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9:36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洪江市辖区内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拟启用4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设备三处:
1、洪江市安江镇稻乡路与中山园路交叉口(西向东)
2、洪江市黔城镇芙蓉西路与滨江路交叉口(西向东)
3、G209线2886公里750米南向北洪江市黔城镇双溪社区前
二、违反禁止标线设备位置:
洪江市S249线120公里500米(安江镇里坝坳)
三、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启用日期:2024年12月6日
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