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7 15:16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6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洪江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6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洪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洪江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工作任务,深入思考、认真领会、不折不扣、全面认领、深入贯彻、扎实整改,以最严格的标准、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全局巡察整改调度推进会议,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全局民警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班子、各党支部,党委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问题、深刻自我剖析、制定详细措施、认真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斌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赵敏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队伍管理中心,明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整改以来,我局党委召开多次协调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各项问题、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进度,认真逐条梳理,逐项推进落实。三是明确工作目标。以怀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为重点,制定《关于怀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洪江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责任部门,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部门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实施台账清单管理、逐项问题销号,整体推进整改工作。四是认真督促检查。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我局党委会重点调度事项,一月一调度,听取整改进展汇报,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抓好日常督导调度和审核把关。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巩固好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等长效机制建设。
党委书记李志斌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承担领导责任,带领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层面找根源,全面认领问题,带头整改问题,真正将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一是迅速部署,统一认识。迅速组织召开局党委会,认真学习贯彻怀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指出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形成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的思想共识。二是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党委书记李志斌担任组长,每月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分析整改工作。在工作部署会、部门例会、局务会、民警走访、谈心谈话等活动中,深入调查研究,逐条对照,举一反三,深挖根源,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全力督察,全面整改。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推进制度,每半个月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召开一次整改工作调度会。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召开难点问题整改推进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各项问题、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进度,认真逐条梳理,逐项推进落实;严格对照方案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确保了整改工作得以保质保量完成。
截至12月18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个问题4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4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0个;巡察移交的2件信访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0件;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6项,挽回损失73.05万元,清退资金18.46万元,问责追责25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含整改完成事项和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职尽责不够到位方面
1.问题1:关于政治建警抓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用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专题补学2021年、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公安部、省厅近年来关于政治建警工作相关会议精神。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公安部、省厅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③党委办对党委及局属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进行调研督导4次,反馈问题10个,均立行立改到位。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制定完善了《中共洪江市公安局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②严格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③局属各党支部已严格对照局党委要求,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3)针对“政治轮训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完善政治轮训机制,全体民警开展为期4天的政治轮训及交流研讨和为期4个半天的专题培训。②今年以来,对全局各党支部开展政治轮训情况开展了2轮次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均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安排落实各项政治轮训任务,有效提升了全警政治理论素养。③依托“干教在线”、“学习强国”APP等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
2. 问题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4)针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并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森林公安局等多部门在雪峰山矿区周边乡镇开展为期一周常态化扫黑除恶及打击矿产资源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2000余份。
(5)针对“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力度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护学岗”设置率达100%,做好“高峰勤务”联动,上放学高峰时段坚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②联合教育、市监、文旅等部门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旅馆业、网吧电游、娱乐场所等行业场所开展集中清查、联合执法等行动30余次。③我局联合学校、社区开展重点关爱儿童入户走访工作,落实“三长”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源头防范。④充分发挥警务室、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安全教育课180余节次,覆盖师生5万余人,发放宣传海报、资料11000余份,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防护墙”。
(6)针对“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统筹推进打防管控宣综合治理,抓获电诈犯罪嫌疑人40余名。扎实推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持续推送反电诈诈骗知识和案例,扩大覆盖面;线下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资料等方式,在人员密集区域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累计积极开展反诈宣传60余次,发放宣传册1800余份。
3. 问题3:关于落实执法为民的理念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7)针对“有‘索拿卡要’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警务督察大队、执法监管中心对民警聚焦未及时受立案、违反执法办案“四个一律”、执法慢作为等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执法问题,每月编发督察通报和督察快报对部门和民警扣分情况进行公示,使民警自觉树牢法治意识。
(8)针对“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警务督察大队围绕安保维稳、队伍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采用实地检查、网上巡查等方式,对所有警务活动进行严督细察、每日通报,将发现问题立即推送至责任单位,跟踪盯办整改情况,通过定期 “回头看”的方式巩固督导效果,2024年开展现场督察 184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00个,编发督察通报24期,警示提醒民警244人次。
(9)针对“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广大民警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从源头上解决和遏制上访案件的发生。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发现的违法违纪人员,今年来受理和核查群众检举投诉案件7起,均已按程序办理完毕。③2024年,我局110接处警回访报警群众6530起,其中产生不满意样本32个,均已整改到位。
