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1:02 信息来源:洪江市教育局
目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教育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洪江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战略、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规划组织指导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制订全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则并组织实施;推进全民素质教育,综合管理全市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社会力量办学,组织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归口管理使用本级各类教育经费;管理、考察、任免各级各类学校处室以上干部,负责全市教师的录用、管理、培训、考核、奖励;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宣传、艺术教育、安全、国防教育,组织实施高考、成考、自考及各类会考工作,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统计资料,负责教育督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教育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行政机构由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教育研究室、洪江市电教仪器站2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教育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教育研究室、洪江市电教仪器站2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06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39万元,增长20.26%,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补发上年助学金等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06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9.9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06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67万元,占28.59%;项目支出4334.29万元,占71.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69.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39万元,增长20.26%,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补发上年助学金等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69.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2.39万元,增长(减少)20.26%,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增加,补发上年助学金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69.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5714.44万元,占94.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25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142.26万元,占2.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40.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6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4.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9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3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0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32.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32.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活动公务接待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个、来宾77人次,主要是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98 万元,降低5.6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万元,用于召开专题会议,校长、书记会议,会计、专干会议等,内容为教育教学等工作;开支培训费20.58万元,用于开展教师、职工业务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1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大会精神,以“让每一个学生受到最适合的教育”为核心理念,坚持“公平、均衡、优质、创新、共享”的价值取向,全力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狠抓资金使用效益。表现在:一是保障了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现象;二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二是效率性高,教育系统紧紧围绕“教育强市”战略,按照“党建引领、问题导向、夯基固本、争先创优”工作思路,一手抓质量,一手抓安全,教育品牌逐步形成,教育满意度逐步提升。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注重抓贯彻,忽视抓典型。对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我们很重视,但思想停留在“完成”二字上,少有创新举措,忽视对典型的挖掘和推介;(二)注重按时,忽视评估效果。对于各项工作任务,我们一般提前谋划,但对完成的效果以及影响力的评估,我们少有探究,联系实际、服务群众做得不够。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在以后工作中,坚持做到合理安排预算资金,不断完善支出结构,优化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部门决算表
洪江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