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等十六项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2 15:34
信息来源:
洪江市教育局文件
洪教字〔2016〕18号
关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等十六项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的通知
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洪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的通知》(洪审改办发〔2016〕02号)文件要求,对洪政发〔2014〕10号文件规定本局市级保留的“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奖励”等16项行政权力逐一编制了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现予公布实施。
附件:《洪江市教育局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2016年10月28日
洪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