(10)针对“便民政策宣传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在洪江市政务中心受理点、安江政务中心受理点及各派出所受理点前台醒目位置摆放、张贴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和宣传资料,开展了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派出所利用赶集日到集市上开展了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发放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宣传资料900余份。
4.问题4:关于维稳管控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1)针对“维稳管控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派出所已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矛盾纠纷摸排调处并建立台账资料,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协调联动,强化预警管控,未出现漏管失控情况。
5. 问题5:关于治安乱点乱象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
(12)针对“赌博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强化社会面宣传,利用“赶集日”宣传、走访入户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涉赌违法犯罪法律知识,发动电子滚动屏宣传100余处,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万余份,不断巩固和扩大打击整治成效。②开展行业整治,常态化开展集中清查,我局组织集中统一清查30余次,清查重点场所6000余家次,巡查重点部位600余处。③办理赌博刑事案件17起、行政案件56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0人、行政处罚231人。
(13)针对“卖淫嫖娼现象禁而不止”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从业人员举报违法线索,不断巩固和扩大打击整治成效。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棋牌室、足浴按摩店、娱乐场所等涉黄赌重点场所进行重点巡防。常态化开展集中清查,将茶楼、棋牌室、旅馆、出租房、足浴按摩店、美容美发店等作为清查整治重点,对违规经营场所坚决取缔,最大限度挤压黄赌违法犯罪活动空间。③侦办涉黄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17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处罚32人。
(14)针对“吸贩毒治理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组织警力对易涉毒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毛发检测,联合相关部门对麻精药品进行检查,未发生易制毒化学品漏管流失。②强化沟通衔接,对涉毒人员做到底数清、去向明,落实好社区康复措施,确保涉毒人员在管在控。③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涉毒刑事案件33起,抓获涉毒嫌疑43人,移送起诉30人;查处吸毒人员109人,强戒57人,强制执行57人,强戒执行率100%,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率100%。
6. 问题6:关于执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压案不查、查案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洪江市公安局执法巡查机制》,规范受立案管理等9项巡查流程。按照《洪江市公安局案件受害人回访工作规则》开展案件受害人回访工作,通过群众监督反馈规范执法活动,对全局刑事、行政案件开展月考评,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1人。扎实开展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增强民辅警法纪观念。
(16)针对“案件办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依托执法监管中心、执法风险管控等大数据平台,对疑似存在执法问题的警情、案件预警及时下达指令。②加强法制、指挥中心、警务督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③完善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办案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构建派驻法制员、法制部门、执法管理委员会“三级”法制审核体系。④建立案件办理质量评估体系,所队兼职法制员、局驻所法制员对超期未受立案、超期未办结的案件进行定期通报和督办。⑤加强民警法制知识培训。
(17)针对“执法主体不合法”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完善《洪江市公安局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等11项执法办案机制。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提高民辅警执法办案水平和法律业务素质,开展法制业务培训30余次,办案民辅警人均受训4次以上。③加强民辅警规范接处警程序及办案程序规定教育,针对个案审核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和案件评查工作,全面提升民辅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18)针对“违法超期羁押”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一日清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法制员和所队法制员职责作用,依托“一日清”工作制度,对接处警、案件开展常态化、地毯式跟踪巡查,及时查纠问题隐患。强化责任监督。根据“法治公安建设”的要求,对各办案单位行政和刑事案件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巡查警情5674起,发布预警提示347次,100%整改到位。
7. 问题7:关于“智慧公安”推进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9)针对“‘智慧公安’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派驻法制员在办案单位所务会上对该平台应用培训,解决民警因无法登陆怀化执法办案平台的情况14次。②科信部门已解决民警因权限问题无法登陆怀化执法办案平台的网络连接问题。③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组织办案民警开展执法办案系统操作技能培训考核2次,提升了办案民警执法办案水平。
(二)落实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有差距方面
1. 问题9:关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23)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安排。②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要点。③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防范廉政风险提出要求,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细致梳理和排查,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督和制约。
(24)针对“内部督察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违反《洪江市公安局积分督察考核办法》且积分考核被扣8分以上的5名民警,由局领导分别对5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开展批评教育,制作了约谈记录,被约谈民警撰写书面检查5份。
(25)针对“以案促改工作抓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的放矢。②驻局纪检组组长为民警上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专题党课3次,用身边事这个“活教材”,教育和警示身边人。③指导局属各部门按规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检视整改政治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风险隐患问题,着力推进公安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26)针对“执行处分决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驻局纪检组牵头对党纪政纪处分民警进行检查研判,并进行台账化管理。②建立执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驻局纪检组牵头,对3名民警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和研判。③已对处分民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执纪工作落实到位。
(27)针对“派驻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驻局纪检组组长常态化列席参加局党委会;驻局纪检组组长对关键岗位民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纪检组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文件要求,做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议中监督,监督公安局“三重一大”各类决策事项21项。
2. 问题10:关于风险内控机制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28)针对“队伍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警务督察大队会同驻局纪检组采取现场督察与网上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局各派出所值班室、办案区等重点部位开展不定时网上巡察,及时查纠问题,重点围绕各单位值班备勤、酒后驾车、八小时外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开展督察,及时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和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②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月和清廉机关创建等系列活动,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集中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常态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工作。③组织开展清廉家访、清廉家属座谈会、清廉家风主题党日、廉政党课学习等活动。对提拔、新进、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家访;召开民警家属代表廉政座谈会,鼓励党员家属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发挥监督、提醒作用。
