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3 09:27 信息来源: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我局委托华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洪江市安江覃记龙虾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姜(购进日期:2025-07-22,规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洪江市安江覃记龙虾馆(个体工商户)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已经完成。
2、我局委托华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洪江市安江镇湘壹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生姜(购进日期:2025-07-23,规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洪江市安江镇湘壹佰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已经完成。
3、我局委托华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洪江市安江镇李厨下饭菜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青辣椒(购进日期:2025-07-23,规格:/)和泥姜(购进日期:2025-07-23,规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洪江市安江镇李厨下饭菜店(个体工商户)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上述两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已经完成。
4、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洪江市万宾惠超市托口店销售的雪花酥(原味)(糕点)(标称生产厂家:怀化市鹤城区永康食品厂,生产日期:2025-06-01,规格:散装称重)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洪江市万宾惠超市托口店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已经完成。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此通告目的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