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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教育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13 信息来源:洪江市教育局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部署,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教育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加强主动公开,我局通过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1条,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注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今年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照省、市、洪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专栏内容范围、信息发布格式、操作方法等,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了政务公开审核的“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以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外公开栏、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形式实行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经常性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里我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职能股室进行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要加强,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非常必要;依托新信息技术开展业务培训。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措施:

开展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