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2 00:45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得支出;
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6、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二)机构设置
工伤保险管理局是200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一正两幅3名领导,下设4个职能股室(即:基金征缴股、审核计发股、财务股和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工伤保险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97.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89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78万元,上升2.9%。增加的原因为工资上涨。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97.8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与收入增加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支出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收入97.8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 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97.89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77.4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万元,上升0%。无增加变化。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4.7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9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92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 0.5 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工伤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