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5 15:13 信息来源: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洪市市监字〔2023〕6号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股室、队、中心、乡镇监管所:
根据《 怀化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检查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怀市监信〔2023〕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因特殊情况确需开展有关专项检查的,应经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交信用监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未列入计划的,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
二、规范实施过程
原则上所有双随机抽查均应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局信息中心应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三、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的要求,依托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对象和抽查比例、频次,增强抽查检查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提高问题发现率,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差异化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以信用风险分类赋能市场监管。
四、推进综合监管
2023年度全市继续推行“X+2”的综合监管模式(X代表抽查事项,2代表企业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各主责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在实施抽查市场主体时,由任务实施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会同信用监管部门一并实施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的抽查。综合抽查计划责任股室要主动协调相关配合股室,根据抽查事项共同制定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抽查事项、检查时间、抽查对象、检查方式等具体内容。市本级综合抽查计划制定情况、实施情况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市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全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数量要达到存量企业的3%以上;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责任股室联系。
附件: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 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 比例 |
实施主体 |
实施期限 |
责任股室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1001 |
2022年度年报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不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已报送公示2022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 |
5%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7月至 11月 |
信用监管股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
431281 2023 0313 1002 |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分级为C、D级近两年未抽查到的企业 |
5%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7月至11月 |
信用监管股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1003 |
商业银行收费检查 |
定向 |
价格行为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
在洪商业银行总行、分行、支行 |
≥30%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11 月 30 日前 |
价格监督管理股 |
431281 2023 0313 1004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
定向 |
企业资质情况、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产品标识、销售情况、产品追溯、人员技术能力、不合格品处置、产品召回、企业自查等检查事项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 |
100%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质量监督管理股 |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21 1005 |
强制性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定向 |
检查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获证条件保持符合性 |
全市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企业 |
100%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10月 31日前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431281 2023 0313 1006 |
广告发布行为检查 |
定向 |
广播、电视、报刊、期刊等媒体的广告行为检查 |
经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发布登记许可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期刊出 版单位 |
100%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10月 31日前 |
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股 |
||
431281 2023 0313 1007 |
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检查 |
定向 |
转供电环节明码标价、价格公示等 |
转供电主体 |
≥10%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10月 31日前 |
价格监督管理股 |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1008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餐饮服务 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 |
5%(市局统一派发)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餐饮安全监管股
|
431281 2023 0313 1009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食品销售 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销售者 |
5%(市级统一抽取派发)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食品安全监管股
|
||
431281 2023 0313 1010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不定向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
10%(市级统一抽取派发)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食品安全监管股
|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1011 |
特殊食品及食盐专项抽查 检查 |
不定向 |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及食盐销售监督检查 |
全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特殊食品及食盐销售者 |
5%(市级统一抽取派发)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 11月 |
食品安全监管股
|
431281 2023 0313 1012 |
2023年度洪江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重 点 单 位100%,非重点单位 20% |
县级市场 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特种设备监管股 |
||
431281 2023 0313 1013 |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定向 |
检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条件符合性 |
全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 |
30%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10月31日前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1014 |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定向 |
抽查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不得少于 5 种 |
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抽取比例不低于 5%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 11月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431281 2023 0313 1015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监督检查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含授权机构) |
抽取比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
市局负责组织抽查县级法定机构和市局授权的授权机构 |
3月至 11月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
431281 2023 0313 1016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计量单位使用 情况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有关单位或组织 |
抽查比例不低于3%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 11月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
431281 2023 1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年度专项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1017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定向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净含量标注及企业计量管理情况 |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和经销 企业 |
省局组织,省、市、县三级共同实施, |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431281 2023 0313 1018 |
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定向 |
能效、水效标识标注及备案情况 |
能效、水效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
市、县二级:抽查能效、水效产品销售企业,比例不低于3%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3月至11月 |
标准计量监管股 |
||
431281 2023 2001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度综合抽查工作 计划 |
431281 2023 0313 2001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经营者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定向 |
“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监督抽查”两个抽查类别所有抽查 事项“企业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抽查” |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经营者 |
5% |
市、县二级市场监管部门 |
10 月31日之前 |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
431281 2023 0313 2002 |
广告活动行为检查 |
定向 |
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检查。 |
名称中含有“广告”或“传媒”的企业(单位) |
5% |
县2级市场 监管部门 |
10月 31日前 |
广告科网络交易和广告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配合 |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