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11:17 信息来源:洪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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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当地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
2、认真组织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以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和生命质量为重点,维护师生员工利益,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教育局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发展规划与财务建设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育督导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教育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教育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洪江市教育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洪江市教育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教育方面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2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2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2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库调整。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620.1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292.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65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192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6.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83.53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项目库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620.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387.6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232.4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2.2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减少41.82万元,降低24%,主要因为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洪江市教育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0.15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4年洪江市教育局一般性支出预算98.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洪江市教育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2024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620.1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支出1232.48万元,其中按项目管理的工资福利支出130万元,按项目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617.85万元,按项目管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4.6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