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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季洪江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牌

发布时间:2025-02-13 09:05 信息来源:洪江市教育局
















年级 教辅
材料费
作业本费 住宿费 校服费 校外
活动费
补办证卡
工本费
研学
实践费
课后
服务费


小学 一年级
7







二年级
7







三年级 70 10







四年级 70 10







五年级 70 10







六年级 70 10







初中 七年级 100 15







八年级 150 15







九年级 260 15







一、本校免交学杂费、教科书费。









二、本校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承诺不强制、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


三、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保本不营利”原则收取伙食费,具体收费标准由食堂按此原则公示。

四、本校对自愿要求在学校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






五、本校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并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教辅材料政策。



六、本校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主动公开课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七、本校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政策。





八、收费依据: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号、〔2022〕643号、〔2024〕89号、怀发改价费〔2022〕5号、湘教发〔2017〕25号、怀教通〔2022〕24号。

八、咨询监督电话: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0745-7732665






                 洪江市财政局:0745-7732607







                 洪江市教育局:0745-7736267







                 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注:属于民办教育机构还应标明《民办教育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