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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洪江市河长制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30 11:13 信息来源:洪江市水利局

2021年,洪江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以“守护好一江碧水”为己任,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河湖监管,持续推进河湖系统联治,大力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稳步提升河湖水质,河长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体系升级
(1)高规格部署推动河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河长制工作,主要领导始终做到河长制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四个“亲自”。在市级河长的高位推动下,各级河长的身份认同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增强。6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级河长集中学习省市总河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1年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要求2021年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要进入怀化市前5名,力争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9月4日,11月13日,市委书记两次亲自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现场会。2月25日,8月20日,9月18日,9月26日,11月1日,分管副市长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各乡镇按照市级规格召开本地的河长制工作会议,对年度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一级一级传导压力,确保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常态化落实河长高效履职。一是河长巡河从“有名”到“有实”。各责任人职责明确,履职规范,巡河率稳步提升,市级、乡、村三级河长按照规定频次巡河,巡河率全年保持100%。二是牵头河长牵头解决突出问题。2021年我市共发现河湖问题41个,各级河长对我市涉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自然资源审计问题、省市总河长令、水利部、省市河长办交办问题以及本市发现问题,都亲自督办、亲自协调,牵头解决,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真正实现河长履职高效,从“有实”到“有效”。三是勇于担当,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2021年1月至10月全市累计降雨量为1377.1毫米,汛期降雨量为1177.2毫米,主汛期降雨量为771.6毫米,比历年同期分别偏多18.83%、28.24%、31.85%。共发生6次较大降雨,全市各级河长勇于担当,靠前指挥,自觉把落实河湖长制与防汛、救灾、抗旱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统筹调度、科学应对,确保了洪江安澜。同时充分发挥属地河长熟悉水情地形优势,积极开展防溺水工作。
(3)推行河长述职促进履职规范。9月4日在洪江市总河长会议上,安江镇、深渡乡总河长向市总河长会议述职,其它乡镇总河长书面述职。11月下旬,洪江市总河长、沅水、渠水、舞水河长分别书面向上级河长述职,乡级、村级河长分别向上一级进行述职。
(4)严格督查压实责任链条。我市制定《洪江市河长制工作联合督查方案》,将河长制督查工作由市河长办单项督查完善为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河长办四部门联合督查、全覆盖督查。2021年共下发交办函共26份,督查通报4份,市河长办每月向市委督查室上报河长制真抓实干工作开展情况。
(5)全覆盖治水体系得以构建。政府层面,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全市建立市、乡、村三级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全市共设立市级河长15名、乡级河长182名、村级河长215名,共落实管护员270名。民间层面,民众自发成立形式多样的民间组织参与河长制工作,大崇乡禁渔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黔城镇的“爱心超市”,深渡乡基层党员护河先锋队等。政府做好“管和治”,民众参与“保和护”,编内、编外河长齐发力,推动基层治水从“被动”转向“主动”,“突击”转向“长效”。
(二)坚持创新示范,制度升级
我市积极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法、举措等各方面创新,在河湖管护、河长制工作调度、河长巡河、督查督办等方面进行完善创新,全面升级完善河长制工作制度,建立河长制工作运行长效机制。
(1)实行河湖管护员制度。制定《洪江市河湖管护员制度》,在全市推行河湖“管护员”制度,将政府聘任的270名公益性岗位河道保洁员、第三方专业保洁公司工作人员、115名水库管护员全部作为河湖管护员,并成立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全市河湖管护工作。管护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河湖“四乱”等问题后,立即上报给市河长办,由市河长办将问题交办给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或下级河长办处理,打通河湖管理保护和河道保洁“最后一公里”问题。
(2)完善河长制工作调度机制。制定《洪江市河长制工作调度机制》,分为现场调度和例会两种机制,现场调度机制就是开展现场观摩会,每两个月一次,同时每季度评比一次,每半年总结一次,年底考核一次。例会机制就是根据需要,坚持“河长办主任一月一调度,总河长一季一调度,第一总河长半年一调度”。调度机制的实施切实了解决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创新河长巡河监督机制。推行“河长+记者”、河长交叉巡河模式,进一步激发河长动力,凝聚社会共识,有效提升巡河治河水平。
(三)坚持基础先导,能力升级
(1)工作机构健全。市水利局内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明确3个编制,现已安排了5名工作人员,并成立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大大提升工作力度。今年市级财政安排河长制工作经费30万元,并另外还安排了河长制宣传经费10万元,落实“一河一策”工作经费26万元。乡镇“一办两员”得到落实,“五化”建设得到加强。落实公益性河道保洁岗位270个,河道日常保洁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每年投入约500万元。人员、机构、经费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河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管理手段升级。开展“智慧河湖”建设试点,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水上渔政天网,对沅水、舞水重点区域建立40个监测点,投资443万元。建立河长APP,各级河长只要点点手机就能上报、处理、反馈各种紧急涉河事件,撰写电子版的“河长日志”。
