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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洪江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发布时间:2025-02-13 09:03 信息来源:洪江市教育局








                项目

  年级             
教辅材料费 作业本费 课后服务费
小学 一年级
7

二年级
7

三年级 70 10

四年级 70 10

五年级 70 10

六年级 70 10

初中 七年级 100 15

八年级 150 15

九年级 260 15

一、本校免交学杂费、教科书费。



二、本校住校学生免交住宿费。



三、本校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并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教辅材料政策。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由食堂按此原则公示(如有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按每生·期收取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
五、本校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六、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七、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湘发改价费规〔2022〕451号(民办学校)、湘发改价费规〔2022〕643号、怀发改价费〔2022〕5号、湘教发〔2017〕25号、怀教通〔2022〕24号
八、咨询监督电话:洪江市发改局:0745-7732665


                 洪江市财政局:0745-7732607


                 洪江市教育局:0745-7736267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