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4 11:27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洪江市公安局系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单位设7个内设机构和20个派出机构,共有行政编制227人,事业编制18人。
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参与维护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实施公安侦查工作;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据预案、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市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装备建设;依法管理全市公安队伍;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50.88万元,公共财政拨款9750.8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数为6685.9万元,占总支出68.57%。其中人员工资4440.73万元,占基本支出66.42%;社会保障支出599.24万元,占基本支出8.96%;卫生健康支出245.5万元,占基本支出3.67%;住房保障支出528.76万元,占基本支出7.9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98万元,占基本支出3.73%(包括用于抚恤金、遗嘱生活补助、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等);公用经费支出621.68万元,占基本支出9.31%(包括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内,三公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数为3064.98万元,占总支出31.43%。其中:
农村社会事业方面支出577.34万元,依据怀政法(2018)26号和湘公发(2018)20号及湘政法(2018)29号文件精神。内容:一村一辅警工资及绩效。
城乡电子租赁及电费及监控维护费用284万元,依据湘办(2013)47号,怀综治委发(2016)1号文件精神。内容:运维服务、光纤租赁、后端设备及机房费用,设备维修等。
特殊人群收治费用50万元,洪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内容:用于特殊人员收治管理。
监管场所水电及羁押人员伙食费用153.47万元,湘财政法(2017)25号和湘财法〔2013〕70号文件精神。内容:加强公安监管场所经费保障和管理,保障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看守所医疗专业化政府购买服务费45万元,依据湘财政法(2017)25号和湘财法〔2013〕70号文件精神。内容:在押人员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
戒毒所新增污水处理设备租赁费用29.5万元,内容:戒毒所污水处理。
免费办理身份证户口本业务费用30万元,依据中共洪江市委常委会会议(2016)7号会议纪要。内容:撤村并乡,免费更换身份证,户口本。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安江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项目费用189.17万元,依据湘公法传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内容:规范执法办案区,建设安江执法办案区及升级黔城中心执法办案区。
公安业务装备经费261万元,内容:购买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基层派出所修缮、购置警用车辆等。
“雪亮工程”费用749.3万元,内容:服务社会,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防范,打击犯罪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
公安业务办案经费696.2万元,内容: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开展各类宣传走访,打赢系列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硬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在反电诈、禁毒、缉枪治爆、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案件等多项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上下齐心、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开展打击犯罪、维护安全、服务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为我市政治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打击犯罪。侦破打击效能排名怀化市第3。一是聚焦扫黑除恶斗争。二是聚焦打击电诈犯罪。三是聚焦打击涉毒犯罪。四是聚焦追逃工作。五是聚焦打击黄赌犯罪。六是聚焦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二)公共安全。一是扎实做好治安管理。做实旅馆民宿、电竞酒店、网吧、出租房等行业常态化检查机制,严查实名制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落实情况。二是扎实做好危爆物品管控。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危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单位的安全检查,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确保不发生涉爆物品安全生产事故。强化对易制爆化学品、危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存储单位的安全检查。三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入户走访、安全检查、集中宣传等方式,重点排查因家庭、婚恋、邻里、债务、地界等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坚持研判会商,对未化解的疑难纠纷及时书面移交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警种部门持续做好稳控和动态跟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化解。四是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成立洪江市公安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定期开展工作推进会、联席会。
(三)服务发展。一是主动服务非公有制经济。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洪江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洪江市公安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条措施》、《洪江市公安局开展“进园区、联商会、访企业、解难题”活动工作方案》,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涉企违法犯罪,实行专案经营、落实专班盯办,严打非法阻工、强迫交易等涉企犯罪,维护涉企权益,严打非法经营,争取做到快受理、快调查、快打处、快结案,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借助互联网东风,搭建更加便捷利民“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
(四)规范执法。一是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成立由“一把手”长任组长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洪江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任务书和时间表,实行项目化推进。创新设立法律法规证据指引查询系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网站,强化法制服务支撑。二是推进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与督察部门采取“实地巡查+网上巡查”的方式,对执法活动开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三是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深入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应用。
(五)基层基础。一是加强派出所建设。制定出台《洪江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加强派出所工作十条硬举措工作方案》、《洪江市公安局“金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及权责清单,有序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投入130余万元,完成托口、岩垅、沙湾、安江、雪峰、塘湾派出所整体外观提质改造工程。二是巩固群防群治力量。规范“一村一辅警”运行、提高村辅警待遇,全市194个行政村,配备村辅警194人,配备率、专职率、公安直管率均达100%。三是夯实社区警务工作。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深入村组、学校、企事业单位,了解群众所需所盼。开展消防宣传、防电诈、防溺水、防入户盗窃、反家暴、禁毒及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开展治安、禁毒、反恐安全检查。
(六)队伍管理。一是严格队伍监管。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为期半年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扎实开展了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清明、五一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督察。二是强化队伍训练。进一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全局民辅警18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全局实战大练兵考核1次,通过专项训练及实战练兵考核,增强了全局民辅警实战处置能力、安全防范能力等。制定下发了《洪江市公安局辅警队伍集中教育培训工作方案》,8月30日至9月1日,组织机关文职辅警开展业务技能提升培训班1场次,机关文职辅警50余人参加培训,10月19日、24日在黔城片和安江片分别组织派出所民辅警350余人开展派出所民辅警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公安辅警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狠抓对外宣传。将公安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重要议事日程,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利用“两微”等新媒体,积极传播公安正能量。
三、绩效自评结果
经过绩效评价组综合评价:得分 96分,等级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年初预算财政将部分预算协警经费、一村一辅警经费、一次性抚恤金等项目放在大财政,未列入单位的预算批复。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计划数放在大财政未列入单位的预算批复。导致实际经费支出高于年初预算,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二)各部门参与预算绩效指标设置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预算绩效指标体系设置比较粗放,部分指标没有进一步细化量化,可衡量性有待提升。健全完善内容完整、权重合理、容易获取、便于量化、依据充分、权威可靠、体现差异,精准反映核心产出和效果的指标体系仍需努力。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科学性;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按照“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相关单位的责任。由公安局警保室牵头,各部门参与,业务财务融合,常态化开展对部门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双督导”,全面强化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的工作机制。
(三)在今后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洪江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