(3)基础资料升级。基础性工作是拓展河长制深度和厚度的具体抓手,我市全力推动 “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一河一策”按省工作要求已全部完成,共25个,其中市级5个,乡镇20个。各地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开展调查摸底,规范编制河湖档案,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化、治理责任清单化、工程措施清单化、考核目标清单化。
(四)坚持清河整治,行动升级
(1)“铁腕”治水不松懈。一是开展饮用水源地突出问题整治。完成千吨万人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1处,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6处,千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整治17处,拆除违章建筑1处。二是大力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21年完成雪峰镇、塘湾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其它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选址和规划设计。三是全面推动水岸同治。按照治河先治岸的思路,我市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了设施体系的全覆盖,已完成农村厕所改(新)建1363户,拥有卫生厕所户数8.34万户,20个乡镇194个行政村全部对垃圾进行治理。近年来,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沅水干流水质总体为优,4个考核断面水质为Ⅱ类。
(2)“铁拳”治河不松劲。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全面开展排污口、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渔业、采砂、岸线管理、非法码头等7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清河行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开展重点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落实省总河长7号令,对洪江市沅水、舞水干流排污口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各种入河排污口36个,分类建档。同时延伸至渠水、公溪河、母溪河、深渡江、响溪、平溪河等农村重点河流。二是开展水域岸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怀化市总河长2号令,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共发现4个问题,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0.8公里,拆除违法建筑348平方米。三是河道保洁成效明显。我市持续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处理模式,完善处理设施建设。将河道保洁纳入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做到河道、岸上保洁统一管理,引入第三方专业保洁公司承包、对接乡镇人居环境整治等,不断创新农村城乡垃圾整治和河道保洁工作模式,河湖水域环境明显好转。四是非法码头整治有序推进。完成74个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同时对船舶港口污染进行初步治理,全力推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检查船舶防污染89艘次,对全市运输船舶要求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五是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我市沅水干流实行全面禁采,关闭砂石场12个,拆除采砂船1艘,运输船2艘,复绿砂场12处30000平方米。开展河道采砂“霹雳行动”,大力打击非法采砂。2021年行政立案2起,罚款1万元,拆除非法淘金、吸砂船12艘。六是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全面告捷。我市已全面完成了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定工作,同时在日常管理上严格限养区内的养殖审批,全力推动现有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七是强化禁捕水域和市场监管。持之以恒推进十年禁捕,推动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禁捕水域联合执法。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和禁捕乡镇每周日常巡逻不低于30次,共开展17次专项执法行动,销毁地网、抬网、刺网等非法捕捞渔具1000余副,查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6起。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47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2台次,检查农贸(批)市场427个次,商超421个次,餐饮单位1851个次,水产经营户200家次,渔具店321户次。共联合执法14次,联合查处非法捕捞设备查98套,拆除各类招牌64块。八是加强农业污染源防治。继续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落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71万亩;大力发展绿肥生产,利用冬闲田、果园等发展绿肥生产10.3万亩;大力推广商品有机肥、农家肥替代化肥,全市全年施用商品有机肥6100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2021年全市秸秆还田面积达47.5万亩次。为有效控制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病虫害,降低农药使用量,洪江市成立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7个,拥有植保无人机12台、机动(电动)喷雾器数达200余台。全年专业化防治组织、合作社及种植大户开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及应急防控16.85万亩;实施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42.5万亩,绿色农药应用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全年推广稻纵卷叶螟性诱剂技术2000亩次,安装杀虫灯150台,并大力推广生态调控及食诱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实现全覆盖,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下降1.35%。认真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市养殖业资源化利用率由2018年的70%上升到2019年75%左右,2020年达到80%,2021年年末可达到85%左右。九是“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2021年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9个,下发交办函26份,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清四乱”整治成效明显,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0.8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80多吨,拆除违法建筑348平方米,清除矮围800米,清除网箱养殖2300平方米。
