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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起湖南本、专科师范生不再可直接申领“教师证”

发布时间:2016-03-17 14:58 信息来源:

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新规,分两项: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本科、专科师范生不可再直接申领教师资格证,须参加统一教师资格考试;2016年起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将不能直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从2015年下半年启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教育部批准,2015年8月,省教育厅颁发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11月,我省45520人首次报名参加了“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笔试,通过率约为35%;2016年1月,12354名笔试合格人员报名参加了面试,通过率约为70%。
新规适用人群一: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
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2016年起入学的所有“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将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后才能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6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学生,不能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之后方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
这项新规,对师范教育类本、专科专业培养学校的办学质量树立了一个相对具体的衡量标准,同时也提出了明确的培养任务和要求。
新规适用人群二:
2016年起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
不能直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2016年起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将不能直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
在这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中,教育部提出了逐步提高教师资格获得者学历层次的要求。
根据教师[2013]9号、湘教发〔2015〕39号等文件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按照文件的规定,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的、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中师幼师层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仍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所有中师幼师层次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将视为学历不合格,不能直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