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4 01:08 信息来源:
根据洪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由市教育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等文件精神及洪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各处室(单位)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表》所需填报的信息内容,按照统一规范和要求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进行发布和更新。上述工作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在社会上引起较好反响,信息公开工作初见成效。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实现“学有优教”目标的有效途径,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教育改革、服务、内涵、和谐四大主题。统一思想,提高对《条例》施行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洪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联络员队伍,落实机构、人员,并为信息发布创设必备的办公条件。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建立严格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的前提。制订了《洪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洪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洪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同时,对公开信息的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的责任追究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条例》有关精神。一是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机关干部对《条例》进行学习讨论,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三是将《条例》纳入机关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认真进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在洪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工作信息18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5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2条,2017年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类别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概况、政府决策、法规公文、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公共服务、财政信息、政策面对面等十大类信息,重点公开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和政府决策等内容。
1.公文公开。2017年,我局公开公文35件,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9.2%。
2.业务类信息公开。2017年,主动公开业务类工作信息89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67%,包括本部门的计划总结、工作进展等。
3.政策解读。2017年,发布政策解读18条,占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2.3%,主要涉及义务段招生、中招中考政策等文件解读。
4.人事信息公开。2017年,人事信息6条,占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0.76%,主要涉及本单位及直属单位的人事任免、公选公招等。
5.财政信息。2017年,公开财政类信息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0.6%。主要包括本部门年度三公经费和年度预算。
(三)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洪江市政府门户网和洪江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申请方式、内容
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6件。6件通过网上申请方式递交,并指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供信息,均不申请减免费用,内容涉及义务段学生入学政策、教育统计数据等内容。
(二)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其中2件由于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我局答复建议申请人到相关部门查询,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1件已公开。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7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市里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业务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特别是一些财务相关的信息,仍是信息公开中的薄弱点,规范性文件解读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处室的职责,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三是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做好招生入学、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民生实事、教师招聘、财政经费、学校评估、民办学校资格审查等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