券、外债转贷。通过认真研究、提前谋划,主动汇报对接,2018年全市共争取上级各项债券额度3.22亿元,比2017年增加1.46亿元,增幅86.9%,为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项目提供了有力地资金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认真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财政预算实现了收支平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支出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中长期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有待进一步缓解;各种潜在风险防控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在收入预算上,更加注重经济和财政的涵养关系,更加注重总量和质量的并重关系;在支出预算上,更加注重数量和效益的转化关系,更加注重改革和发展的统筹关系。努力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为我市“一核三区、协调发展”战略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提出如下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安排90670万元,增长8%,税占比85.3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0289万元,同比增长5.7%,非税占比26.3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税收收入77411万元,同比增长11.1%;非税收入13259万元,同比下降7.1%。
地方财政收入502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391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8976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9920万元,调入资金33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344100万元,增长12.4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13718万元,增长8.55%,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67万元,增长7.24%;国防支出455万元,增长5.81%;公共安全支出10920万元,增长15.56%;教育支出56351万元,增长4.52%;科学技术支出5027万元,增长14.5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11万元,增长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90万元,增长7.73%;医疗卫生支出37269万元,增长7.26%;节能环保支出8597万元,增长6.7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176万元,增长9.46%;农林水事务支出47951万元,增长5.60%;交通运输支出8818万元,增长9.3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506万元,增长7.8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29万元,下降10.0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3106万元,增长9.29%;住房保障支出15180万元,增长5.04%;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65万元,增长14.06%;债务付息支出4200万元,增长16.15%;预备费4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上解支出37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6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44100万元,增长12.47%。收支平衡。
市本级拟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预计额度13320万元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专项用于教育、交通、扶贫、环保等公益性资金支出。待上级正式额度下达后,将剩余额度使用方案按规定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102900万元,上级基金专项收入预计8210万元,专项债券收入预计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111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72835万元,上级基金专项支出821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支出20000万元,基金上解支出65元、调出资金3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3111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3807万元,支出拟安排307万元,调出资金3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78365万元,支出拟安排 7318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1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6189万元。
四、完成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不断壮大地方财源。一是要举全市之力培植财源,充实政府“钱袋子”。财源建设应注重长短结合,充分考虑企业中长期发展质量和对地方财政产生的效益,具体做好如下工作:①搞好土地储备与开发;②房地产市场培育;③加快市城投转型步伐;④整合现存担保业务,组建洪江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⑤对现存困难企业予以扶持,解决切实困难;⑥加大规上企业培植力度;⑦加大现存闲置资产盘活与处置力度;⑧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二是要及时调整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充分考虑地方财政的实际困难,注重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在贡献范围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三是要加大争资争项力度。研判中央、省出台的重大政策,力争得到中央、省、市在产业引导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集中保障重点需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预算全口径大统筹,所有收入实行预算统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力度。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实质性整合。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基本支出结余资金、项目支出净结余和超期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由市财政一律收回后统筹安排使用。
(三)更加注重公开和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上级财政关于建立透明预决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部门公开主体责任、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机制。预算公开实行同一平台集中公开,建立健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工作要求,对列入其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的项目资金,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定期按要求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严格推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2019年对单位历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切实落实“花钱必问效”责任。
(四)更加注重预防和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的底线。重点加大对平台公司借款和政府支出责任的管控力度,建立平台公司目录清单,对平台公司债务余额实行动态监控。加强PPP、政府性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融资渠道风险管控,优化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响应、分类施策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落实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按照市委的战略部署,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不断深化财政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效的举措,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人大会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