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5 17:09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洪江市公安局安江派出所办公楼搬迁工程正在实施。根据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需要进行信息化部分改造并采购相关设备。现将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邀请资质合格、信誉良好的企业参与建设询价。之后将根据询价结果通过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并合订建设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方:洪江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洪江市公安局安江派出所办公楼信息化建设;
(三)项目地点:洪江市安江镇原财政局办公楼。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和现场实际,洪江市公安局安江派出所办公楼信息化建设项目拟建设以下内容:
(1)院落及办公楼监控建设。
球机3个:一楼接待大厅门口、室内、大院子门口各1个;
枪机30个:院内2个;一楼接待大厅进出口1个;1至5层走廊两侧及楼梯口每层3个;一楼询问室2个、备用装备室1个、矛盾调解室2个、消防楼梯1个、装备间1个;二楼案管室1个、涉案财务室保管室2个、内勤室1个;三楼档案室1个。
(2)网络设备
办公楼按需开通公安专网、视频专网、互联网,每层楼房间网络通过楼层汇聚交换机光纤接入5楼机房,并配备相应的墙柜、机柜;
(3)三楼会议室
配备会议主机、话筒、音箱、功放、调音台等配套设备。采购电话会议系统,要求与怀化市公安局现有设备级联对接。并配备投影设备。电视机1台。
(4)二楼综合指挥室
配备55寸3X3共9块拼接大屏,支持公安视频编组一键上屏,LED双色字幕屏、控制电脑等相关设备。
(5)一楼窗口接待大厅宣传大屏
室内全彩LED显示屏7.37平方米。
(6)一楼安防体验区
配备85寸电视机。
(7)5楼机房
核心交换机、UPS电源及电池等。
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及设备点位分布清单(报名后到我局领取)。
二、相关要求及责任约定:
(一)资质要求: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企业近期税收完税证明等资料复印件;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4法人身份证明、授权联系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5、企业拟为本项目提供建设及运维服务的具体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资质能力证书(官网可查询)及其本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6、过往公安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业绩证明(至少含合同首页和签章页)。以上内容均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素质要求:1、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规定。2、企业必须保持严格的职业操守,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相关信息,不得与我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有任何亲属关系及非法利益关系。3、公平公正、依法依规,严禁任何违法违规行为。4、承诺所递交的产品及服务包含提供哪些具体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无变更,且在合法合理的框架下,保质保量如期履约完成。
(三)责任约定:由于所采购产品、服务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我方对过程中产生的具体专业问题不具备完全的审核辨析能力,提供产品及其服务的企业应专业审核、严格把关,将相关事项细节向我方表述清楚,不得隐瞒、误导或提供虚假信息,更不能损害我方利益,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政策制度规定的其他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有意向参与的,请与2024年7月22日之前与我局联系报名。
联系人:吴增东13874527877 段锴15874559061。
特予公示。
2024年7月15日