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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3 09:30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目录

第一部分洪江市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洪江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参与维护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实施公安侦查工作;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实施消防行政管理,依据预案、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市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装备建设;依法管理全市公安队伍;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公安作为部门预算单位,我局设8个内设机构(中心、室、大队、所)和9个派出机构。一、指挥中心,整合市公安局原指挥、情报、科信、警保等机构职责,设立指挥中心。二、侦查中心,整合市公安局刑侦、禁毒、经侦、有组织犯罪侦查、网安、网技、情报机构职责。三、防控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治安、国保、巡特警、人口与出入境、反恐、基层基础等机构职责。四、队伍管理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政工室、审计、督察等机构职能。五、执法监管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法制、信访等机构职能。六、监所管理体中心,整合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机构职能。七、交通管理中心,整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机构职能。八、森林公安局、我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安江派出所、黔城派出所、岔头派出所、塘湾派出所、大崇派出所、沙湾派出所、雪峰派出所、托口派出所、岩垅派出所、共9个派出所、我局共有行政编制226人,事业编制11人。我局现有在职民警237人,提前退休民警16人,退休民警83人,协辅警27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公安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公安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34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1.91万元,增长38.39%,主要是因为办案费用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34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3.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34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6.66万元,占76.49%;项目支出2196.36万元,占23.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34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1.91万元,增长38.39%,主要是因为办案费用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43.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1.91万元,增长38.39%,主要是因为办案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43.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9038.43万元,占96.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6万元,占3.02%;农林水支出22.63万元,占0.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43.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4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994.7万元,支出决算为59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2、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541.74万元,支出决算为54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3、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勤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4、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9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5、一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1.96万元,支出决算为28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6、一般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较好。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4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1043.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的78.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3万元,完成预算的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7万元,减少2.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的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7万元,完成预算的6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车辆管控,与上年相比减少6.33万元,减少5.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33万元,占43.1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3.27万元,占56.8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3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98个、来宾9218人次,主要是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27万元,主要是日常运行及车辆维修维护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8.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控制费用开支。其中基本办公费:62.33万元,印刷费:32.76万元,咨询费:2.5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27.11万元,电费:71.47万元,邮电费:6.81万元,物业管理费:5.37万元,差旅费:225.45万元,维修(护)费:86.27万元,租赁费:1.05万元,会议费:3.02万元,培训费:1.64万元,公务接待费:78.33万元,专用财料费:87.99万元,被装购置费:13.32万元,劳务费:12.29万元,委托业务费:82.98万元,工会经费:93.86万元,福利费:2.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69万元,。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02万元,用于召开业务会议,人数128人,内容为组织疫情防控和治安防控;开支培训费1.87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206人,内容为县域警务和教育整顿;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1.74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严格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加强对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提高预算目标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跟踪,优化资金管理,促进绩效目标实现。

2020年度本部门整体绩效自评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1、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洪江市公安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我局设7个内设机构(中心、室、大队、所)和9个派出机构。洪江市公安局共有行政编制226人,事业编制11人。有在职民警237人,提前退休民警16人,退休民警83人,协辅警267人。

洪江市公安局的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参与维护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实施公安侦查工作;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实施消防行政管理,依据预案、规定组织或参与全市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依法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装备建设;依法管理全市公安队伍;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部门支出的主要范围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总支出9343.02万元,基本支出7146.66万元,占总支出76.49%;项目支出2196.36万元,占总支出23.51%。

基本支出714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02.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43.7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单位日常运转和维护、办案经费、党的建设等方面。

项目支出2196.3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平安城市监控系统、无线围栏、执法办案区改造、禁毒专项、身份证换证、巡特警装备、反恐、电子租赁及维护等项目。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3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18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27万元,公务接待费78.33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介绍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以及资金的管理情况,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0年度基本支出7146.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7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3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28万元,资本性支出10.69万元。

2、专项支出

2020年度项目支出2196.36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平安城市监控系统、无线围栏、执法办案区改造、禁毒专项、身份证换证、巡特警装备、反恐、电子租赁及维护等项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443.72万元,其中:办公费4.52万元;印刷费4.85万元;电费3.03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32.72万元;维修(护)费189.74万元;租赁费1.2万元;培训费0.23万元;专用材料费27.86万元;劳务费47.29万元;委托业务费121.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8万元。

资本性支出1752.6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621.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6.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59.64万元;无形资产购置34.5万元;

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单位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执行,积极落实各项资金及时到位,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15〕8号)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县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项目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职责,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在重大项目建设上,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

