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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社会福利院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5-03 01:19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洪江市社会福利院是公办的公益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为我市城区特困人员、孤残弃婴儿童、社会老人和民政托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院隶属于洪江市民政局,为独立核算的股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员8人,退休人员7人。院内共设置有3个部门,分别是行政组、护理组、后勤组。本院建有老人公寓楼、综合服务楼,内设床位72张,是一个集生活护理、保健康复和特殊教育于一体的窗口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院本级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院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保障供养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2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上级补助拨款1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4.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级拨入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年初预算数205.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4.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万元,和2017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7年减少0.04万元,原因为按规定逐年降低。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项目4个。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301003)洪江市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