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01 15:59 信息来源:
怀科发〔2015〕9号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落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
考核指标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落实2015年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文件精神,全面完成2015年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考核指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速达到8%,即达到164亿元;
2、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全省各地区平均增速。
二、具体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数据,是一个重要的统计指标,是衡量一个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体现。在2015年市直单位绩效考核文件中,对全市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增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从2014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距离这一目标差距较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为555家,而2014年达规入统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企业数仅为45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为152.77亿元,较2013年162.27亿元为负增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51.95亿元,增速5.26%,全省平均增速为29%。造成统计指标不理想的原因,既有全市经济下行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各统计单位不够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统计,高新技术企业流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没有入统等。因此,各级科技部门和企业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与统计部门的联系配合,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2、明确工作任务。做好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统计工作,是全市科技部门和企业的共同职责。市科技局要加强对县市区科技局指导联系力度,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工作,积极推荐申报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县市区科技局要对本地工业企业进行重新梳理,引导已达到规模的工业企业主动向统计部门申报,争取进入统计笼子。同时,对照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对这些进入统计笼子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筛选,争取进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名录,扩大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统计规模。
3、加强统计申报。各级科技部门和企业要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统计工作,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组织高新技术领域企业入统申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数据录入等,使所有统计人员都明确统计要领,掌握操作办法,确保整体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依法依规做好基础性工作,建立统计台帐,健全基础资料,保存好原始统计资料。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应统尽统,坚决杜绝漏统、错统,努力避免出统。要着重把握好6月1-30日、12月1-31日两个时间段,这是省统计局集中受理审批全省上报达规入统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的时间段,各级科技部门务必在这两个时间段与同级统计部门保持高度联系,及时跟踪上报企业的批复情况。
三、组织领导
由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小生总负责,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涛牵头抓,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科具体落实。
四、实施步骤
根据省统计局批复全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入统企业的两个重要时间段,结合上报2015年绩效考核数据和市统计局出具全年最终数据的时间节点,全市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统计工作分成三个大的时间段进行。
1、2015年6月1-30日
①6月1-12日,市科技局将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科技局,经确认,启动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统计工作。
②6月13-30日,各级科技部门广泛宣传发动,动员达规入统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主动上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数据,及时跟踪省统计局批复进展情况。
2、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
①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各级科技部门密切跟踪201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情况,督促新获批且达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动上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数据。
②2015年11月,市科技局牵头,市统计局配合,联合召开科技统计工作培训会,就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同时,总结交流上半年工作进展,部署安排下半年重点工作。
③2015年12月1-31日,各级科技部门及时跟踪省统计局全年批复进展情况。
3、2016年1月1-31日
①市统计局完成数据汇总,市科技局协助市统计局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上报的数据,根据情况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②将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数据整理上报市绩效办。
附件: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加值”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