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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10 16:43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洪江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参与维护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实施公安侦查工作;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实施消防行政管理,依据预案、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市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装备建设;依法管理全市公安队伍;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设6个内设机构(中心、室、所)和9个派出机构。一、指挥中心,整合市公安局原指挥、情报、科信、警保等机构职责,设立指挥中心。二、侦查中心,整合市公安局刑侦、禁毒、经侦、有组织犯罪侦查、网安、网技、情报机构职责。三、防控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治安、国保、巡特警、人口与出入境、反恐、基层基础等机构职责。四、队伍管理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政工室、审计、督察等机构职能。五、执法监管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法制、信访等机构职能。六、监所管理体中心,整合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机构职能。我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安江派出所、黔城派出所、岔头派出所、塘湾派出所、大崇派出所、沙湾派出所、雪峰派出所、托口派出所、岩垅派出所、共9个派出所、我局共有行政编制227人,事业编制11人。我局现有在职民警职工224人,提前退休民警14人,退休民警85人,协辅警人员270人,一村一辅警19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4367.0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367.05万元;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3591.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591.61万元(主要是转移支付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3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年初预算数4,367.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67.05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金融支出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预备费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359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58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因为转移支付和非税收入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中的收支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7.0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3.751.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615.4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4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2.8万元,下降2.3%。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万元,下降5.88%。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808.7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36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1.58万元,项目支出615.47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116001 洪江市公安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