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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第24号)

发布时间:2025-12-24 14:01 信息来源: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反馈

问题

高耗能企业绩效不高。督察发现,部分高耗能企业管理水平不高,难以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如洪江锰业含料废水未应收尽收,部分经雨水沟外排;利用尾矿库渗滤液冲洗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雨水沟流入外环境,经采样监测显示,尾矿库雨水沟3个点位的氨氮、总锰最高超标准限值57倍、939倍。

整改

目标

提高高耗能企业管理水平、绩效水平,确保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要求。

整改

措施

1.完善尾渣库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各类冲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引流沟引入尾渣库,确保不外排。对渣库左侧上方生活污水改道,排入城市污水下水道。由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推动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落实怀化市《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化工、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引导行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清洁低碳改造。鼓励重点行业构建上下游联动绿色低碳供应链,加快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等系统性清洁生产改造。

3.开展节能监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定期对高能耗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确保企业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对辖区内高耗能企业现状进行摸排,建立高耗能企业清单,定期对其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督促企业按照绩效等级标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升管理人员能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高效电机、变频器、余热回收等。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意识。

5.举一反三,加强执法监管,推动问题整改。一是规范污水处理站运行,洪江市锰业公司含料废水经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二是对渣库及两侧的截流沟进行修复改造。三是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锰行业、砖瓦行业等高耗能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组织开展执法监测,及时发现和督促环境问题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整改

完成

情况

1.重新修建洗车平台出水管道35m、导流沟5m、沉淀池1个,实现废水的闭环收集。对汇入渣坝左上方截洪沟的居民生活污水实施源头截流与改道工程,配套建设提升泵站,确保生活污水不再通过尾渣库底部排水设施排出。在尾渣库右上方区域,在渣坝右上方区域,采取将原有截洪沟抬升5米,新建截洪沟1300m,修复截洪沟550m。对洪江市锰业公司地表水、地下水、污水处理站进出口、截洪沟等处水质开展监测,根据数据显示水质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2.深入宣传培训,通过入企走访、座谈交流、微信群推送等形式,累计发放清洁生产资料300余份,覆盖企业80余家,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和政策知晓度。

3.积极推动对龙标建材、彩元砖厂、三兴炉料3家重点用煤企业实行能耗动态监测。

4.推动安江纺织、大隆农业、创华科技等企业完成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志明牧业、福利纸业等9家企业锅炉改造工作已完成,有效降低了能耗。

5.加强常态化环境监管,怀化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洪江市锰业公司锰渣库截洪沟破损未及时修复,淋溶液外溢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罚款壹拾捌万元整。

验收销

号意见

通过整改,已达到整改目标,可以销号。

公示

日期

2025年12月24日

意见反

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73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