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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广播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02 08:22 信息来源: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制订全市广播电视管理办法和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审查广播电视播出节目的内容。
  2、负责广播电视台、站的建立与撤销审核和申报工作。
  3、管理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贯彻落实由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研究广电方面的经济政策。
  4、对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进行规划和管理,贯彻实施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编制专用频道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5、归口管理洪江市有线电视台、洪江市人民广播电台、洪江市广播电视技术服务站和广播电视服务部等部门等局属单位;指导全市乡镇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计财股、人教股、技术股、社会管理股等职能股室,下辖广播电视台、电广网络公司;广播电视从业人员13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是洪江市广播电视台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电视台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7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2.78万元。收入较比去年增加181.2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增加及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72.78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2.78万元,支出较比去年增加181.2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减少了与收入部分相对应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597.28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局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万元,比 2016年预算增加2万元,上升4.25%。增加的原因为在职人员的减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电视台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