(29)针对“警容警貌有待改进”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队伍管理大提升专项教育,每月对民辅警警容风貌进行督察,对不规范着装、行为不雅等现象进行自查批评,增强民辅警的行为规范。警务督察大队通过现场督察和视频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督察 184次,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200个,编发督察通(快)报24期,警示提醒民警244人次,警务督察大队不定期开展突击酒精检测3次,未发现民警有违规饮酒、酒后驾车等现象。
(30)针对“保密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压实党委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1次,局务会议5次,专题培训会1次,明确工作职责,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②警务督察大队经常与指挥中心、科信部门对全局保密工作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建立了整顿工作台账。③召开了教育培训会,涉密人员参训率达到全覆盖。制作张贴了宣传海报40余张,切实筑牢了全体民辅警的思想防线。
(31)针对“枪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治安部门及枪管办对配枪民警开展使用枪支理论测试,提升民警安全意识。督察大队常态化开展公务用枪专项督察工作,通过实地抽查各部门公务用枪管理相关台账,及时了解掌握配枪民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彻底消除不稳定因素。局领导带领警务督察大队、治安枪管专干到辖区九个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等单位开展为期5天安全检查,并印发《公务用枪专项整治工作督察情况通报》。
(32)针对“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相关部门组织全体民辅警重温了《洪江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落实请示报告的通知》《洪江市公安局请销假管理制度》,要求全体民辅警应认真遵守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所在单位未发生未按要求报告重大事项情况。警务督察大队常态化开展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督察工作,对不按规定报告备案的,依规追究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3.问题1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
(33)针对“存在虚列支出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虚列的管理费、规费已退缴洪江市纪委,已整改到位。②2024年看守所报告5次维修计划,全部按先审批后开工的原则开展维修。③加强了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对报销票据按规定严格审核把关。
(34)针对“存在大额现金借款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对历年来往来借款进行清理复核,并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催收,已将所有催收函发放至单位和个人,已收回借款375835元,局党委正在按既定措施,加大往来账款催收力度。
(35)针对“财务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多支付医保统筹部分的0.8万元已退回, 已整改到位。②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严格审核按照实际支出报销相关费用,审核借款凭证借款用途的完备性,并仔细核对借款相关报告的内容。③依据财务管理规定,今后原则上不予借款。
(36)针对“合同审批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制定《洪江市公安局基建类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按实施合同内审制度办事,2个派出所办公楼维修等重大合同报送司法局审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实施。1个派出所办公楼维修重要合同由警务保障、执法监管及审计部门层层审核把关,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按制度执行。
(37)针对“看守所代管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①看守所代管金已于2024年7月1日开始缴纳进财政非税账户,每月经财政审批后再退付至看守所,杜绝大额现金的使用。②看守所按月到局账务室对在押人员给养费进行报账,羁押人员伙食费不再对看守所对公账户进行转账,按照支出项目明细对公付款。③代管金和在押人员给养费均基本上做到按月结账,对公付款。
(38)针对“工程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就该问题向洪江市财政局咨询,洪江市财政局答复我局称:怀建发〔2018〕14号文件中规定的是指怀化市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工程,洪江市未强制要求执行该文件,现执行洪政办发〔2023〕24号文件下发的《洪江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办法》,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经财政部门评审的预算评审价应下浮后作为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由建设单位按工程项目的类型商财政部门评审中心确定。我局对该问题的整改措施是制定了《洪江市公安局基建类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洪政办发〔2023〕24号文件,对今后的工程项目严格把关。
(三)落实习近平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问题1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欠到位问题的整改
(39)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欠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次。②民主生活会会前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因上级装订资料要求不同,现将2023年谈心谈话记录重新整理成册。③党委办每季度对局属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今年已开展4次,对存在的问题均已立行立改到位。
2.问题13: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0)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修订完善了 “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并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落实。②召开党委会议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③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党委会议内容,会议记录原件长期保存在档案室。
3.问题1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41)针对“‘三会一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3个派出所党支部均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并表示将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②党委办每季度对局属各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今年已开展4次,对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③党委办每月按时下发工作提示及专项工作通知,已发出党建工作提示等通知 32期。
(42)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机关三支部已将1名发展党员材料整改完毕,并将整套党员档案移交主管部门归档。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会,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及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兼干参会。③举办发展党员培训会议,17名新警及4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四)落实上级巡察整改有差距,推进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问题15:关于落实上级巡察整改有差距的问题的整改
(43)针对“对民警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驻局纪检组长对关键岗位民警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②督察大队会同法制部门开展了执法活动财物审计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专项整治工作。③我局主动向市纪委监委移交民警违反工作纪律线索4人次,均已依纪依规处理到位。
(44)针对“存在发案不立、查案不力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①完善执法考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执法问题的监管、问责,依法依规处理相关责任人1人。②不断完善执法考评工作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开展执法检查10余次,发布执法督察通报10余期。③分管局领导带队开展执法督导,切实强化办案单位依法、依规办案意识。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洪江市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怀化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从严管党治警意识,落实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担当,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深化整改,常抓不懈,确保每项反馈意见落实到位。紧扣怀化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并对长期整改任务,明确责任、研究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三是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巩固维持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7316528;邮政信箱: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龙标大道洪江市公安局604室;电子邮箱:hjsgaj@163.com。
中共洪江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