(3)“铁律”执法保长效。一是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完善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检察官)”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检察长依法履职,开展河道巡查,助力河长制工作,2021年下达检察建议书3份。二是成立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我市创新机制,统筹好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积极探索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变“分头治水”为“联合治水”,切实解决因多头执法而造成的推诿扯皮问题,2021年9月组建洪江市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助推河湖管护中突出问题的整治。三是不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部门联动执法形式多样,渔政加公安的渔业执法,水利、环保、农业、建设、城管等多部门的入河排污口执法,水利、公安、海事等部门的采砂联合执法等。通过“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禁捕退捕专项行动”等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公安机关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巡逻警车36台,办理涉水刑事案件3起,移送起诉3人,行政案件5起,对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涉水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行了多轮打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河湖水域治安持续稳定,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环境。
(五)坚持生态理念,思路升级
(1)河长制纳入党校授课。将河长制纳入党校培训授课的主要内容,通过河长上讲台宣讲河长制,向科干班、中青班的学员们宣传生态文明工作理念,夯实基层河长的工作责任。
(2)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一是以志愿者推动河长制宣传。市河长办利用我市志愿者协会这个平台,发挥志愿者协会人员成分多样的特点,最大范围的扩大宣传群体,将河长制理念更深入宣传到人民群众的心中,2021年共开展3次较大志愿者活动。二是依托媒体多角度宣传河长制工作。2021年共发表河长制宣传文章78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6篇,省水利厅网站5篇,怀化日报1篇。三是以评先评优推动典型示范带动。我市公溪河、水利局程利文入选湖南省“美丽河湖”“最美河湖卫士”评选。同时,评选我市河长制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
(3)以生态理念整体推进河流综合治理。一是开展“最美河湖”建设。落实洪江市第3号总河长令,大力开展“最美河湖”建设。2021年开展美丽河湖建设21条,总长87.5公里,江市镇的暴木溪、沅水红涟洑水段、铁山乡的深渡江铁山村段、深渡乡公溪河、沅河镇的沅水沅城村段、熟坪乡母溪河罗翁段最美河湖建设初具成效,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安江镇、茅渡乡等乡镇也积极开展“最美河湖”建设;二是坚持河流生态修复。投入1270万元开展清江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小支流部分河段综合整治工程,生态护坡3.149千米,生态修复总面积为3270平方米,清江湖自净功能不断加强。投入2232万元对沅河镇岸坡、沙湾乡樱桃溪进行流域治理,治理长度5.8千米。投入1200万元对舞水市级样板河南岸相思湖口至梅子湾取水口段进行了园林绿化、景观亮化、游步道、风光带等建设。三是强化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开展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专项整治2次,对现场发现问题及监控平台显示问题立行立改。四是大力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开展“样板河提质增绿工程”,通过绿化造林、岸线复绿等营林措施,完成20条103公里样板河段的提质增绿工作,新增河岸绿化面积93亩,提高了样板河水源涵养能力。五是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完成18个项目水土保持批复,12个项目完工验收批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平方公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级河长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履职意念需进一步强化。
(2)部门履职还需进一步深化,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
(3)乡级河长办人员还需进一步充实,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加强。
(4)“智慧河湖”建设有待进一步整合,将河道、小水电、渔政、海事、水旱灾害监控平台整合,推进“智慧河湖”建设。
三、河长制工作建议
(1)进一步突出河长制工作重点,逐年稳步推进各项主要任务。
(2)各项工作调度更趋科学、合理、规范。
(3)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当前河长制工作任务不少,但真正可利用的政策工具、资金手段不多,建议上级在下达任务的同时,还应更多的提供政策、资金作为推动任务的手段和工具。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我市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一河一策”,持续推进水质稳定达标和河湖系统治理,不断加强河湖法治保障,加大河长制工作信息化建设力度,大力实施美丽河湖创建,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市河长制工作推上一个新的更高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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