2、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拨付和发放、资金监管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确保了资金的运行安全高效。

3、实行全方位监管。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纳入监管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不定期进行跟踪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标准,自评得分92.5分。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2020年,洪江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乘风破浪、披荆斩棘,2020年公安工作硕果累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艰苦繁重的公安工作任务,全体公安民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上下齐心、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挑战,为辖区政治社会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在怀化市公安局长会议上,我局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绩效评估先进单位”,连续8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荣获“2020年度县市区公安局新时代县域警务成绩突出单位”,是全市同时获评“绩效评估、县域警务”两项荣誉5个县市区公安局之一;获评“全市公安机关命案积案攻坚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成绩突出单位”、“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同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绩效评估优秀单位”,连续4年获此殊荣,其中连续3年排名执法监督类第1。

(一)疫情防控精准有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体公安民警坚定“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时间就是生命”的政治站位,以最迅速、最精准、最严密的举措,统筹抓好信息核查、社会面管控、输入性风险防范等工作,全年累计核查各类人员11万余名,滚动式、地毯式清查酒店宾馆2500余家次,排查入住人员信息28700人次。对拒不执行政府命令、非法聚集、扰乱防疫秩序的人员实行“零容忍”管控,劝散群众性聚集326处1700余人,办理涉疫案件25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22人,罚款32人,为我市疫情“零发生”“零感染”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安保维稳坚强有力。深入开展新时代县域警务工作,将县域警务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层面,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完成“两报告一个表格”和“一乡一策一方案”,落实动态风险管控,县域警务工作排名全市第四。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管控,重点人员在控率88.6%,重点人员综合考核在控率为80.87%,排名全市第1,实现连续7年全国两会特护期“零非访”“零滋事”“零事故”。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物品管控,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侦办涉枪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3起,收缴枪支9把,钢珠弹160余颗,空炮弹120余颗;办理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0起,行政拘留11人,收缴烟花爆竹300余件。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监管场所、执法办案场所实现零事故。

(三)侦破打击奋勇争先。深入开展“春季攻势”、“夏秋攻势”等专项行动,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侦破力度,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春季攻势”综合排名全市第5,“夏秋攻势”排名全市第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扎实开展“六清”行动,线索、案件办结率100%,打掉恶势力集团1个,刑事拘留6人。加大“陈正其等人非法集资案”专案侦办,坚持案件侦办与追赃挽损、安保维稳同步推进,未发生受害人赴省进京越级闹访集访事件,整体态势平稳可控。加大涉毒案件侦办,办理涉毒刑事案件51起,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61人,移送起诉72人,缴获各类毒品5900余克,破获涉滇涉缅毒品案1起;查处吸毒人员199人,强制戒毒88人,本地外流贩毒同比下降75%,排名全市第一。

(四)规范执法勇立潮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严守规范执法“生命线”,打造规范执法的“洪江名片”,连续四年在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综合评估中名列第一。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建立内外联席会商机制、内部执法管理机制和刑事诉讼突出领域制度创新机制。大力推行刑事、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办理符合速裁程序刑事案件44起,行政快办案件243起,行政案件快办结案率54.63%。常态化抓好案件全流程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年内未发生一起绝对不捕不诉案件,未发生一起执法安全事故,未产生一起执法办案负面舆情。

(五)改革创新蹄疾步稳。加强重点改革项目及微改革微创新项目的选推培树工作,向怀化市局呈报微改革微创新项目3项,向洪江市深化改革办公室呈报创新项目1项。深入开展二代身份证指纹补录,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共采集有效指纹142789个,完成率66.94%,在怀化排名第四。深入开展湖南公安服务平台推广,本地推广认证任务完成率达138.03%,排名全市第2。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对全市43万人、15万余户户籍信息全部完成核查核对。

(六)队伍建设有声有色。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连续9年被评为洪江市基层党建先进集体,团建工作连续两年获得省市荣誉。坚持“战时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战时督察原则,扎实开展了扫黑除恶、集打斗争、政治建警、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专项督察。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推动建立健全全警参与、战训合一、以练促战的公安教育训练长效机制,三项考核全部达标。充分发挥“一网双微”平台作用,对公安战线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崇尚先进、争当典型的浓厚氛围。共在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作品350余篇,编发政治建警、县域警务工作专刊65篇,央级媒体上稿60条、省市媒体上稿159条、市级媒体上稿140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和细化,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对预算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科学性;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决算洪江市公安局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