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4 09:08 信息来源: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洪工信〔2023〕11号
关于印发《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企业:
现将《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
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
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洪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的通知,及《洪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洪安委发〔2022〕10号)、《关于对<明确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请示>回复的函》(洪安委办函〔2017〕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全市工信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保障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的自我治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促进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严格检查,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努力实现工信系统“零死亡、零事故”。
三、主要任务
2023年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工信系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有效监督,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监督检查企业
2023年洪江市共有62家规模以上企业。高新区3.2平方公里红线以内企业由高新区负责监督检查,红线以外规上企业按行业划分,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监督检查,市工信局负责监督检查规模以上工业行业企业21家、通讯企业4家,共25家,具体如下: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安江水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德惠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福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洪江市安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志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茂盛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洪江市远军油业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德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洪江市两路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洪江市彩元砖业有限公司、洪江市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洪江市国发金航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洪江市龙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怀化林泉药业有限公司、洪江市拉贝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洪江市茂丰菊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江市湘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洪江市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洪江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洪江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洪江市分公司、中国铁塔公司洪江市办事处。
五、监督检查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监督检查,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规范行政监督检查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科学合理地具体设计并严格规范现场监督检查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限期明确、文书正确。
(二)规范记录。严格监督检查程序,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记录,每次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单独归档,统一编号保存。
(三)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查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整改或联合应急管理局采取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附件:1、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定点企业行政检查计划
2、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计划
附件1
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定点企业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家,通讯企业4家,共25 家企业纳入2023年行政检查对象,随机抽取10家(规上企业9家、通讯企业1家)作为年度定点行政检查计划对象,具体名单如下:华能湖南苏宝顶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安江水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德惠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福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洪江市安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志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茂盛玩具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安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洪江市远军油业有限责任公司、洪江市德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洪江市两路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洪江市彩元砖业有限公司、洪江市建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洪江市国发金航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洪江市龙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怀化林泉药业有限公司、洪江市拉贝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洪江市茂丰菊业科技有限公司、洪江市湘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洪江市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中国电信洪江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洪江市分公司、中国联通洪江市分公司、中国铁塔公司洪江市办事处。
二、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查情况;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四)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五)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十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情况;
(七)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八)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九)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备案,以及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器材、设备和物资的建立、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等情况;
(十二)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的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序、特种设备抽查为主,包括:
(一)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二)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三)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四)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情况;
(五)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六)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七)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八)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九)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十)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十一)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十二)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执法检查方式及频次
1.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为主,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年度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公布后,季、月计划不再公布,不告知具体监管检查时间。
2.开展集中检查行动。我局将按照洪江市委市政府及怀化市工信局的要求,依法开展工信系统的检查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检查。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的检查方法,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
3、对纳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继续全面检查。
4、检查频次。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管理的企业每年不少于3次,纳入不良记录管理的企业从不良管理对象名单中撤除后,按正常规定进行检查。
附件2
洪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抽查计划
一、 抽查地区、数量与方式
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全市工信系统企业抽查14家以上,抽查工作采用“双随机”暗访暗查的方式进行。
二、抽查重点内容
通过抽查被检查单位现场情况,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计划检查职责。抽查督导检查内容参照附件1的定点单位行政检查内容。
三、处理方式
对被检查对象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后,形成书面抽查报告,及时提交经济运行股,汇总、综合后进行通报。对在双随机暗访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应立案查处的,联合应急管理局按立案审批程序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